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性格理論
如前所述,性格是對人格的社會屬性的反映,它有著十分複雜的心理結構。許多心理學家從不同角度來研究性格結構,從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性格理論,其中以性格的特質理論與類型理論最具代表性。由於特質論在前麵章節 已有詳細論述,本節 隻涉及性格的類型理論。
一、性格類型的分類模式理論
性格類型是指一類人身上所共有的某些性格特征的獨特結合。正是由於性格存在著不同類型,我們才得以將具有某類性格特征的一群人與其他不具有該類性格特征的另一群人區分開來。
確定性格類型需要依據一定的分類標準,由此構成了不同的分類模式。德國心理學家斯特恩曾將類型標準概括為3種模式。
(一)單一類型模式
這種性格類型是依據某一群人是否具備某種特定性格來確定的。如美國心理學家法利(Farley)所提出的T型性格理論就屬於這種模式。其中T型性格是指一種好冒險、喜愛刺激的性格特征。法利還根據冒險行為的性質是否積極將T型性格進一步分為T+型性格(冒險行為健康、積極、具有建設性)與T-型性格(冒險行為消極、具有破壞性)。
(二)對立類型模式
這是根據某種性格特征向兩個相反方向發展所確定的對立性格類型。以這種模式建構起來的性格類型主要有A型-B型性格類型、場依存-場獨立性性格類型以及內-外向性格類型等。
(三)多元類型模式
這種性格類型是由幾種不同質的性格特性組合而成的。典型的多元性格類型如斯普蘭格(Spranger)以價值觀為分類依據把性格分為6種類型以及按照不同心理功能在性格結構中的優勢地位而將性格分為相應的類型等。
二、性格的類型理論
性格是一種極為複雜的心理現象。心理學家從不同維度來劃分性格類型,就構成了不同的性格類型理論。這裏隻介紹幾種較為常見的性格類型。
(一)以心理活動傾向性劃分
以瑞士心理學家榮格的性格分類說最為典型。榮格認為,可以根據個體心理活動是傾向於外部還是內部,把人的性格區分為外傾型與內傾型以及介於兩者之間的中間型3種類型。其中,外傾型者的心理活動傾向於外部世界,其典型表現為對外部事物更為關心和感興趣、感情外露、活潑、開朗、果斷、獨立、善於交際、不拘小節 、遇事易輕率等。內傾型者的心理活動則傾向於主體內部世界,其典型表現為處世謹慎、感情深藏不露、深思熟慮、遇事冷靜沉著、不善交際、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差等。而中間類型者則兼具上述兩種性格類型的特點。
(二)以心理功能劃分
英國心理學家培因和法國心理學家李波(Ribot)提出,依據理智、情緒、意誌3種心理功能在性格結構中何者占據優勢,相應地把人的性格劃分為理智型、情緒型、意誌型3種類型。為確定性格的上述功能類型,有學者還編製了相應的測驗,由此確定人的性格類型。判別方法是若被試的理智和意誌是“中等”而情緒占優勢,他就可以被確定為情緒型。其他類型的確定也是如此。對上述性格類型特征的研究表明,理智型者通常以理智作為衡量事物的標準,其行為主要受理智控製,處事冷靜而善於思考;情緒型者易於感情用事,其言行易受情緒支配,不善於冷靜思考,但情緒體驗深刻;意誌型者通常表現為行為目標明確,積極主動,勇於克服困難,意誌堅定,果斷而自製。除上述3種類型外,還存在著大量中間類型,如意誌-情感型等。
(三)以價值觀劃分
德國心理學家斯普蘭格把人類的社會生活方式分為經濟的、理論的、審美的、宗教的、權力的以及社會的等6種類型,並由此把人的性格也劃分為相應的6種類型:經濟型、理論型、審美型、宗教型、權力型以及社會型,並認為隻有極少數人屬於單一類型,大多數人都屬於混合型。各種性格類型的主要特征如下:經濟型的人往往以經濟價值作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以獲取經濟利益為生活目標;理論型的人一般有濃厚的認識興趣,以知識體係作為衡量事物價值的尺度,把認識事物的本質、追求理想及真理作為生活的目標而缺乏解決現實問題的能力;審美型的人傾向於把審美價值作為衡量客觀事物的尺度,對實際生活漠不關心,常常把感受和獲得美作為生活的目標;宗教型的人往往把他的宗教信仰作為衡量事物價值的尺度,並時時感受到主的拯救及恩惠;權力型的人往往把獲得權力及享受權力作為判斷事物價值的標準,具有強烈的權力意識及支配他人的欲望,並把獲得更多權力作為生活目標;社會型的人會努力幫助別人和增進社會福利,把關愛及幫助他人作為生活目標。奧爾波特、維農(Vernon)以及林茲(Lindzey)等人曾根據斯普蘭格的上述價值類型說,編製了相應的價值觀評定量表,用以測定人們的價值傾向類型。
第四節 性格測量
用於測量一個人性格的方法有很多,常見的有問卷法、投射測驗法、行為觀察法、談話法、調查法、實驗法、產品分析法等方法。這裏隻介紹幾種較為典型的常用測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