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韜?均兵第五十五》)
周武王問薑太公:“如果我軍使用戰車與敵軍步兵接戰,那麼我軍一輛戰車的戰鬥力可以抵得過敵軍幾名步兵的戰鬥力呢?我軍幾名步兵的戰鬥力可以頂得過敵軍一輛戰車的戰鬥力呢?假如我軍使用騎兵與敵軍步兵作戰,那麼我軍一名騎兵的戰鬥力可以抵得過敵軍多少名步兵的戰鬥力呢?我軍多少名步兵的戰鬥力才能頂得過敵軍一名騎兵的戰鬥力呢?假如我軍使用戰車與敵軍騎兵交戰,那麼我軍一輛戰車的戰鬥力又能抵得過敵軍多少名騎兵的戰鬥力呢?我軍多少名騎兵的戰鬥力才能頂得過敵軍一輛戰車的戰鬥力呢?”
薑太公回答說:“戰車,是用以防護軍隊的羽翼,是可以憑借此而攻陷敵軍設防堅固的陣地、擊敗強大的敵軍、截擊正處於逃亡途中的敵人的。騎兵,是軍隊中用以偵察和衝鋒的機動部隊,可以用來追擊落荒而逃的敵軍、斷絕敵軍的糧道具、攻擊敵軍分散開來作戰的小隊的。因而假如戰車和騎兵布置在不合適的地方,而一名騎兵的戰鬥力也難以抵得過敵軍一名步兵的戰鬥力。假使敵我雙方在平坦而開闊的地帶擺出大致相同的陣勢,那麼不同兵種之間相互換算戰鬥力的標準是:一輛戰車的戰鬥力相當於八十名步兵,八十名步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輛戰車;一名騎兵的戰鬥力相當於八名步兵,八名步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名騎兵;一輛戰車的戰鬥力相當於十名騎兵,十名騎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輛戰車。假如在地勢險要的地方作戰而換算的標準則是:一輛戰車的戰鬥力相當於四十名步兵,四十名步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輛戰車;一名騎兵的戰鬥力相當於四名步兵,四名步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名騎兵;一輛戰車的戰鬥力相當於六名騎兵,六名騎兵的戰鬥力抵得過一輛戰車。戰車和騎兵,是軍隊中最為銳利的兵種,十輛戰車的威力可以擊敗一千名敵軍,一百輛戰車的戰鬥力可以打敗一萬名敵軍;十名騎兵的威力可以擊敗敵軍一百人,一百名騎兵的戰鬥力可以打敗敵軍一千人。這些隻是兵種間換算的大概數目。”
周武王又問:“那麼應該如何編排戰車兵和騎兵之中的軍官數目、又該怎樣確定車兵和步兵的陣法編排呢?”
薑太公回答說:“戰車中設置官長的標準是:每五輛戰車設置一長,十輛戰車設置一吏,五十輛戰車設置一率,一百輛戰車設置一名主將。假如在地勢平坦而開闊的地帶作戰,那麼兵車間相互排列的標準是:每五輛戰車排成一列,前後相隔四十步,左右相隔十步,隊列與隊列之間相隔六十步。假如在地勢險要的地方作戰其標準是:戰車全部都要沿著大道行進,這樣的話每十輛戰車組成一聚,每二十輛戰車組成一屯,前後相隔二十步,左右相隔六十步,隊列與隊列之間相隔三十六步。平均每五輛戰車設置一長,前後左右所相隔的距離不能超過兩裏地,並且在作戰結束後要立即返回原來的陣位之中。設置騎兵官長的標準是:每五名騎兵設置一長,每十名騎兵設置一吏,每一百名騎兵設置一率,每二百名騎兵設置一名主將。假如在地勢平坦且開闊的地方作戰,騎兵之間陣勢排列的標準是:每五名騎兵排成一旬,前後相隔二十步,左右相隔四步,隊列與隊列之間相隔五十步。假如在地勢險要的地方作戰其標準是:騎兵與騎兵之間前後相隔十步、左右相隔二步,隊列與隊列之間相隔二十五步,平均每三十名騎兵組成一屯,每六十名騎兵組成一輩,每十名騎兵設置一吏,在作戰時騎兵隊列與隊列之間相隔不得超過一百步,假如完成作戰任務就必須要返回各自原來的陣位。”
器械配置
(龍韜?農器第三十)
周武王問薑太公:“天下已經太平,國家也沒有什麼大事發生,用作攻城作戰的各種器具,是否可以不用維護了?用於防守的各種器械,是否可以不用再設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