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們在人生旅途中願意並且能夠做到眼光遠大、容忍別人的話,那我們會發現獲益匪淺,否則目光短淺會使我們蒙受損失和傷害,而不能容忍異己會使我們陷入爭論和口角當中。
以他人為鑒
人在承受自己的體重時是毫無感覺的,但是如果有其他物體負荷在自己身上,那它的重量立刻就會被感覺到了。同樣地,人很難看到自己的缺點,但別人的短處和惡習卻盡收眼底。上帝這樣安排是別有用意的:他人可以作為自己的一麵明鏡,從中我們可以照出自己本性之中那些惡劣、粗俗、毫無教養、可厭的種種惡習。隻是,在生活中我們常見的卻是狗對著自己的影子狂吼的慣例,實際上他看見的是他自己,而非他所想象的是另外一隻狗。
如果說我們會被他人的看法所影響的話,那隻會在他們對待我們的態度上表現出來,而且還得要是我們跟他們在一起共同生活,或者是我們不得不跟他們打交道的情況之下。但是,我們必須得承認完全是仰仗整個社會,我們才得以在文明的狀態下享有人身和財產安全。不管怎樣,我們需要他人的幫助,而他人願意跟我們交往,也要靠我們能讓他們信賴。這樣看,盡管他人是如何看待我們的,並不會直接或者是立刻影響到我們,但在間接上卻對我們關係重大。
尊 重 長 者
我們之所以要敬重老人,是因為老人在其一生中已經明明白白地顯示了他是否具有榮譽;而年輕人隻是被假定具有榮譽,他還尚未通過這一考驗。活得長久(有些低等動物照樣也活得久,有的甚至活得更久)和經驗豐富(隻是更加熟悉這世界),都不足以對年輕人應該敬重老人的原因做出說明。假如隻是活得長久,我們需要對老人有所體諒,因為他們的身體衰弱,但卻並不需要敬重。顯然,蒼蒼白發總會使人不由得產生敬意——這種敬意是真正內在的和發自本能的。皺紋隻是說明年老的一種更可靠的表象,但卻不能激發敬意:我們很少從人家嘴裏聽到“皺紋可敬”,不過“白發可敬”卻是很常用的。
榮譽與侮辱
“遭人侮辱為恥辱,侮辱他人乃光榮。”我來舉個例子吧。我的對手站在自己一方說的是實話,而且正確有理。不過這並不妨事。隻要我對他進行侮辱,公正和榮譽馬上就會從他身邊離開,轉到我這一方;而要奪回公正和榮譽,他隻能還以粗暴。在公正和榮譽被奪回之前,他是失去它們的,而且所采用的手段也並不公正合理。這樣來看待榮譽,粗魯就能取代一切,而且其重要性甚於其他一切。最粗魯的總是正確的一方。我們還能有別的要求嗎?無論某人是多麼愚蠢、下流或卑劣,隻要他采取粗魯手段,那麼他的一切錯誤都可原諒和合法化。
若是你害怕有什麼不好的後果,或者沒法確定挑釁人是否尊奉武士之道,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勝人一籌”。其具體做法是:對方粗魯你更粗魯;要是侮辱沒有效果,你可以動手,使我們在挽救榮譽中掀起高潮。比如說,對方打你一耳光,你可以拿起棍子還擊;如果人家用棍子,你就上馬鞭;向對方吐口水是最高明的一招,這是某些人建議的。如果這些通通都不管用,那你就一定要讓對方見紅。
無論在什麼討論或談話中,如果另一人表現得比我們更有知識、更熱愛真理、判斷力更為健全、更為了解事物,或者他在整體上所體現出來的理智氣質,令得我們黯然無光,那我們隻需對他進行汙辱或攻擊,馬上就可以使自己的淺薄和對方的優越都消失殆盡,而且我們反而會顯得比他優越。原因就是任何辯論都比不上粗魯,理智的光芒全部被它所掩蓋。要是對方對我們的攻擊模式不太喜歡,沒有更加粗魯地還手的話,那我們就能保持“勝人一籌”,勝利者仍然是我們。榮譽屬於我們這一方,什麼真理、知識、理解、才智、機靈都得閃得遠遠的,讓全能的傲慢大顯其威。
蘇格拉底和克萊特斯
