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1 / 3)

上智精選

太公孔子

【原文】太公望封於齊。齊有華士者,義不臣天子,不友諸侯,人稱其賢。太公使人召之三,不至;命誅之。周公曰:“此人齊之高士,奈何誅之?”太公曰:“夫不臣天子,不友諸侯,望猶得臣而友之乎?望不得臣而友之,是棄民也;召之三不至,是逆民也。而旌之以為教首,使一國效之,望誰與為君乎?”

【譯文】太公望(姓呂名尚,為周文王師)封於齊,齊國有一個名叫華士的人,他認為不臣服於天子,不結交諸侯是正當的事,人們都稱讚他很賢明。太公望派人請他三次都不肯到,就命人殺了他。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輔佐成王為政)問說:“他是齊國的一位高士,怎麼殺了他呢?”太公望說:“不臣服天子,不結交諸侯的人,我太公望還能將他臣服、與之結交嗎?凡國君無法臣服、不得結交的人,就是上天要遺棄的人。召他三次而不來,則是叛逆之民。如果表揚他,使他成為全國民眾效法的對象,那要我這個當國君的何用?”孔子的學生曾受少正卯(春秋時魯大夫)言論的誘惑,數度離開學堂,使學堂由滿座成為空虛。孔子做大司寇(掌管刑獄的官)的時候,就判處少正卯死刑,在宮門外殺了他。子貢(姓端木名賜,孔子的學生)向孔子進言道:“少正卯是魯國的名人,老師您殺了他,會不會不恰當啊?”孔子說:“人有五種罪惡,而盜竊比較起來還稍好一點:第一種是心思通達而陰險,第二種是行為乖僻而固執不改,第三種是言辭虛偽而能動人心,第四種是記取非義、多而廣博,第五種是順應錯誤而認為理所當然。[畫盡奸雄的隱密]一般人要是有這五種罪惡之一,就不免被君子所殺;而少正卯同時具備五種惡行,正是小人中的奸雄,不可不殺。”

諸葛亮

【原文】有言諸葛丞相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間,每見啟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及赦也。若劉景升父子歲歲赦宥,何益於治乎?”及費禕為政,始事姑息,蜀遂以削。

子產謂子太叔曰:“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太叔為政,不忍猛而寬。於是鄭國多盜,太叔悔之。仲尼曰:“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商君刑及棄灰,過於猛者也。梁武見死刑輒涕泣而縱之,過於寬者也。《論語》赦小過,《春秋》譏肆大眚,合之,得政之和矣。

【譯文】有人批評諸葛亮(三國時代蜀國宰相,字孔明,隱居隆中,人稱臥龍,劉備三訪始獲見,後佐劉備建國於蜀,與東吳、魏鼎足而立,拜為丞相,封武鄉侯)吝於寬赦他人的罪行。

諸葛亮回答說:“治理天下應本著公正、仁德之心,不該隨意施舍不當的恩惠;所以匡衡(漢朝人,累官至丞相,封樂安侯)、吳漢(東漢人,字子顏,封度平侯)治國就不認為無故赦罪是件好事。先帝(指劉備,三國蜀漢政權建立者)也曾說過:‘我曾與陳元方(名紀,東漢潁川人)、鄭康成(名玄,東漢大儒,生平著述甚多)交往,從他們的言談中,可洞悉天下興衰治亂的道理,但他們從沒談及赦罪也是治國之道。’又如劉景升父子(即劉表、劉琮,東漢獻帝時劉表任荊州刺史,劉表死後,劉琮投降曹操)年年都大赦人犯,但對治理國家又有什麼好處呢?”

