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章 後記(1 / 1)

能出這本書,我一直在想,我能說些什麼呢?我現在寫的東西,大體上屬於文學的範疇。所謂文學,在我看來,就是把文章寫好了再說,至於別的,就管他媽的。幾年前,我剛剛寫了一本書,送給兩位長者看,一位說他不喜歡,另一位說他沒看懂。那個長篇最後被一個邊緣人物弄成了個山寨版的書,搞得我很是狼狽。我在那會兒認同了昆德拉的觀點:再也沒有比不懂幽默更讓人痛苦的事了!

格朗古歇太太有孕,吃太多的大腸,多到了別人隻好給她吃收斂藥的地步;胎兒太壯實,使胎盤葉鬆弛,卡岡杜埃滑進一條動脈,爬上去,從他媽媽的耳朵裏出來了。從前幾句開始,這本書就把它的牌打了出來:這裏所講的不是正經事。

拉伯雷在《撒旦詩篇》第四卷裏寫到:龐大固埃的船在海上遇到了一隻載有羊販子的船,其中一個商人看到巴努什褲子沒有前開襠,眼鏡係在帽子上,便自以為可以賣弄一下自己,把巴努什當作戴綠帽子的人對待。巴努什立即報複:他向商人買了一隻羊,並將羊扔進海裏,其他的羊習慣了跟隨頭羊,也都跟著跳進水裏。羊販子們著了慌,又是拽羊皮,又是拉羊角,結果自己也被拖進水裏。巴努什手握一支船槳,不是要搭救這些人,而是要阻止他們爬上船。他用動人的口才勸告他們,給他們指明這個世道的苦難、另一種生活的好處和幸福,並聲明死者比生存者要幸福。

場麵是否真實?它至少有一點道德吧?拉伯雷是不是在揭露商人的斤斤計較?對這些人的懲罰是不是應該使我們高興?或是他想讓我們對巴努什的殘酷產生憤慨?或是作為堅決反教會權力的人,他在嘲笑巴努什預言的那些宗教的陳詞濫調?請猜一猜!每一個答案都將是一個捕捉傻鳥的夾子。

有些人以為,人應該充滿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調低下的思想。這種說法聽上去很美妙,卻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總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誰就成了問題!六七年前,我曾衝動地認為,靠文學我也可以養家糊口進而發家致富,當然了,捎帶的,我還可以出出名。我的意思不是說,我當時的衝動讓我受到了懲罰,相反,雖然沒有靠這個成名得利,但我因此而收獲的已經讓我很滿足了。

我這個人很懶,這實在不是什麼光彩的事,但懶也得改變,什麼是發展、成長?依我個人的觀點,就是我們知道錯了,然後改正錯誤的,進而執行正確的做法,這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習慣的改變。但現在的人,都一個腦筋,憑什麼讓我改變?從長篇寫到雜文,在能讓自己酒足飯飽的同時,我還可以寫那麼一半百萬字的東西出來變成(已經)鉛字,我在努力讓自己有點用處。

某報紙的編輯曾對我說,小馬,你寫的真的很好,但我們是黨報,即使不是黨報,我們還得負一些輿論導向的責任。我不讚同他的說法。現在的人,能靜下心來讀書看報的人有幾個?我更不是振臂一揮應者如雲的英雄,把人家都能說得出去殺人放火、傷天害理,就算我真有那麼一點口才。需要補充的是,做好你自己的事,然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去做你自己想做的事,但這些事同樣不能傷害到別人的利益,這樣你就能幸福了,來這個世界,能幸福是件多幸福的事啊!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你要說這個你說的對,在如今這個社會,我怎麼反對你?要是都這樣認為,那麼曆史上就不會有“為五鬥米折腰”“鬥酒詩百篇”“竹林七賢”的存在了。任何一個有想法的知識分子,都想以改變天下人的思想為己任,但還好,在我們這個年齡,已經不傻了,也不需要別人告訴我們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了,這個現如今很難做到了,我們當不了李斯,因為沒有秦始皇了,這個是我們該慶幸的,也是時代發展的必然。我的意思是,除了名利,還有一些東西值得我們去追求,至於是什麼,見仁見智了。

是誰在唱歌?《離騷》還是《好了歌》,是悲歌、挽歌、還是讚歌?總有人聽出一些音的,是高山流水還是靡靡之音,你聽一聽,聽了也許就知道了。

2009年底寫於銀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