時常有人在討論會之後,對蘇格拉底動粗,他總是淡然承受。比如說有一次,他被人踢了一腳,而他對於侮辱的忍耐程度之高,令他的一個朋友大為吃驚。蘇格拉底說:“有一頭驢子踢我,難道你認為我應該對它表示憎恨嗎?”還有一次,有人問他:“那家夥不是在辱罵你、侮辱你嗎?”他回答說:“你錯了,他的話並不是針對我而言。”
有一次,著名的哲學家克萊特斯(Crates),被音樂家尼可德羅姆斯扇了一記耳光,他的臉變得腫脹,又黑又紫,於是他就在額頭貼上標記:“這是尼可德羅姆斯打傷的”,使得這位笛手大失顏麵,因為他竟然敢對這位在雅典赫赫有名的哲學大師下重手。戴奧基尼斯(Dopgenes)在寫給美萊西普斯(Melesippus)的一封信中,告訴我們,雅典一位醉酒的年輕人打了他,不過他補充說隻是一件小事。塞尼加說:“聰明人挨打了,應該怎麼辦?卡托(Dato)被人打了一巴掌,他既沒有生氣,也不想對這種侮辱進行報複,甚至於連手都不想還,他的做法很簡單,就是對其不予理睬。”
每個人的位置
如若不能遠離人群,對每個人我們都不應該斷然棄絕,因為任何人在大千世界中都有其應有的地位,無論他是多麼邪惡、可鄙或可笑。我們必須接受他,當他是無法改變的事實——事實是不會改變的,因為那是一條永恒的基本原則所產生的必然結果。當情況惡劣時,我們應該將惡魔梅費斯托斐茲說的話記住:世上總有愚人和惡徒(見歌德著《浮士德》卷1)。假使我們不這麼做,那就有違公正,無異於與我們所棄絕之人做一番生死對決。任何人都不能令自己的獨特個性、道義性格、智慧能力,以及自己的脾氣或體形得以改變。要是我們對別人處處挑剔,那毫無疑問,他們都會被迫成為我們的死對頭,因為我們實際上是在給別人開出條件:他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須換成另外一個人。這個條件根本不可能做到,因為他的性格不允許。
容 忍 異 己
假如我們要與他人共同生活,那就必須允許任何人都有按照自身性格生存的權利,不管他的性格怎樣。我們應該為之努力的,是善用他的性格,當然要采用其本性所許可的方式,而非寄希望於他的個性有所改變,或是直接對人家性格的缺陷進行指責。這也就是格言“自己活也讓別人活”的真實內涵。不過這話雖然含有至理,要做到卻極為困難。一個人若能夠永遠避免同若幹人打交道,那麼他將快樂無比。
在我們的人生路途中,倘若我們願意並且能夠做到兩點:一是放眼前途,一是容忍異己,那我們將會獲益匪淺。前者令我們免受損失和傷害,後者令我們遠離爭論和口角。
我們可以通過用無生命的物體來練習我們的忍耐力,以提高容忍他人的藝術。對於我們的肆意所為,那些無生命的物體,由於其某種機械的或一般物理上的必然性,會對此做出堅決對抗——這種形式的忍耐力我們每天都需要。通過此種方式所獲得的容忍力,在與人交往時經常可以得到應用。對於他人的反對,我們從此會變得習慣,不管是在哪遇到,我們都會認為這是別人的性格使然。由於絲毫不變的必然律,他們的性格蓄意要對我們進行反對,這就與無生命物體對我們做出抵抗的情況毫無二致。對別人的行為感到氣憤是愚蠢之舉,就跟衝著滾到我們麵前的石頭發火差不多。“我不要改變他們,我要善用他們。”這是我們對於很多人所能提供的最明智的想法。
排斥與共鳴
一旦兩個人開始交談,他們馬上就能感覺到彼此在思想和性情上的相同或相異之處,每一個細節都能有所體現,人們往往對如此容易和快速地就能感覺到表現得異常驚訝。兩個性格截然不同的人一起談話,哪怕是討論無關緊要的話題,或者話題與雙方都沒有真正的利害關係,但是任何一方所說的任何一句話,都會多少令對方不快,很多時候簡直會使對方極度厭惡;而另一方麵,性格相似的人馬上就會產生一種共鳴。假如他們就像由一個模子鑄造出來的,那他們交往後有望達成完全和諧或一致。
兩個壞蛋或兩個傻瓜