後來費禕(三國·蜀人,與董允齊名,累官至尚書令,封成鄉侯)主政,采用姑息寬赦的策略,西蜀的國勢因此削弱不振。

(夢龍評)子產(名公孫僑,春秋鄭國人,時晉楚爭霸,鄭處兩強之間,子產周旋其間,卑亢得宜,保持無事)對太叔(即子太叔,名遊吉,春秋鄭國人,繼子產為政,能寬不能猛,鄭國多盜)說:“隻有最具仁德的人,才能用寬容的律法來治理人民,次一等的就隻能用嚴厲的方法了。猛烈的大火,人看了就害怕,因此很少人被燒死;平靜的溪流,人民喜歡接近嬉戲,卻往往被淹死,所以用寬容的方法治國比較困難。”

後來太叔治理國家,不忍用嚴厲的方法,於是鄭國盜匪猖獗,太叔非常後悔。孔子說:“行政過於寬容,百姓就容易輕慢,這時就要用嚴厲的律法來糾正他們;過於嚴厲,百姓又可能變得凶殘,就要用寬大的政令來對待他們。用寬容來調和凶殘,用嚴厲來調和輕慢,才能做到人事通達、政風和諧。”

商鞅(戰國衛國人,佐秦孝公變法,使秦富強)對棄灰於道的人處以黥刑(古代肉刑之一,在麵上刺字後用墨染黑,又稱墨刑),這種刑罰太過嚴苛;梁武帝(蕭衍,長於文學、書法,迷信佛教)看見死刑犯,往往流著淚釋放他們,又太過寬容。《論語》有“寬赦小過錯”之說,《春秋》曾譏刺放縱有大過錯的人,二者若能調和得宜,才能求得政事的和諧。

漢光武帝

【原文】劉秀為大司馬時,舍中兒犯法,軍市令祭遵格殺之。秀怒,命取遵,主簿陳副諫曰:“明公常欲眾軍整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所行,奈何罪之?”秀悅,乃以為刺奸將軍,謂諸將曰:“當避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將也。”

罰必則令行,令行則主尊,世祖所以能定四方之難也。

【譯文】漢光武帝劉秀(打敗篡漢的王莽,即帝位,是為世祖)做大司馬(管理軍事的最高長官)的時候,有一回官府中的僮仆犯法,軍市令(軍中交易場所的主管)祭遵(潁川潁陽人,封潁陽侯,雲台二十八將之一)下令殺了他。劉秀很生氣,命令部下收押祭遵。

當時,主簿(掌管官府文書帳簿的官員)陳副規勸道:“大人一向希望軍中士兵行動整齊劃一,紀律嚴明,現在祭遵依法辦事,正是推廣軍令的表現啊!”

劉秀聽了很高興,不但赦免祭遵,而且讓他擔任刺奸將軍,又對所有的將士們說:“你們要多防備祭遵喔!我府中的僮仆犯法,尚且被他所殺,可見他一定是個公正無私的人。”

(夢龍評)賞罰分明,軍令才容易推行;軍令暢行無阻,主上自然受尊重。劉秀因此能平定四方的戰亂。

孔子

【原文】孔子行遊,馬逸食稼。野人怒,縶其馬。子貢往說之,卑詞而不得。孔子曰:“夫以人之所不能聽說人,譬以太牢享野獸,以《九韶》樂飛鳥也。”乃使馬圉往,謂野人曰:“子不耕於東海,予不遊西海也,吾馬安得不犯子之稼?”野人大喜,解馬而予之。

人各以類相通,述《詩》《書》於野人之前,此腐儒之所以誤國也。馬圉之說誠善,假使出子貢之口,野人仍不從。何則?文質貌殊,其神固已離矣。然則孔子曷不即遣馬圉,而聽子貢之往耶?先遣馬圉,則子貢之心不服;既屈子貢,而馬圉之神始至。聖人達人之情,故能盡人之用。後世以文法束人,以資格限人,又以兼長望人,天下事豈有濟乎!

【譯文】有一天孔子出遊,途中馬兒偷吃了農夫的莊稼,農人很生氣,捉住馬兒並把它關起來。子貢知道後,就低聲下氣的前去懇求農人放了馬兒,沒想到農人不理會子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