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 雖然是秋天的螞蚱,但是還是會努力玩玩的(1 / 3)

霸道情人(明亮)

總是靜靜的在那裏存在著,我沒有看到過他發呆,沒有看到過他抬起眼睛望向天空,沒有聽到他開玩笑,沒有聽到他說帶有語氣的任何字,沒有碰到過他的衣服,就算我在發作業本時故意想要碰到他的指尖也從來沒有得逞過。

“小莫,你怎麼還在發呆?快點把作業本準備好,快要上課了,同學們都等著你發作業呢!”幕秋總是能在我最緊急的關頭幫我一把,可是我就是不領情。

“知道了。我正在想那道題的答案是什麼呢。”我辯解到,視線也從他的身影上收回來。

又要發作業本了,我喜歡從最左排發起,因為他坐在最右排,發到他那裏我不用在手裏捧大摞的作業,雖然我不能讓他看我一眼,至少在走近他身邊的時候我自己的感覺要輕鬆些。也讓這感覺一直都保持清爽的滋味。

終於發到他的了,還是那麼平靜,每次我一走到他的身邊我都不敢有更大的動作。怕那平靜被我的動作給破壞,怕那意境被我給攪渾。

我試著運用另一個方式去觸摸他的指尖,因為我已經用了大概二十多種方法了,可是每次都隻差那麼一點點。每次都覺得自己不爭氣,甚至在心情不好的時候會有幹脆直接到他的位子上使勁的扯出他的手咬上一口的衝動。

我都是故意隻把他的作業放到最後麵,那隻是怕自己的心意被別人發現。更怕他發現我對他的心情,不知道是怕被嘲笑還是怕被拒絕,隻想就這樣沒有任何人知道的情況下自己淡淡的愛戀著。

在發作業開始我就用眼角的餘光看他在做什麼,看他的手放在什麼位置,想象這什麼樣的舉動能夠在別人看起來是不經意的碰觸他的手,哪管就那麼一秒鍾。

他在寫字,我不能碰觸他的右手,可是我正好站在他的右邊,很讓人為難的位置,那麼怎麼辦?不想打擾他寫字的話就隻能讓他自己停下寫字了,不然在他寫字的時候碰到他的手會妨礙到他學習,我會覺得自己太自私,為了自己的目的就打擾別人的清淨。所以我要想辦法讓他停下來這樣就不會在他寫字的時候打擾他了。可是怎麼讓他停下來呢?對了,在走到他的位子時故意把本子掉在地上那樣他就得停下來還可能幫我撿本子,在他幫我撿本子的時候我就再故意裝作自己也在撿本子然後就在撿本子的時候碰到他的手,我的計劃就大功告成了。我真佩服自己的聰明才智。

這次一定要成功。

緩步走過去,我不是想讓自己看起來飄逸才緩步的,我是太緊張才不敢快走的。還好,不遠了,我激動的等待著這一重要的時刻的到來。

“小莫,上課了,快發啊!老師來了!”是暮秋的聲音。當我心裏還很喜悅的時候她總是會壞事。最慘的是我一聽到“上課了,老師來了”的時候我手一抖,本子真的掉了下去,可是這時我還沒有走到他的身邊,是他前一位的同學幫我撿起來的。我很生氣。但是必須回位子上課了。除了生氣還很沮喪,他竟然沒有看我一眼。我又失敗了。

開始上課時我的氣還沒有消,而且我又把怒氣發到暮秋的身上,誰叫她壞我好事的。

“老師,這道題是不是還有別的做法?比較簡單的做法?”我心裏計劃著報複暮秋。

“沒有了吧。”老師很不解的看著我。

“老師,暮秋用了一個很簡單的方法,就是我看不太懂。”我心裏很痛快,暮秋是個數學天才,可就怕上課發言,怕得不行,所以為了找到這樣一個讓她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說出那麼南讓人理解的解題方法可真是為難死她了。當然,我最後也得不到什麼好下場。她也會報複我,但是我沒有什麼把柄在她手上,她就隻能和我生幾天氣或者一個星期不理我。嗬嗬,我的秘密她根本不知道。真是大快人心。

