第八章 誰是凶手?(1 / 3)

第八章 誰是凶手?

戴安娜王妃的猝然死亡,引起了全世界的震驚和慨歎,人們在驚歎之餘,不免想到誰是這一事故的真正凶手。

巴黎警方已下大力氣展開了對事件的調查,逮捕審問了一批嫌疑犯。一個來自蘇格蘭場的英國專案組已抵達巴黎,加入調查之列,他們說他們的角色作用是“國際間的技術合作”,然而不提供進一步的細節。

人們首先想到應該對此負責的是追蹤攝影記者,無論戴安娜王妃走到哪裏,他們都在追逐她。為了追蹤她的社交活動和私人生活,記者或躲在灌木叢中,或逾牆偷窺,或用欺騙的手段進入旅館中,體育館裏和海濱勝地。這一切都是為了獲得她的照片而去賣錢。

對於這些自由攝影者來講,戴安娜是最合適的人選。這些偷窺者或社會殘渣——有人這樣稱呼他們——僅將她的一張照片賣給一家庸俗的電視節目 或報紙,就能獲得 50 萬美元。

她是一個能引起轟動的新聞人物,一個活著的偶像,也許還是這個世界上最有攝影價值的女人,因而也成了被曝光最多的女性,可是現在,全世界的人們都感到她是被張揚她的人們殺死了。

早在 1993 年 12 月,戴安娜就宣稱她要擺脫社會職責。她說: “12 年 前,當我開始我的社會生活時,我就意識到:媒介可能對我的一切都感興趣, 但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對我的關注是如此鋪天蓋地,我也沒有想到媒介不僅 影響了我的社會生活,而且影響了我的私生活,其程度之巨,其方式之劣, 已達到令人無法忍受的地步。”直到去世前幾天,她在接受法國《世界報》 記者采訪時,還抱怨報界隻對別人所犯的錯誤感興趣,從不諒解人,對任何 好意的行為都橫加指責,表現“非常殘忍”。

當戴安娜在事故發生之際痛苦地呻吟時,攝影記者擁上前去,卻並沒有 想到去幫助她、救活她,而隻是忙著按快門,這 7 名記者後來被帶到警察局, 警方控告他們犯有故意傷人、殺人罪,見死不救罪,以及是否在車禍發生後 隻顧拍照而沒有及時報警甚至阻礙救援工作的進行。如果證據確鑿,法庭將 對他們提出指控,其中的任何一條罪狀都意味著他們將坐 5 年牢或被處以近 50 萬法郎(約 8.3 萬美元)的罰款。

但是他們中的有些人說,事故發生時,他們並不在現場。 警方在關押審訊這 7 名攝影記者時,同時審訊了另外 3 名攝影記者,他們和被抓獲的 7 名記者一樣,也在為小報效力,追拍戴安娜,事故發生後, 他們逃離了現場。

這 3 名專欄攝影記者意識到警方對此事的調查在逐步升級,而他們是警 方的調查對象,所以自動於 9 月 4 日早上到警察局自首。關於此案的警方報 告已有整整 350 頁,內容包括目擊者的證詞,即在事故發生前,有一輛明顯 屬於攝影記者的小車行駛在奔馳車的前麵,企圖讓它減速。多迪·法那茲的 家屬堅持認為有一輛摩托車在奔馳車的前麵做“之”字形運動,但警方說報 告中沒有提及這一情況。

穆罕默德·阿爾·法那茲——多迪的父親,巴黎雷茲飯店的主人,司機亨利·保羅的老板——認為攝影記者們對王妃的座車緊追不舍,他們理應受到譴責和嚴懲。

到底有多少記者搶拍到了戴安娜遍體鱗傷的鏡頭,現在還不清楚,因為有些人躲起來了。

有一名攝影記者受到了德國電視台的采訪,他說:“我們親眼目睹這一悲劇——戴安娜當時仍在動,她的頭抵在胸脯上,手臂仍在動,但我相信她已失去了知覺,好像是處於休克狀態,太恐怖了。”

這位不知名的攝影記者操著法語說:他“非常緊張地拍了幾張照片當我們看到許多人擁上來時,我們就走開了”。

拉茲洛·伐俄是一名專欄攝影記者,他正在受審之中,警察抓住他時,他沒有在拍照,他向路透社描繪了他的所見:“當我被帶離現場在走過奔馳車時,也隻有在那時我才匆匆地瞥了一眼戴安娜,她被卡在兩個前座之間,身體朝著汽車的後部,雙腿卻在空中。”

