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國民黨『威權』統治台灣(1 / 3)

第五章 國民黨『威權』統治台灣

1945年,八年抗戰結束,日本向同盟國投降。根據四大同盟國的協議,日本應當歸還所有侵占其他國家的領土。於是台、澎地區歸還中國,台灣光複。但是,當時大陸全麵的內戰已經開始,國民黨政府忙於大陸上的鬩牆之爭,也沒有能力派遣足夠的人力和軍力,接收日本離去以後的台灣。陳儀(陳儀(1883-1950)浙江紹興人。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台灣省行政長官兼警備司令。1947年台灣“二二八事件”後引咎辭職,後調任浙江省政府主席。1949年初他曾規勸湯恩伯向解放軍投誠,不久被免職並遭殺害。)遂因地利,奉命從福建接收台灣。

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舉行的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陳儀為接受日軍投降的主官。台灣從日寇統治下重回祖國。

接收台灣的力量單薄

八年抗戰期間,福建不在主要的戰線上,日軍隻占領了福建幾個主要城市,並沒有占領全省。當時福建的管理情況是相當地方性的,中央政府在重慶,無法照顧到遙遠的福建。陳儀在福建,儼然半獨立,手上的資源也有限。他的軍力是將各個地方性的團隊和遊擊隊,組編為一個軍的番號建成的,其裝備和訓練都不夠正規軍的規格。

陳儀帶著如此一支部隊進入台灣,實在是不適當的選擇。台灣同胞在被日本殖民統治五十年之後,回歸祖國,心裏十分興奮,大家一心以為,從此可以擺脫二等國民的身份,成為堂堂正正的中華民國國民。當時全島準備歡迎中華民國的國軍,但是從碼頭上下來的,卻是衣衫襤褸、裝備粗劣、訓練不足的一群軍人。在台灣同胞印象中,日本皇軍地位高、軍容盛,兩者相比,對中國軍隊的形象,陡然大失所望。

1945年到1948年之間,台灣非常混亂。陳儀本身奉命接收台灣,是因為他跟日本關係非常密切,即所謂“日本通”。他和中央的關係並不良好。居留台灣,中央鞭長莫及,他要求台灣一切都有特殊待遇,有自己的貨幣,有自己獨立的行政權。他的政治理念,乃是在國共之間另辟蹊徑,尋找社會主義與民族主義兩者兼顧的方向。他的夢想,是使台灣在相當程度上隔離於中國本土的紛爭,有機會實現他的理想。因此,他也拒絕中央派兵支持。於是,中央派來台灣的正規軍,隻有嘉義機場上的防衛部隊和高雄的要塞部隊。全台灣軍隊和警察的力量,其實非常單薄。幸而台灣同胞在日本統治下,長期以來已經訓練了守法的習慣,一時之間,似乎沒有太大的問題。

對國民黨政權由失望到不滿

當時陳儀四周的權力結構,也非常混亂,有陳儀帶來的福建省政府的班底,也有他從民社黨(當時的一個小政黨,成員都是知識分子,群眾基礎很小)邀請來的智囊團。當時國民黨在台灣的組織,既有國民黨的黨部,也有三民主義青年團的組織,黨和團兩方麵也在較勁。陳儀手下,還有許多來自大陸的技術人員,他們奉命來台接替日本技術人員。這幾撥人馬互不相屬,各有各的係統,也不知道怎麼配合工作。甚至技術人員中,電力和電信屬於電信係統,糖廠屬於經濟係統,整個行政團隊都沒有整合為可以運作的係統。再加上民間有一批從大陸回歸鄉裏的台籍人士,即所謂的“半山”,他們有的是在大後方擔任公務員和教職的台籍人士;另有一些卻是在大陸淪陷時擔任工作,甚至在戰時實際地替日本工作的人。“半山”們離台已久,往往已沒有當地的基業,回台以後,也要爭取權力上的一席之地。這許多錯綜複雜的權力集團和個人,彼此鬥爭,爭奪權力和資源。於是陳儀的統治不僅漫無頭緒,而且內部矛盾重重。

在這種背景下,接收人員的貪汙腐敗,也無從防止。隻要手上有一點點權力,就有機會假公濟私,從日本離開後的空白中,撈取一些不當的利益。台灣同胞自然對接收台灣的國民黨政權,由失望而不滿,由不滿而憤怒。

“二二八事件”的爆發

1947後2月28日,爆發了“二二八事件”。這個不幸的事件,在台灣戰後曆史上,處處可見其造成的傷痕。“二二八事件”本身是個偶發事故:煙酒公賣局的糾察員,抓到了一個販賣私煙的小販。雙方爭執之中,四周聚集了圍觀的群眾。糾察員麵對大批群眾的包圍,情急之下,拔槍示威,不幸打死了一個旁觀者。一樁偶發事故釀成巨禍:大批群眾湧向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包圍抗議。公署的衛兵處理不善,開槍鎮壓,群眾又有傷亡。於是,情勢一發不可收拾,全省各地都有大批群眾湧上街頭示威,終於處處出現暴亂。街上的群眾,見了不會閩南語的外省人,揪住就打。他們也侵入公家機關,毆打外省的職員。同時,暴亂也有另一麵,許多外省籍人士得到台灣同胞的掩護。鄰居、親友、同事盡力將他們掩藏在自己家裏,避免遭到街上暴亂群眾的毆打。

1947年2月28日,“二二八事件”,抗議的台灣民眾攻擊台北公賣局,並拋出辦公室物品,放火焚燒。

這全省性的暴亂,究竟外省人死了多少?無法統計,保守的統計是數以千計的人無辜地被打死。這些暴亂的群眾之中,大部分是從南洋回來的本省軍夫。他們參加了日本軍隊,真的自以為是日本的“皇軍”了。敗兵遣回,他們在台灣沒有職業,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日本人還是中國人。看見新來接收的政權非常腐敗,他們自是滿腔憤怒,群起鬥毆。亂事持續了幾天,各地的本省士紳紛紛組織團體,維持地方安全,暫時讓情勢安定下來。他們也向陳儀和國民政府提出要求,讓台灣高度自治,要求政府不再派外省人治理台灣。這些人的要求,實際上是相當理性和平的,也延續了日治時代他們不斷提出參加議會政治的努力。陳儀向南京政府的報告,卻是誇大其詞,稱暴動為“叛亂”。當時,國民黨政府正在內戰,情勢十分緊張,聽了陳儀的報告也信以為真:台灣發生了叛亂。於是,國民政府派軍隊鎮壓。

在鎮壓部隊來以前,台灣也已經有幾支自己組織起來的軍隊,其中有兩支主要部隊:一支是在嘉義附近,由日共係統分出來的台共謝雪紅(謝二紅(1901-1970)女,台灣彰化人。1928年在上海參與建立台灣共產黨,同年回台灣從事革命活動。),組織了她平時就熟識的左傾青年,從警察局奪取槍械,與嘉義飛機場的守衛部隊作戰。他們也盼望日月潭等處的山地原住民下來增援,但是,原住民並沒有下山支持。這支部隊持續了相當長久的戰鬥,最後在埔裏解散。另外一支為在高雄聚集的群眾,也是以回台軍夫為主要成分,占據高雄中學及附近的據點,和高雄要塞司令部的部隊對峙。其他地方實際上並無有組織的行動,無非街上的暴民群起擾亂。

“二二八事件”對台灣造成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