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觀念即人們對文學的基本認識,它既是人們從事文學活動的理論總結,又指導著規範著製約著人們的文學活動。一個民族的文學觀念,實際上體現著這個民族對於文學的理解和從事文學活動的態度。而文學觀念的差異,其實也就是對於文學的理解和從事文學活動的態度的差異。

中國文學觀念有古代和現代之分。中國現代的文學觀念雖然與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有千絲萬縷的聯係,但是,中國現代的文學觀念卻是在激烈地批判中國古代傳統文學觀念的基礎上,在自覺地吸收西方現代文學觀念的思潮中誕生的,明顯帶有西方現代的色彩。不過,無論中國現代的文學觀念如何受到西方現代文學觀念的影響,它的文化基礎、思維方式、語言表達等等,也仍然還是中國式的,與真正的西方現代文學觀念依然有別。其實,不僅中國文學觀念有古代、現代之分,西方文學觀念同樣也有古代、現代之別。而無論是古代還是現代,中國文學觀念與西方文學觀念都有著明顯的差異。要充分了解這種分別或差異,應該去追溯各個國家各個民族文學觀念發生的初始階段,正是這一初始階段,奠定了他們的文學觀念發展的深厚而穩定的思想文化基礎。因此,描述中國文學觀念發生的初始階段,構建中國文學觀念發生史,就具有了重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

探討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不應該去尋找某一個絕對的起點,而是要去清理中國文學觀念建構的過程、原因和機製。即是說,要按照“發生學”的要求去探討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發生的曆史過程。然而,描述中國文學觀念發生的初始階段,探討中國文學觀念發生時的原初意義及其演進軌跡,既不能靠一般的思想推衍和邏輯推導,更不能簡單套用西方的理論模式,而必須從中國文學觀念發生的實際出發。這種實際,當然不能靠主觀構擬,而應該以曆史材料為依據,有多少材料就說多少話。這些曆史材料,既包括文獻的、文物的,也包括考古的甚至傳說的。隻要是曆史上留下的有關中國文學觀念的一切符號,我們都應該予以關注,用以說明中國文學觀念發生的社會曆史文化背景和文學觀念的原初意義,從而揭示中國文學觀念的文化特點和民族特色。而對曆史材料的解讀,必須放在當時的文化語境中,真正“具了解之同情”,“設身處地”地給予說明,盡量避免“隔閡膚廓”,撏撦古人。

中國古代文學理論家們在討論文學觀念時提出過“天文”、“人文”之分,並主張從“觀乎天文”和“觀乎人文”的聯係中去尋繹中國古代文學的要義和精髓,這是符合中國古代文學和文學觀念的發生實際的。他們對上古“天文”之學的描述,也得到了現代考古學和文獻學的支持。無論是占卜還是祭祀,殷商時期傳留的文獻和考古資料無不說明,它們都是在“絕地天通”以後發展起來的為統治者所壟斷的一種進行天地人神溝通的文化,亦即“通天”的文化。在當時人們的意識中,人類與自然的關係主要是一種依附關係,原始宗教意識把人類的觀念集體地投降於上帝神的支配。因此,這時的文化可以稱之為鬼神文化。這種文化按照“天垂象,見吉凶”、“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的思維模式運行著並發展著,“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成為了這一文化模式下人們處理天人關係的基本準則,其中既包含有原始宗教和迷信,也包含有原始科學和藝術。由於這種文化被處於統治地位的巫覡集團所掌握和傳授,它也就成為了中國早期的官方學術。這種以“通天”為核心的“天文”之學有著漫長的積累過程,體現為中國古代文明的一個重要階段。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濫觴,正是從這裏開始。因此,從一定意義上說,它是中國古代文明的基礎,也是中國古代文化的邏輯前提。

