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緩緩睜開雙眼。
啊,現在是白天還是晚上?算了,反正白天黑夜也沒有區別的。我搖了搖頭,抬手看了下手表。這塊可以算得上古董的計時工具,上麵顯示的時間是下午兩點二十三分。如果電池不缺電的話,這應該是正確時間。不過都兩年多了,天知道還準不準。
我伸了下懶腰,這一覺睡得應該是夠長的。我四下裏打量了一眼,一片荒野,滿眼的碎石和灰塵,連隻老鼠都看不見。四周一片死寂,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在荒野露宿才沒被野獸當做點心吃掉。
自從兩年前的浩劫之後,太陽就沒再露過臉,厚厚的雲層遮蔽了整個天空,整個世界恐怕都在黑暗的籠罩之下吧,至少這兩年來我經過的每一處地方都是如此。拜其所賜,寒冷,陰暗,植物大片死亡,動物也越來越少,現在還存活著的動物恐怕也不多了吧。想到這裏我記起來我已經有三天沒吃過東西了吧,哦不對,昨天找到過一棵野草,那味道真是不敢恭維,不過好歹能填肚子就行。
我掂量了一下水壺,最多還能堅持四天左右。我搖頭苦笑了一下,站了起來,拍拍身上的灰塵,繼續前行。該去哪裏呢?我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再沒有比這個更蠢的問題了。去哪都一樣,每個地方都是一片狼藉,隻祈禱能遇到一個村鎮的殘骸,那裏也許會剩下些食物。
說起來,兩年的功夫,我的感覺變得越來越靈敏,現在即使沒有光線也能完全看清了,這也算是適應了環境的變化吧。一邊想一邊走,翻過了幾個山頭。突然,空氣中傳來了一絲屍體的腐臭。這可是個好消息,如果是人的話,多半身上會帶著些有用的裝備,如果是意外死亡的話,沒準還有吃的。能活下來兩年的人,身上絕不會再有沒用的累贅了。當下我順著氣味就找了下去。
在坑坑窪窪的亂石堆裏走了半小時,我知道目標已經很接近了,屍臭味越來越濃,我已經能確定這是人的屍體了。我開始繞到下風口-----萬一有野獸在吃屍體,我可不想被它發覺了。
我慢慢靠近,在一個小石包上露出了頭觀察。糟糕!居然有人搶先了,屍體邊有兩個人正在那裏摸索著。我心裏啐了一口:媽的,這年頭居然還能遇見其他人搶在頭裏,我真夠衰的。
我看那兩人搜索屍體的手法相當拙劣,估計之前沒幹過吧,真能浪費時間。算了,既然有人了,那就不可能剩下什麼了,要不要去搶劫他們兩個呢?正琢磨著準備離開,突然我聽到有動靜,不由得心中一緊:壞了!!是極輕的腳步聲!不會吧,居然還有別人。我連忙把自己藏在石塊的影子裏,伏低了身形。仔細觀察,竟然有五個人正從我左側約兩百米的距離,呈扇形隊伍在包抄那兩個人。如果我反應再慢一些,恐怕就暴露自己的位置了。
我握緊了腰間的匕首,心裏盤算著這夥人的目的是什麼,我該從哪條路線退走,如果被發現了該怎麼辦。
那兩個人恐怕就沒我這麼幸運了,我探出頭觀察著。
不過,就算是不幸,也實在太遲鈍了吧,別人都快摸到你屁股啦,還沒反應過來,這兩個人是怎麼活到今天的,我心裏對著這兩個笨蛋吐著舌頭。直到那五個人離他們不足五米時,這兩人才察覺到,剛要站起來,對方就撲了上去。戰鬥異常簡短,不到五秒鍾就結束了。根本就是羊入虎口嘛,我心裏哼了一聲。不過話說回來,這五個人的身手都相當的敏捷,其中一個壯漢尤其出色,體型最大的他反而行動最迅速,看得我暗暗咋舌,其他幾個還能對付,這個大個子八成是打不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