他說他還看到多迪躺在人行道上,救護人員正在努力救活他。 由於官方有關部門保持沉默,法國報紙認為 7 名攝影記者的嫌疑正在減弱,因為其中有幾個人出來說,他們到達現場時,是在事故之後。

警方又傳訊了幾個嫌疑犯,他們服務於巴黎的圖片社,但他們沒有出售任何戴安娜的照片。

警方還查詢了電話記錄,看看在場的攝影記者是否幫助過遇難者,是否呼叫過警察或急救中心,——根據法規法律,目擊者有義務幫助那些處於危難中的人們。

有一個嫌疑人,他曾匿名告訴《法國解放報》:“是的,我們不假思索地拍了照片,你能要求我做什麼呢?我不是醫生,也不是消防員。”

嫌疑人的律師說,他們的當事者成了他人的替罪羊,事實上,他們當時曾試圖救助戴妃以及司機。

一個受過專門的救護訓練的攝影記者說他切了切王妃的脈膊,並一直在對她實行搶救,直到救護人員趕到,其餘五位認為他們搶拍照片沒有任何錯誤。

有一位記者忿忿不平他說:“我理解他們失去王妃後的心情,但不能因此而指責攝影記者。”他說他在救助人員到達之後,才趕到現場,剛看見奄奄一息的王妃,就被警察帶走了,“我沒有拍她的任何照片,我隻是在趕往現場時,在地下通道拍了五六張遠距離的汽車的照片。我想即使有人要求我拍她的照片,我也不會拍,她已麵目全非,我感到難受,她曾經多麼美麗啊!”

一名圖片工作者告訴《自由報》:“我沒有任何關於屍體的照片,隻有 一些前一天戴安娜在機場和雷茲飯店的快照,”他還說,“警方花了 24 個小 時,才明白我隻是個攝影師,不是攝影記者,我也不知道那些拍攝到屍體的 攝影記者們姓甚名誰。”

另一位攝影記者雅克·朗之萬指責政府和民間給他和他的同仁施加巨大的壓力,隻是為了表示他們在這樁案件中采取了行動。

英國的一些報紙,一方麵加入到國際社會中,對嫌疑分子及攝影記者憤怒聲討,另一方麵卻在暗地裏活動,企圖購買到戴安娜臨死時麵目全非的照片。

名律師喬治·吉曼代表老阿爾·法那茲,聲明他的目的是要給那些攝影記者定罪,告他們故意傷害罪,據《法國世界報》報道,戴安娜的家族和英國王室正在考慮介入此案,成為民事訴訟人。

多迪的父親對攝影記者的控訴在全世界引起反響,從政客到街頭老百姓都紛紛指責攝影記者。

當人們聚集在戴安娜家族的肯辛頓宮門前時,有人對新聞攝影記者喊道:“是你們殺了她,你們是社會殘渣!”一張留在門口的字條說,她的生命是被狡詐、貪婪的媒介摧毀的。

但是,攝影記者是否應該負全責呢?他們的行為是否已超越了一般的厭惡,構成犯罪了呢?我們是否需要製定更嚴格的法律讓新聞記者遠離名人呢?

英國首相布萊爾再次決定:他將支持製定一項法律限製攝影記者的行動,而不是製定新的隱私法。他說:“我也為他們考慮——為報紙和媒介考慮——他們需要反思,從中吸取教訓,我相信他們會的。”

新聞訴訟協會主席威克漢勳爵說,他將與小報編輯們談話,以加強新聞業的自律。法律委員會的委員長大衛·英格利希爵士堅持認為,新聞界應該注意斯潘塞伯爵的講話,盡管他譴責新聞媒介把戴安娜弄成“現代曆史上被追逐得最厲害的人”。

顯然,那些出版物的每個業主和編輯,他們的手都沾滿了鮮血,就是他 們付錢購買戴安娜的照片的,這些照片的價值有 30 萬美元的,有的甚至高達萬美元。他們鼓勵貪婪而無情的人無所畏懼地追蹤戴安娜。 但是有一位著名的撰稿人說民眾應當分擔罪責。如果人們不是對戴安娜的私生活如此有興趣,小報記者就不會那麼樣地追蹤她,偷拍、搶拍她的照片,從中獲利。

