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點進來的要做好接受文風陡轉的心理建設)
他想死,一點都不想活了。
第一次,也許是第一次吧,他開心而平凡地活到了24歲,可就在生日的那一刻,眼前突然一黑,等到他再次醒來,麵對的卻是兩張喜極而泣的熟悉麵孔。
重生。他咀嚼著這個詞。
……
從小,他就表現出異於尋常的聰慧。因為擁有近乎未卜先知的外掛,他生活的自是幸幸福福,順順利利。父母安康,女友們也都和睦,存折裏有大批發黴的數字,日複一日的精彩。他低調地扮著豬,從不吃老虎。
可是,夢魘——他還不知道這是個夢魘——再一次來臨。像有什麼感應,也許隻是無心,人生贏家沒像往常一樣辦一場High極了的生日宴會。他自個溜到老房子裏,抽了一夜的煙。淩晨3:28,火星滅了,青煙在黑暗裏幻作兩張熟悉的臉,卻沒人能看到。
……
他讀物理,從剛開始會說話就學,父母小心地撫養著被人稱為妖孽的孩子,花光積蓄供他讀書研究。可他卻好像並不在意——當一切都可以重來,他不在確定他們還是他們。隻是有時候他會趴在密布的蚯蚓一樣的文字上發呆,淚水潤濕幹涸的眼,洇濕珍貴的文獻。
如癡如醉,如癡如醉。他費盡心血地研究,上一生已經有了踏入科學之門的資格,他相信以他這一輩子的拚命與天分,他已經超越了很多學者。
可沒用,盡管莫大的恐懼激發了他的潛能,盡管三世為人的他已超出世間所謂的天才太多,可他還不是那些神偏愛的人類之子,他找不到老子耶穌蘇格拉底牛頓愛因斯坦,他見了霍金,那個殘疾的老人相信他,可霍金也隻能用電子聲說:“我很傷心,孩子…”他研究了數不清的猜想,但沒有一個能解釋這奇怪的情況。科學沒能拯救他。在死亡之前,他伏在案上,突然很想痛哭一場。
……
多少次了,他瘋過,也清醒過。有一世他讀了無數的小說,從紀實到幻想,可最後卻發現書再多也有盡頭。咀嚼到最後,隻剩下渣滓……就像他曾熱衷於旅遊,可去的多了卻發現世界本沒什麼不同,唯一不變的是醜陋的人心。每一次重複的起點,艱難的成長,都是他不可承受之重。他做過醫生,做過誌願者,也當過殺人狂……
世界像一盤不停倒帶的磁帶,當命定的時刻來臨,或是當他死去,新世界就創生,舊世界就燒毀在火裏,隻會留在他一個人的記憶中。所以他不去愛人了。真正的愛是把自己的靈魂切一部分分享,可在他而言,所有的付出都會在火焰中毀滅。有時候他會去看自己的初戀,這個她,和第一世漸行漸遠的她,和第二世東宮之首的她,和第三世恍如路人的她,是同一個嗎?他找不到他切下的靈魂,他漸漸幹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