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序一(1 / 1)

言情小說者,情種之寫真也。天生情種固不易,而為此情種之寫真更大難。而世之自命為小說家者有言曰:“小說為文人遣興之作,非曆史也,非紀傳也,有其文不必有其事,憑虛構造之可也;有其事不必求其實,穿鑿附會之可也。”噫!此大謬也。此小說之所以僅成其為小說也。

今之世小說多矣,言情小說尤汗牛充棟,後生小子讀得幾冊書,識得幾個字,遽東塗西抹,搖筆弄唇,詡詡然號於人曰:“吾能為情種寫真也。”實則情種之所以為情種,彼固何嚐夢見之!蓋情種有情種之真相,情種有情種之特性,此真相,此特性,惟情種能知之,惟情種能自知之,斷非彼東塗西抹、搖筆弄唇之小說家所得而憑虛構造穿鑿附會者也。

餘嚐謂作言情小說為情種寫真,欲求其於情種之真相,能惟妙惟肖,於情種之特性,能繪聲繪影,無假飾,無虛偽,非以情種現身說法自道之不能。否則必其人之亦為情種,斯能設身處地,以己身作影,為他人寫照也。

是說也,餘嚐以質餘弟枕亞。今以《雪鴻淚史》與《玉梨魂》參觀之,不啻為餘說作一根據也。夫夢霞情種也,世惟情種能知情種之所以為情種,能知之斯能道之,此《玉梨魂》之所以作也。亦惟情種能自知其所以為情種,能自知之斯能自道之,此《玉梨魂》後所以又有《淚史》之作也。

《淚史》與《玉梨魂》,同為言情之作,惟《玉梨魂》為枕亞之作,而《淚史》則為夢霞之自道。枕亞之作,為設身處地;而夢霞之自道,則為現身說法。然夢霞與枕亞,固同一情種,而《淚史》與《玉梨魂》雖互有出入,可互相引證,乃同一情種之寫真也。然則謂枕亞為夢霞之知己也可,謂夢霞為枕亞之影子也亦無不可;謂《玉梨魂》為此情種之寫真也可,謂《淚史》為彼情種之攝影也亦無不可。

枕亞自謂有《淚史》而《玉梨魂》可以盡毀;餘則謂有枕亞而夢霞可以不死。世之閱過《玉梨魂》而再讀《淚史》者,當韙餘言。至其文詞之哀感綺豔,與《玉梨魂》如出一手。而枕亞又自謂有崔灝上頭之感,則餘又何言?

四年十一月海虞徐天嘯序於粵西潯州旅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