戴安娜自己也應該分擔責任,她雖然蔑視小報攝影記者,但是她也知道如何利用新聞媒介展示她的形象,通過喚起全球對慈善事業的關注來做些好事。他們成群結隊地尾隨她進行慈善旅行,慰問病人和死者,報道她與艾滋病患者和饑民握手的情形,以及她與男友在一起的情形。《紐約時報》有文章說:“戴安娜不是她自己,隻不過是別人想要看到的樣子,是一個銀白色的投影。”英國報紙登載一些頌辭,聽起來有點誇大其辭,好像他們所紀念的戴安娜綜合了肯尼迪總統、馬丁·路德·金和聖女貞德的種種美德。但是戴安娜自己認為,她隻是英國上流社會的一個成員,這是非常正確的。戴安娜的成功主要取決於她有意識地去向小報獻媚。所以有批評家說,她很好,但並沒有人們所想象的那麼完美。

“他們已經養成了一種保護機能,他們相信這些著名人物需要他們。”

他們說:“名人需要我們的照片來保持重要性,掌握權力。”

戴安娜弟弟厄爾·斯潘塞伯爵譴責新聞界,說報紙對她的死罪責難逃。

在南非他的住所外麵,他宣讀了一份陳述:“盡管現在應該悲悼而不該控訴,但我要說,我一直認為報刊會殺害他姐姐,但他從未想象到他們會采取如此直接的手段。每一家刊物的每一個老板和每一個編輯,都曾購買過她的照片,這種打探行為是侵略性的,它促使某些貪婪而殘忍的個人不惜一切代價,去追攝她的行蹤,今天,所以這些人的手上都沾滿了她的鮮血。”

也有人認為對此命案應該負責的是司機保羅,盡管他自己也喪失了生命,他在出發前,曾向記者吹噓地說:“別再費勁追我們了,你們是追不上 我們的。”但那隻是酒後醉言。駕車時,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 0. 17%, 超過法國法律所規定的限量的三倍以上。

警方正在調查,當車禍發生的時候,保羅到底酒醉到什麼程度。

法國在酒後駕車方麵的限製要比其他歐洲國家以及美國的大多數州嚴格得多。

在法國駕車,如果司機的血液中酒精濃度超過 0. 05%就被認為構成輕 度犯罪,如酒精濃度超過 0. 08%就已構成犯罪。

比利時、芬蘭、希臘、荷蘭、挪威、葡萄牙都規定駕車時司機血液中的 酒精濃度不能超過 0. 05%。

法國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非常嚴厲。司機一旦被查出血中酒精濃度達到 0.08%,法庭將對之判刑一月至一年,處以 80 至 1300 美元的罰金,並且吊 銷駕駛執照。

據目擊者說,當時車速達到每小時 180 公裏至 195 公裏之間,而車禍發 生地段限速為每小時 50 公裏。司機保羅是一名保安人員,不是專業駕駛員, 他失去了對那輛性能極好的奔馳車的控製,導致了車毀人亡。

巴黎警方宣稱他們正在認真考慮要起訴雷茲飯店涉嫌汽車命案。因為飯店派出一名不合格的醉漢司機替王妃及其男友駕車。巴黎警方現正在認真考慮擴大查詢範圍,即對攝影記者之外的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做出這一決定的證據時,司機亨利·保負至少有過兩次喝酒過了限量,而且要駕駛笨重而高能的老式小汽車,也必須有在法國通行的許可證,但他沒有。 阿爾·法耶茲的手下已對此做出了反駁,說保羅持有駕駛裝甲奔馳 S—的許可怔。

阿爾·法耶茲的發言人麥克爾·考靳說,雷茲飯店的一位不知名的工作人員所提供的證詞純屬無稽之談,並說保羅先生駕駛那輛老式奔馳車在法律上是許可的。

保羅先生的家屬也反駁了公訴人的證詞,即保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許可量的三倍還多,他的家屬要求看到新的證據。

阿爾·法耶茲的律師說,如果他的當事人對最後的宣判感到不滿意,他 將針對那 7 名攝影記者提出民事訴訟。

另外有些評論家提出了如下幾個問題:

*如果你是多迪,你會讓一個喝醉了酒的司機駕車帶你和你的女朋友嗎?

*如果司機真是那麼醉的話,為什麼保鏢沒有警告多迪?

*認識司機保羅的人們現在站出來說,他並不是那種貪杯的人,而且如果他喝了哪怕一丁點酒,他就會拒絕駕車!

有人懷疑這是一樁政治謀殺案,在巴黎各種各樣的西方諜報機構都在策劃謀害戴安娜王妃,她是在一個叫作“靈橋”的地方被殺害的,那個地方是個宗教神區,“教皇”(Pope)在拉丁語裏叫做“Pontiff”,這個詞與“P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