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俗套的英雄救“美”(1 / 2)

正如所有十七歲的女孩兒一樣,在莫聽南的心裏也有一個王子,而且這個王子不是騎著白馬,也並不是的天馬行空的虛幻,而是現實中實實在在的一個人。

這個人就是易文,用發小黎曦的話來說就是一天煞的種。這話說的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好好的一個人,把所有的天時地利人和都占全了,擠得旁邊的人連踮著腳站著的位置都沒有了,這不是天煞的還是什麼呢?

但是這就是生活,它總會在幾千幾萬個人中安排有那麼一兩個堪稱完美的人存在,這樣才能顯現世界依然是美好的,明天依然是還有希望的。

這個叫易文的男生是比莫聽南大一屆的高三的學長,父母都是大學教授,學習成績一直名列前茅,是老師們眼中的好好學生,再加上人長得陽光帥氣,打得一手的好球,這樣的男生,難道不是花季雨季的女生們那種夢寐以求的王子嗎?

隻是一開始莫聽南對他有好感並不是因為他的這萬丈光芒,要說起來,得追溯到三個星期前了。

那時候是高二下學期剛開學,這一天的晚自習莫聽南一直被一道數學題折騰了許久,等到她抬起頭的時候,教室裏隻剩下了零零星星的幾個住校的同學。從小學到高中,莫聽南一直選擇離家最近的學校,就是為了與姐姐作伴,讓每天在外辛苦工作的姐姐回來之後都能夠看到那一盞亮著燈的小房子。爸爸媽媽在三年前的一場車禍中雙雙離去,隻留下了莫聽南和比她大五歲的姐姐莫聽北,還有一套簡陋的小房子。為了妹妹能夠順利地完成學業,姐姐高中畢業之後便毅然決定退學,在當地的一家工廠裏打工,以供家裏的日常開銷和妹妹的學費。莫聽南也盡量每天早早地回到家裏,給姐姐做點夜宵,她知道雖然工廠裏有員工餐,但終究是比不上家裏的。

一看手表,已經過了十點了,莫聽南趕緊收拾書本衝出了教室。雖然說春節已過,立春已至,但晚上依然是有幾分的春寒,料料峭峭,尤其是在寒夜中奔跑,幾乎凜冽的風吹得聽南打了一陣的哆嗦。

走到巷子口的時候她本能地停下了奔跑的步伐,昏黃的路燈隻映著她一個人的影子,周圍那些破舊的房子已經有十來年沒有人住了。想起以往每晚經過這條巷子時,黎曦說這條巷子以前冤死過一個人,後來到了晚上經常有十分淒慘的哭聲,而且說得繪聲繪色,想到著聽南不禁打了一個寒噤。今晚因為自己太投入那道題目了,估計是連黎曦叫自己也沒聽到,所以她就先走了,不過更大的可能是那個重色輕友的女人屁顛兒屁顛兒地跟著她那個鄰家大哥哥項陽走了。

這路不走也得走,莫聽南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硬著頭皮走進了巷子。她走得輕手輕腳,生怕是驚著了黎曦口中的那個“冤魂”。對於鬼魂之事,莫聽南是將信將疑的,畢竟是經曆過生死的,她一直相信有一個彼岸的世界,從小疼愛自己的父母就一直在那裏。

眼見就要走出這條巷子了,莫聽南心中欣喜若狂,不禁加快了腳步。剛剛經過拐角的那盞路燈,莫聽南輕輕籲了一口氣,剛準備邁出步子,她覺得自己的左手被死死地抓住,就在那刹那間,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就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近在咫尺。映著昏黃的燈光,莫聽南覺得十分刺眼,連同凜冽的寒風,她覺得格外寒冷。一個低沉的聲音在耳邊響起:“不許動,再動,你就沒命了。”

莫聽南知道大事不妙,鬼是沒遇上,這人倒是遇上了,還是一個手持凶器的歹徒。莫聽南想,自己平日裏低調得要命,若說到得罪什麼人那是鐵定是太陽打從西邊出來的,既不是尋仇,那這深更半夜的想必是打劫了。說到打劫,她突然想笑,她覺得這人也算是倒黴了,本來家境就不好,身上帶的錢也就夠一天的吃飯;若是劫色,她確實是算不上一個美女,雖說五官長得也還算得上標致,但是正直青春痘的爆發期,用黎曦的話來說“好端端的一張臉就被這痘痘給毀了,可惜可惜了”。

這樣想來,她也不覺得懼怕了,何況她感覺到拽著她的那隻手是冰冷冰冷的,還在微微地出汗,這就所謂的冷汗吧,也許這家夥還是個新手。她努力使自己鎮靜了下來,問道:“你想幹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