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案情的進展從民事變為刑事後,嫻泰擔心馬休沒有足夠的經驗處理刑事案件,於7月14日又請來了第三位律師邁爾·沙其。一年後,1999年7月22日,隨著麥可·哈迪和埃裏克·索夫特的加盟,嫻泰、肯尼的辯護小組擴展到了五人。
7月9日,警方錄下了兩位公證人唐·奧其和諾莉·斯韋尼的證詞。
7月10日一大早,約瑟夫·雷茲尼克把專案組全體成員和七位公訴人召集到會議室,從林肯車和蘇爾曼大廈1B房間收集到的證據占去了這裏的半間屋子。所有的物證都需要一一過目,最耗時的是嫻泰寫下的十幾本筆記,辦案人員往往要讀兩遍、三遍,甚至更多遍,才能悟出內中的含義。筆記中提到的1000餘人,警方後來都逐一查對過,或電話聯係,或派專人訪談。其中有些人還不止一次。
筆記本上和伊琳·蘇爾曼的名字列在一起的,還有20多位年老獨居的女富翁的姓名、電話、地址、房地產資料和銀行資料簡略,甚至社會安全號碼等。嫻泰在伊琳的條目下寫著:“伊琳的背景?”“社會安全號?”“電子槍”等字樣。最令辦案人員驚異的是,筆記本上竟然記有美國總統座機“空軍一號”的直撥電話,和當時的國防部長、後來的國務卿柯林·鮑爾的家庭電話號碼。
等法院簽發了允許他們為電腦和手機解密的特別搜查令後,專案組從嫻泰和肯尼的電腦裏打印出了兩英尺厚的資料,其中有兩位凱梅斯貯存的若幹姓名、電話、地址等,以及他們事先替自己編造好的各種版本的不在現場的說辭。電腦中還存有男性同性戀色情錄像。
兩位來自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手機專家告訴警方,嫻泰在7月5日上午11點到11點28分之間一共有過三次通話,地點都是在蘇爾曼大廈附近,而不是像她當時在電話上對思坦利·帕得遜說的,在新澤西的花園州大道上。
洛杉磯方麵,警方奉命搜查了嫻泰租用的貯藏倉庫,在那裏又找到20多本筆記。紐約方麵,尋找伊琳·蘇爾曼的工作在更大規模地進行。警方搜查了紐約的三個機場及附近區域,全市所有的醫院、停屍房和殯儀館,紐約-新澤西-康涅狄格三州交界處的家用貯藏倉庫,花園州大道和帕裏沙芷大道沿途,喬治·華盛頓大橋和塔畔大橋。聯邦調查局協助用紅外監測器掃描了新澤西州北部的幾處沼澤地。警方還向各垃圾公司打聽垃圾被運送到的終極地點,然後帶著警犬分赴賓夕法尼亞、俄亥俄、康涅狄格、新澤西和紐約各州。
隨著時間的推移,找到蘇爾曼夫人——無論活著或是死去——的希望越來越渺茫。除非警方能夠獲得足夠有力的人證物證,否則很難以謀殺罪起訴嫻泰母子。此時,進展相對順利的洛杉磯警署已有些急不可待,聲稱他們有屍體,有目擊者——肖·利托,有現場證據——美洲豹轎車上肯尼的腳印等等,要告倒兩名罪犯,甚至判他們的死刑都是毫無問題的。但紐約方麵仍不願善罷甘休,以至洛杉磯警署幾次三番要求引渡人犯的企圖都未能實現。
可以說,案情突破的契機是嫻泰自己提供的。
警方後來終於悟出,專案組在7月7日和手紙條一起截獲的那張小紙片上所寫的“PALAZA”,是被嫻泰誤拚的“PLAZA”,即普拉撒大酒店。但43280這個號碼卻讓辦案人員頗費周折。
嫻泰被捕後第一次與律師會麵時,霍賽·慕尼茨就提醒過她,不得在被當局監控的獄中電話上討論任何與案情有關的事。但一貫我行我素的嫻泰卻把這一警告置之腦後,她用獄中電話告訴她聘請的私人偵探拉瑞·弗洛斯特,要他替她取“7月5日存放在普拉撒大酒店的提包”。當他們在約定的時間見麵時,盡管律師們一再追問,嫻泰堅持說:“包裏真的沒有什麼,就是些個人物品和兩副鬼臉麵具。”
事後霍賽說:“她很聰明。她知道如果提到‘手槍’二字,我們就不會替她取。”
嫻泰後來居然又愚蠢至極地再次打電話,催問拉瑞打算何時取包。7月23日,拉瑞·弗洛斯特從普拉撒大酒店拿到那隻黑色提包後,回到辦公室打開一一查看。除了嫻泰所說的鬼臉外,裏麵還有一隻旅行用化妝箱,一瓶伏特加,兩本筆記,一台微型錄音機,一副塑料手銬,若幹法律文件,包括那張警方一直在尋找的蘇爾曼大廈轉讓契約原件,上麵有嫻泰偽造的伊琳·蘇爾曼簽字和諾莉·斯韋尼蓋上的公證圖章。提包的最底下,用一方白色絲帕包著的,是那把殺害了達威·卡茲丁的點二二簡寧式手槍。拉瑞趕緊撥通了霍賽·慕尼茨的手機,幾位律師當時正在刑事法庭附近的伏爾利尼餐館。拉瑞還沒來得及說出轉讓契約和手槍的事,專案組的警探們已經堵在了他的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