為了實現某一具體目標,一大群人組成了一個團體。假設其中有兩個壞蛋,那這兩個人就好像佩戴了相同的徽章一樣,立刻就能將對方認出來,而且馬上就會在一起密謀詭計。同樣地,你可以試想一下,在一大群異常明智聰慧的人(當然這是根本不可能的)裏,隻有兩個傻瓜混跡其中。由於同情心的驅使,這兩個人一定會聚集到一起,並且暗自高興不已,他們都認為在一大群人之中,至少發現了一個跟自己一樣聰明的人。我們可以對這兩個人進行觀察,特別是假如他們在操守和智慧上都低人一籌,他們如何在初次見麵就認出對方,如何迫切地想結為至交,如何親熱和高興地跑去同對方打招呼,就好像他們以前就是老朋友。這些情景的確值得一看——其動人的程度,甚至有可能會誘導我們接受佛教關於輪回的說法,認為他們在前世就已經認識了。
一致的心情
兩個人的心境完全一樣,是很難看到的。我們的生活狀況、職業、環境、健康、個人偶爾的思緒等等,都會影響我們心境的變化。這些不同使兩個性情最為投契的人之間,也會產生不和。要能夠隨時對此做出必須的校正,使這種擾亂力去除,並且將一致溫度那樣的要素引進來,這將是一項涉及到高度教養的成就。從一致心情對於一大群人的影響上,我們極易測定一致心情對導致親密友誼的相關程度。比如說,當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假使出現某一客體性的有關事物,無論是什麼,共同的危險或希望也好,某個好消息、某種奇觀也好,一出戲曲、一首音樂也好,或其他任何類似的東西,那些能夠以相似的方式影響他們的事物,你就會發現他們都會傾心於某一想法的相互表達、某種由衷地關心的表露。一種共有的愉快感受在他們之間存在。那些使他們的注意力為之吸引的有關事物,克服了一切隱私的和個人的興趣之後,產生了心情上的一致。
我們在各個社會都可見到,因為有關人士一時的心情不同而引起的不和睦。這類不和睦還可以部分解釋,為什麼我們的記憶對於過去各階段我們所持有的態度都會加以理想化,有時甚至使它完全改觀——之所以會有這種改變,是因為對於過去每時每刻都擾亂我們心情的所有的一時的影響力,我們無法全部記得。從這一點來說,記憶力跟照相機的透鏡很像,會縮小它視域內的所有東西,所以才會創製出遠遠精致於原來景色的圖像。對於一般人來講,無法相聚總是可以獲得幾分這樣的好處,雖然完成記憶的理想化趨勢需要時間,不過這一理想化的趨勢是馬上就開始進行的。明智的做法是,一定要過一段時間再去探望新朋舊友。這時,你的記憶已經開始理想化了,當你再次見到他們時,你就會發覺這一點。
無人能看到自己的高度之上
“無人能看到自己的高度之上。”我來解釋解釋這句話吧:
你在他人之中所能看到的,僅僅局限於你自己所擁有的範圍之內。你自身的智慧的高下,嚴格地決定了你了解別人的程度。倘若我們的智慧很低,那他人的智慧力,就算是最高超的那一類,也不會對我們產生任何影響,除了他個性之中最卑劣的那一麵之外——換句話說,從他身上我們看不到任何東西,除了其人格和個性中存有缺點的那些部分。我們對於他的整個評價僅限於其缺點,對我們來說,他的比較高超的才智是不存在的,就好像盲人與色彩的關係一樣。
委 屈 自 己
與人交往就要牽涉到一個“拉低”自己的過程。在兩人相見時,如果某個品質僅是其中一個人所具有,而另一個人卻缺乏,那這個品質不會發生作用。前者必然遭受的損失,並不會被另一人所察覺。
世人大多是如此世俗、低劣和平庸,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就要暫時使自己變得平庸,否則便無法與之交流。下麵有句話,你會充分欣賞它的真實和妥當性:有時做人需要委屈自己,某些人與你交往的惟一接觸點,就是你性格中最不喜歡的那部分。如果不用跟他們交往,那將是莫大的幸事。很快你就會明白一點,對付愚人的方法,同時也是惟一能顯現出你的智力的方法,就是不跟他們來往。這就是說,我們在與人交往時,時常會感覺自己很像一個擅長跳舞的人應邀參加舞會,但是到場之後,卻發現所有人都是跛子,那我們到底該跟誰跳舞呢?