中國古代文學觀念雖濫觴於“觀乎天文”,但周滅殷之後,在總結殷所以亡和周所以興的曆史經驗中,統治者們認識到“天不可信”、“天命靡常”,隻有“敬德”、“保民”,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從而為社會文化的轉型奠定了思想基礎。而周公製禮作樂,將“以史為鑒”和“以民為鑒”作為進行製度文化建設的主要視點,“納上下於道德”,實現了從“觀乎天文”到“觀乎人文”的視角轉換。這種視角轉換可以在傳為周公等人所作的周初誥令和《詩經》的《周頌》以及部分大、小《雅》中得到證明。周初統治者們已經不再將國家的命運完全寄托於天命,也不再以為鬼神可以真正讓他們消災免禍,而是清醒地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才是造成結果的原因,統治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他們已經開始用“集體行為史觀”代替“集體神權史觀”。為了讓周之子孫世世代代記取曆史的經驗教訓,周公主持製定了用於宴饗、朝會、宗廟的樂歌,即今所見《詩經》中的部分《雅》、《頌》,來加強這種宣傳,強化史鑒意識,讓周人無時無刻不去記取祖先創業之艱難,以及殷商淫逸滅亡之教訓,讓子孫們沉浸在“以史為鑒”的文化氛圍之中。周人的“民鑒”製度主要有“獻詩聽政”。這一製度不僅促使統治者關心國計民生,注意民意民情,積極疏通上下間思想情感交流的渠道,同時也自覺不自覺地創造著文學藝術的表現形式。例如詩、曲、書、箴、賦、誦、傳語、謠言等等,都在不斷地豐富著,發展著。《詩經》的《小雅》尤其是《國風》正是這一製度衍生的產品。今人多以“二南”為愛情詩,而將愛情詩列於《國風》之首,從而列於《詩經》之首,表明當時人們對於這種感情的重視和認可。不過,即使按照傳統的理解,“二南”各篇乃“陳後妃夫人大夫妻之德”,即是說她們能夠“得”夫妻感情之正,而無論對於這“正”的內涵如何理解,由夫妻之情而推及的男女之情被作為了判斷社會風俗教化的一個標準,成為了天子了解民情的一個窗口,而詩歌歌詠這種感情則成為天經地義,這便使得詩歌獲得了最有活力、最具魅力的表現對象。事實上,男女之情是世俗生活的基本內容,交織著自然和社會的複雜關係,的確是最能夠反映民情風俗的窗口,又是最能夠表達人性人情的一個領域,周人對其特別關注並給以應有的地位,證明周人“觀乎人文”是全麵而理性的,而這樣的文化視角也成為了後來文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麵。

春秋時期是一個天翻地覆的時代,文學觀念也發生著急劇變化。衛武公的自警和尹吉甫的作誦從正、反兩方麵說明,在西周末春秋初,文學的社會功用正悄然轉變。曾在禮樂製度中發揮重要作用的《詩》、《書》等傳統文學,已經不再僅僅是禮樂教化的組成部分,而逐步演變為統治者實現個人政治目的或塑造個人道德形象的手段,甚至變成了阿諛奉承、粉飾太平的工具,文學有了脫離禮樂製度而獨立的傾向。春秋中葉士人登上曆史舞台,在批判天命觀和天道觀的基礎上出現的以“立德、立功、立言”為“不朽”的價值觀,將“集體行為史觀”改換成了“個體行為觀”,使人們把注意力集中到個體的現實行為上來,這實際上起到了鼓勵人們解除宗法等級限製、開展獨立創造活動的作用,從而為文學的新發展開辟了道路。人們可以通過“立言”來實現自身的不朽,同時也可以通過“立言”來表達個人對社會的評判,這樣,文學就不再隻是維護氏族團結的紐帶,或是禮樂教化的附庸,而且是一項個人的獨立實踐活動,一種社會批判武器,也是一條個體實現人生價值的途徑。到了春秋後期,士在社會政治生活的作用日益突顯,“立德、立功、立言”成為他們抗衡“世卿世祿”的法寶,傳統禮樂思想被解構,“近德”之人“知禮”成為人們對“禮”、“德”關係的基本認識。而“禮”與“德”相配合,成為了個人道德修養和社會倫理秩序的的表征;以“詩”為代表的文學儼然成為具有全方位社會功能的價值實體,成為士人們借以安身立命的重要場域,於是,一個真正屬於個人的文學創作和文學欣賞活動從此揭開了序幕。

“詩”是中國文學大家庭中最早最重要的成員,故“詩言誌”觀念的演進可以作為中國文學觀念發生的一個標本。《尚書·堯典》所載“詩言誌”的觀念發生甚早,它是原始樂教的一部分,表現為巫史集團在占卜祭祀過程中的禱辭告語,“指向神明昭告”。盡管它不是獨立的文學觀念而是宗教觀念的一部分,但它為後來的詩學獨立和詩教發生奠定了文化基礎。因此,我們仍然可以視其為“千古詩教之源”或中國詩論“開山的綱領”。自西周初年周公“製禮作樂”以後,“詩”被納入禮樂教化的體係之中,與世俗政教和文化製度緊密結合。“獻詩”和“采詩”製度使“詩”成為表達氏族情感和溝通政治情緒的工具,完成了從“神明昭告”向“天子聽政”的轉變。而進入體製內的“詩”與樂配合,應用於宗廟祭祀、朝會宴飲,成為典禮儀式的重要環節,發揮著維護宗法秩序、交流思想感情的作用。社會禮樂製度規範和儀式運用規則賦予了詩樂的意義和價值。不過,這時的“詩”並未脫離禮樂而獲得獨立地位,單純的文學觀念也未能產生。“詩”所言之“誌”雖指向世俗政治倫理秩序,卻仍然受製於“樂”而服務於“禮”,表達的是氏族的思想情感。春秋時期,“詩”逐漸擺脫禮樂束縛而獲得獨立發展,這種發展主要通過兩個途徑來實現。一是通過“賦詩言誌”以擺脫樂教的束縛,從而凸顯詩的獨立“言誌”功能;一是通過“禮”“儀”之辨以擺脫典禮儀式的束縛,從而凸顯詩的內在意義價值。

