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笑,長相平常,身材還算健壯,隻不過光棍兒一個,還是個民間藝術工作者。
唯一好看的估計就是我這雙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了,每次照鏡子都覺得我像陳冠希。這些年來,我過著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生活,摸出來個好東西就能瀟灑三五個月,手頭拮據的時候就喜歡往鬥子裏鑽。我說的鬥子可不是漏鬥,是埋死人的鬥子。
哎?我真是民間藝術工作者,沒騙人,隻不過我是專門搞破壞工作的。
好吧,說正題。
前些陣子我發現了一處墓葬,和同伴千辛萬苦從裏麵摸出來一件寶貝,然而回來的過程我卻不怎麼記得了,隻知道到了家就蒙頭大睡。
當我睜開眼睛的時候,腦子裏竟然冒出這樣的念頭來:我在哪裏?
我感到頭昏腦漲,起床揉了揉頭發,終於清醒了些。
我想著得把作案……不是,工作的工具藏起來,被查到就糟了。
我回來後放在哪了?
我有些心不在焉,清醒後卻又覺得沒睡夠,連身體都沉了不少。當我來到客廳,尋找那些工具的時候,忽然看見有一個女人從我家的廁所裏走了出來。
這女人隻穿了一件睡衣,披頭散發,一張瓜子臉,嘴唇很薄,眼睛很大,鼻梁並不高,說不上有多標致,但很好看,睫毛眨動的時候有種很寧靜的感覺。
我愣了一下,下意識地後退一步,渾身繃緊了,睡意也立刻消失,脫口而出:“你是誰?!”
那女人不但沒有驚訝,反而像是天天都能見到我那樣平淡,一邊揉著淩亂的頭發一邊道:“睡一覺連你老婆都忘了?”
她連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瞪大了眼睛,喊道:“放屁,老子哪來的老……”當我說到這的時候,眼睛順著她腦袋上方,客廳的牆壁上有一張一米左右的結婚照,那上麵的男人,竟然和我有些相似!
一瞬間,我腦袋一片空白。
“呦,你這是借著沒睡醒想討伐我麼?”那個女人回身說道,嘴角還帶著笑意。
我頭皮發麻,也不理她,立刻跑了過去把相框摘下來,看著結婚照中露出甜美笑容的女性,睜大了眼睛和我眼前的人做對比,雖然能發現照片上嚴重的修改痕跡,但我還是能看出來,這個女人就是結婚照上的女人。
我隻覺得呼吸都被壓住了,渾身發涼,喘不過氣來。
“你幹什麼!”她似乎被我的行為激怒,盈盈笑意也蕩然無存,吼道:“瘋了嗎你!”
“我沒瘋。”我抱著相框衝到鏡子麵前,又和鏡子裏的我做對比,而結果,似乎真的證明我瘋了。
那照片上的男人無論身材長相,甚至眼神都跟我一個樣,根本就是我自己!
這不可能,我單身二十六年,怎麼可能憑空冒出個老婆來?難道老天爺看我太淒慘可憐,派了個七仙女下凡收了我?
我很吃驚,甚至感到害怕,這太詭異了。
“你到底想幹嘛呀!”那女人衝過來,一把抓住相框,阻止我繼續比對,一臉的委屈。
鏡子裏,我的表情就像是個窮途末路的罪犯。我想笑,可我笑不出來。
“我可能真瘋了。”我沒有跟她爭搶,立馬跑回到臥室,又走到客廳,仔細的看著家裏的每一個地方,而在我的印象中,這就是我的家,可卻改變了太多。
一個人長久生活的地方就算不刻意記住,也不會忘記的,但是現在我的家裏多了很多東西,尤其是女人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