愛 與 敬 意
拉勞士福古曾經說過一句話,令人深思:同一個人,我們很難同時對他又崇敬又熱愛。倘若此話可信,那我們對於世人所可能要求的,就隻能在敬與愛之間進行選擇。
人們不會輕易敬重他人,也正由於如此,敬意大多是隱藏著的。故而,“敬”比愛更能給人帶來真正的滿足,因為“敬”關係到個人價值。而“愛”就不能直接這麼說,其性質是主觀的,“敬”的性質卻是客觀的。說實在的,與受到敬重相比,被愛更為實惠。
人們的愛總是自私的,雖然愛的方式不同。我們並不總以他們用來獲得愛的手段而感到自豪。我們要獲得他人的愛意,是對於他人的智力和善意,不做出過分的要求。但我們與人交往時一定要真心誠意,不帶任何偽裝——不能僅僅是出於容忍,容忍說到底隻能算是一種輕視。這令我們想起艾爾維修的一句體察入微的話:我們通常可以從能夠令我們欣喜的那些才智中,準確地估計出我們所擁有的才智的分量。以此為前提,很容易得出結論。
英譯者注:艾爾維修(1715-1771)是叔本華敬重的一位法國哲學家,其主要著作《論機智》,由於對唯物觀點明確推崇,當時出版就曾引起熱烈的興趣和反對。
正確的見解
不論是在公眾場合、或在社團、或在書中,有什麼不當的意見發表了,並且被大眾所接受——不管怎樣,並未受到批駁——我們都沒有理由失望,或者認為事情到此終結。為了使自己心安,我們應該這樣想:有關問題會在以後被人所注意;會有新的看法加上去;會有人對該問題進行質疑、深思、討論,並且最後通常會得出正確結論。經過一段時期之後(時間的長短似乎要視困難程度而定),大家都會了解那些早就被明眼人看出的答案。
適當的藐視
人們跟孩子差不多,你要是對他們寵愛,他們就會調皮不已。所以,我們不能縱容每個人,或是對其都寬宏大量。一般說來,你不把錢借給某人不會使一個朋友喪失,你把錢借給他反倒有可能失去這個朋友。同樣地,我們會由於舉止有些高傲和粗心,立刻就使朋友與自己疏遠;可要是我們對人極為和藹殷勤,對方就常會變得傲慢而令人難以忍受,終致分手。
實際上,如果我們在對待別人時偶爾將一些藐視的態度摻雜其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都沒什麼關係,那將會使他們對你的友情更為珍惜。意大利有一句諺語十分奧妙:“藐視就能得到重視。”假如我們對某人是真正地非常敬重,那可千萬不能讓他知道。雖然我們並不想這樣做,但是這樣做是應該的。老實說,家犬尚且沒辦法容忍我們過度的溺愛,何況人呢!
不 同 的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