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後如果你還像現在這樣愛我,我一定娶你”
“十年之後如果你還像現在這樣愛我,我一定嫁給你”
愛情不是花蔭下的甜言,不是桃花源中的密語,不是輕綿的眼淚,更不是死硬的強迫,愛情是建立在時間的洗禮中的,真正的愛情要用時間來證明,行動來證明!!!(
男主角叫天絕,女主角叫夢婷,那一年他13歲,她12歲,他們都是五年級的學生。
我們倆在同一個班,(我是班裏的老大,夢婷是班裏公認的女老大)剛開始時我也沒怎麼注意她,至於是什麼時候對夢婷產生的愛意,自己也想不起來了(應該是第一學期期中考試以前吧)。那時候我的學習也沒有現在這麼差,我還是班長,每天早晨還坐在講台上領讀英語呢,夢婷好像是文藝委員吧,記不清楚是哪個活動上她在教室裏唱了一首《隱形的翅膀》,我那個高興啊真是無法用言語來表達,隻是覺得夢婷她好美好美。她好像永遠也不會發脾氣,就算生氣時也是麵帶著微笑的,想起她,我現在都會不自覺的笑出來。
那時候的校園裏有旗台,教室就在旁邊。夢婷是通校生,而我每天中午吃完飯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那裏等她,每當她從遠處推車走來總能夠看見我在這兒,遠遠的我們倆就互相傻笑著,直到夢婷從天我的身邊經過走進教室後,我才順著夢婷的步伐也走進教室寫起了作業。我們五六年級就一直都在這個教室,所以我每天在旗台傻瓜似的等夢婷也就循環了兩年,朋友們都說我太傻太傻,可是誰讓那個喜歡或者愛的家夥纏住我了呢,嘿嘿,傻就傻了吧,至少我很快樂!!!
那時候我一直覺得夢婷是喜歡我的,但是那時候還小,礙於麵子,再說我也不怎麼和女生說話,所以就一直沒有鼓起勇氣對夢婷說那句我愛你!更傻瓜的事情是我讓小弟去商店買糖,但是很快被人搶光了,這時候很多女生都在旁邊,夢婷也在,其中一個女生說她也想吃,我就又讓人去買,其實隻是因為夢婷在旁邊呢。因為搶的人實在是太多了,最後無奈我隻能在空中撒了,看到夢婷還沒吃到,我就故意把糖朝夢婷那邊扔去,隻是每一次糖飛了,她也跑開了。我知道她家富,根本不稀罕,但是我卻希望哪怕她能揀起一顆,我也會心滿意足的。這一次將近花費了我20元錢,在那時這已經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撒糖事件”轟動了整個五年級,有些六年級的人也知道,有些人說我在撒喜糖,真讓我欲哭無淚,黯然神傷。
很快高小兩年的生活過去了,我還是沒有勇氣向夢婷表白,後來夢婷順利的升入了初一,我卻轉學離開了。接著我在城裏待了一個學期,在這期間我非常想念夢婷,一直抱著她的照片才能入睡,室友們笑著說夢婷很漂亮,我也跟著一起傻笑,可是誰又能知道自己歡笑麵容下偽裝的辛酸呢,盡管如此,我的心裏依舊美滋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