二者相輔相成形成春秋詩教傳統,為詩的觀念解放和文學觀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礎,也使詩進入到表達個體情感和培養獨立人格的發展新階段。

大體而言,“詩言誌”的宗教文化基礎奠定了詩的神聖性特征,文學觀念的超越性內涵可以從這裏找到發生學依據;“獻詩聽政”的禮樂教化增強了詩的社會性功能,文學觀念的倫理道德要求可以從這裏獲取實踐理性經驗;“賦詩言誌”的春秋詩教賦予了詩的獨立性價值,文學觀念的私人化傾向可以從這裏開放出個體人格和精神情感的奇葩。當詩獲得獨立價值並與個人精神生活和人格修養聯係在一起,獨立的文學觀念也就同時發生了。詩的文學內涵的衍生是中國文學發生的標本,而“詩言誌”觀念的發生和演進的路徑則指示了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發生和演進的路徑。因此,文學觀念的正式提出發生在春秋末年絕不是偶然的,楬櫫這一觀念並賦予其特定內涵的是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文學家孔子。

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由孔子所楬櫫,因此,要弄清孔子文學觀念的真實內涵,必須通過對孔門“四科”(“德行、言語、政事、文學”)與孔門“四教”(“文、行、忠、信”)的相互關係的細致梳理和準確闡釋來實現。

孔門“四科”是孔子對其弟子從政特長的評價,作為孔門“四科”之一的“文學”是指能夠付諸政治實踐的文治教化之學。孔門“四教”與孔門“四科”有著明顯的對應關係。反映孔子教育內容的孔門“四教”是一個由低到高的序列,而體現孔子培養目標的孔門“四科”則是一個由高到低的序列。教育有個循序漸進、不斷深化的過程,教育內容安排自然應該由低到高。孔子注意因材施教,培養目標不可能千人一麵,難免會有大材小材之分,孔門“四科”的排列無疑體現出等次的差別。孔子培養學生注重道德,因為道德不僅是立身之本,也是從政之本,有德之人是為君子,德治是最好的政治,因此,孔門“四科”首推“德行”。這與孔門“四教”以“忠、信”為教育的最高層次正相一致。

孔門“四科”中的“言語”、“政事”二科可視為孔門“四教”中“行”教的直接成果,它體現了孔子強調社會實踐的教育思想。孔門“四科”中的“文學”則與孔門“四教”中的“文”教密切相關,在教師為“文教”,在學生為“文學”。學生隻有掌握了“文教”的基本內容,即對儒家文化典籍和學術思想有較深入的了解並具有禮樂教化的政治能力的人,才能稱為“文學”之士。這樣,“文學”就成了文治教化之學。孔門“四科”順序的排列,體現了孔子重德重行的教育思想和人才觀念,也與古代“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的社會思潮相一致。

孔子的文學觀念具有十分豐富的內涵。從社會學的角度而言,文學是孔子對西周以來社會上層建築的一種概括;從教育學的角度而言,文學是孔子培養人才的一種類型;從政治學的角度而言,文學是孔子鼓勵學生從政的一種方式;從文化學的角度而言,文學是孔子對儒家文化學術的一種指稱。孔子文學觀念的這種普泛性正反映著春秋末期社會上層建築和社會意識形態還沒有得到分門別類發展的客觀事實。如果用“文學是語言的藝術”這種現代文學觀念來衡量,我們當然可以不承認孔子的文學觀念。然而,文學觀念的發展是一個曆史過程,今天的文學觀念正是在傳統文學觀念基礎上發展演變而來,即使受到西方現代文學觀念很大影響,也仍然脫離不了中國傳統文學觀念所提供的生長基因。況且,整個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都受到傳統文學觀念的指導,中國文學的民族特色也與傳統文學觀念息息相關,而孔子的文學觀念正是中國傳統文學觀念的源頭,並且一直被奉為正統。對於這樣一個基本的曆史事實,任何人都無法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