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地方政府行為與調控能力(1 / 1)

各省之間沒有任何直接的轉移支付。在這種狀態下,各省在財政上必須自給。由於發展程度上的差別,發達省份的財政動員能力一定會比較強,落後省份的財政動員能力一定會比較弱。但是不管怎麼樣,在它們各自的管轄範圍內,就縮小省內地區差別而言,省政府的意願與能力比其他任何個人與團體者要強,因為,它們是男的“中央政府”。談到縮小各省之間的差別,情況就不一樣了。落後省份底子薄,基礎設施不足,教育水平低下,總之,發展經濟的“瓶頸”很多。要消除這些“瓶頸”,省政府必須動員大量資金。由於沒有外來的轉移支付,這些省必須自己想辦法。如果它們規定的稅負比發達省份低或與發達省份一樣高,它們能動員的財力肯定比發達省份的水平低,這樣,它們永遠也難以追上後者;如果它們規定的稅比發達省份高,這種措施會壓抑本地區經濟發展,也會嚇跑潛在的外來投資者。就財政支出而言,如不擴大開支,很多該辦的事無法辦,也刺激不了地區經濟的發展;如擴大開支,不少錢將用在從外地“進口”上,擴張型政策的效果就會“泄漏”到別的地區去。這就是說,財政支出的乘數效果不會如想像的那麼大。更何況,如果財政收入趕不上財政支出,這些省份還會麵臨赤字的壓力。當然還有一條路,這便是在公開市場上借貸。但這裏也有兩個問題:一是是否能借到,落後省份的借貸能力顯然不如先進省份;二是借貸必須連本帶息償還,這就是說,除非貸款興建的項目能帶來滾滾財源,該省未來的納稅人必須承擔沉重的稅負。

各省之間的競爭會不會有利於整體經濟的發展並縮小地區差別呢?這要看是什麼樣的競爭。有時各省之間的競爭會搞得兩敗俱傷。如果為了吸引投資,各省紛紛拿出一個比一個更優惠的刺激投資方案,最後的投資分布也許改變不了多少,但各省政府用於這方麵的成本總額會大大增加。

在爭奪投資上,落後省份與先進省份的競爭好比乞丐與龍王比寶,後者能夠承受得起給出巨大優惠帶來的短期財政損失,前者則沒有這個本錢。在爭奪市場上,落後省份也處於劣勢,它們麵臨的選擇往往不是去搶奪別省的市場,而是保護自己原有的市場。如果先進省份的威脅增加,它們往往不得不訴諸市場封鎖。諸侯經濟不僅有損整體效率,而且從長遠看會阻礙落後省份自身的發展。但各省之間如出現惡性競爭,市場封鎖是落後省份避免短期震蕩的理性選擇。

如此說來,在各省之間隻有競爭關係而沒有任何轉移支付的狀態下,各省之間的差別不僅會繼續存在,並且十分可能不斷擴大。

對口支援型在中央政府的鼓勵下,各省之間出現非強製性、非製度化的轉移支付。先進省份之所以響應中央的號召,是出於對落後地區的同情。在這種狀態下,轉移支付的數量一定很小,遠遠不足以彌補地區差別。原因很簡單,第一,各省的領導人麵臨的壓力主要來自本地,外地的情況再值得同情也不及本地棘手問題產生的切膚之感。如果他們把緊缺的資金用於支援外地,會引起本地人民的不理解,也會為政敵攻擊自己留下口實。大概都不願意為外地的利益作出這樣的政治犧牲。第二,任何一個省份,不管它有多富裕,都不會有單獨承受縮小地區差別重任的意願和能力。隻有富裕省份共同努力,才可能對地區差別產生影響。但是在沒有中央協調各富裕省份統一行動的情況下,各省份都會希望別的省份在縮小地區差別上多作貢獻,自己少作貢獻或不作貢獻。這種結果必然使各省貢獻的轉移支付總和非常小。沒有中央協調的另一個後果是,有限的轉移支付可能集中流向某一個落後地區,而其他地區所得無幾。即使中央政府指定對口支援關係,由於各對關係中先進一方提供轉移支付的意願和能力不一,這些關係中落後一方得到的援助一定也太小不一,仍不利於縮小地區差別。

由中央政府安排轉移支付比較合理。中央以累進稅形式集中一些資金用於轉移支付,這筆資金的分配也由中央決策機構(其中最好有各地利益的代表參與)統一協調。由於稅收是強製性的,克服了“搭便車”現象;由於累進稅,各省的貢獻依其發展程度遞增;由於是統一分配,可以避免受益不均情況的出現。中央政府在這個領域的幹預,不僅從正義的角度看是合理的,從純經濟意義上看也是合理的,因為從中央政府區域政策中受益的不僅是接受轉移支付資金的地區。例如,當落後地區轉移支付資金創造新的就業機會時,會對發達地區產生“外溢”(Spillover)效應,使之也從中受益。不僅如此,創造新的就業機會能提高當地居民所得水平,居民所得水平的提高會帶來更多的財政收入,並減少政府開支。另外,各地區的均衡發展也會有利於全國範圍內有效地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更不用說它還有促進民族和睦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