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後記(1 / 1)

本教材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湖南師範大學、湖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南大學、湖南工業大學、吉首大學等高校從事環境法學教學與研究的骨幹教師集體編寫,由周訓芳、李愛年教授主編。

本教材的編寫大綱由主編周訓芳提出,經過全體撰稿人集體討論後,由周訓芳定稿。

各章節的撰稿人如下:

緒論由周訓芳(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撰寫;

第一章由文同愛(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撰寫;

第二章由李愛年(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撰寫(其中第三節由周訓芳撰寫);

第三章由唐雙娥(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撰寫;

第四章由王彬輝(湖南師範大學副教授、博士)撰寫;

第五章由吳勇(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撰寫;

第六章由蔣新(湘潭大學法學院講師、博士)撰寫;

第七章由張穎(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張歆(中南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撰寫(其中,張歆負責第一、二、三、四節,張穎負責第五、六、七、八節);

第八章由易駱之(湖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博士)、周訓芳撰寫;

第九章由肖愛(吉首大學法學院講師、碩士)撰寫;

第十章由徐豐果(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師、博士)撰寫。

全書最後由周訓芳定稿。

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院講師王蓉對全書進行了悉心校對。

本教材的編寫和出版,得到了湖南人民出版社和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法學院、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湖南大學法學院、湘潭大學法學院、中南大學法學院、吉首大學法學院、湖南工業大學法學院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以及湖南人民出版社和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教務處的經費支持。湖南人民出版社戴軍先生在本教材的編寫和出版過程中付出了大量的勞動。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湖南師範大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彭鈺、薑文、楊丹、景影等同學做了大量的輔助性工作。在教材編寫過程中,編者吸收和采用了國內外同行的最新研究成果。在此,我們一並表示衷心的感謝。

由於編者的水平有限,書中的缺點和錯誤在所難免,懇請同行及讀者批評指正。

編者

200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