“暮秋,那你來給大家講講你是怎麼做的。”老師也很期待的說。

暮秋在艱難的站起來時眼睛裏還放射出刀劍一樣的目光,向我射過來,但是她還是紅著臉,顫著音,抖著手。講下去。

我叫莫麗,就是和茉莉花同名。暮秋是我的同桌,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兩個同桌五年。上初中三年是同桌,考到高中時被分開一年,但是到高二時我和她都報考了文科又分到了一個班,很自然的又坐到了一起。長時間的相處我們就互相了解對方,知道對方的喜好和優缺點。當然也知道怎麼利用了。我剛剛就利用了一下,為了報複暮秋破壞我的計劃。不過她是不會和我生氣的,因為我知道她喜歡我們班的數學課代表,讓她在數學課上出風頭是我責無旁貸的任務,好讓她能再一次的引起那個數學呆子的注意。雖然事後她會象征意義的生氣並以一節課不和我說話和用老師留的數學作業不給我抄答案的方式為懲罰,但是我剛剛的仇報完了,心裏很舒服。

我們兩個成為好朋友隻是偶然中的必然。這麼說是因為我這個人不太會和人打交道,不會自己主動和別人交朋友,可是同桌確不一樣,我們一個星期至少有五天要在一起,見到她的時間比見到我爸媽的時間都多,想不成為朋友都難,而且有這樣一個你不得不交的朋友,又不用費勁的到別的地方去找,我就很樂意得來全不費工夫。

我是個數學白癡,可是暮秋確是數學好到不行簡直是天才的地步,但是我隻見過數學、物理、化學都好的理科天才,可是確沒有見過像暮秋一樣的隻有數學好到連老師都佩服的程度可是物理化學僅僅保持及格的地步。其實我是最沒有資格說她的,因為我數學物理化學三科加起來連五十分都不到。當然我也有強項-那就是語文,嗬嗬。提到語文我才有精神。

暮秋是個很才華橫溢的人,當初從初中考到高中時是我們年組裏前十名的“才人”。很巧的是那十個人都是女生,所以就流傳出“十大才人”的稱號。後來我就經常想,為什麼一個小小的中考裏前十名都是女生,可是一到高考時前十名裏怎麼都成了男生?

說她才華橫溢是因為我很佩服她,當然我所佩服的人都很有出息。包括我自己。

自從我們兩個都上了文科班,我們就開始橫掃整個文科年組了。

雖然我們學校的文科班隻有兩個,而且每個班級隻有五十多個學生,可是理科班八個班級每個班有八十到一百的人數可是我們也都當作沒看見一樣。我們兩個還是開始出人頭地了。

因為我們兩個都很喜歡唱歌,所以我們就組建了一個女子二人合唱隊,並且我經常寫歌詞她來譜曲,還起了很有韻味的名字,我叫雪龍,她叫樂葦,我們互相都不說對方名字的含義,等著誰能猜出來。

暮秋喜歡的人叫林幻。他是個很內斂的人,數學特別好,是我們班的數學課代表。我本來都不太注意他,可是暮秋的數學也很好,暮秋注意的人我就注意了,可是他不是我喜歡的類型,不然一定當暮秋的情敵。

我喜歡的那個人叫秦悟,也是個很乖巧的人,可是不僅僅這樣,我就是覺得他不像他所表現出來的那麼乖巧和秀氣。並且有時我還會覺得他很狂野,就是一種介乎於深沉與豪放之間的境界。

我和暮秋本來是無話不談的,後來我在不是故意的情況下做了一次惡作劇,就是不小心在那個數學呆子林幻的麵前說了一句話“數學天才怎麼對數學呆子有了感情,你們不應該是敵對的嗎?”但是幸虧當時林幻沒有反應過來,當然他不知道我說的數學呆子是他,可是暮秋知道,她當時使勁的踩了我的腳,那叫一個疼。然後在我喜歡上秦悟之後也很能理解暮秋當時的感情了-暗戀嘛。所以為了自己不背她報複或者當作把柄,我還是極力的忍著沒有說,嗬嗬,基本上我一直覺得我比暮秋更有心眼兒。

我和暮秋都對對方有很深的感情,當初在我沒有喜歡上秦悟的時候我也有點喜歡林幻,並且我還和暮秋說了,我說:“我們兩個總是那麼友好,我想什麼時候也有個敵對的情況,看看我們兩個是怎麼處理的,比如什麼拔刀相向啊,什麼生死對頭的,我就最快的辦法就是當你的情敵。而且還是最容易和好的方法。”我當時被暮秋敲了一下腦袋,然後被她“讚歎”成長了一個別人理解不了的腦袋。

在要說他之前,我還是得先說他的手。

我本來說要和暮秋當情敵的,可是後來我就被一隻手給勾去了魂,當然是秦悟的手。

我的手是那種又小又短,手指又粗又胖的類型,當我第一次覺得自己的手很難看時正是我看到別人好看的手時,比如暮秋的手,又細又長的手指,而且細嫩的皮膚也讓人看了賞心悅目。後來我就對別人的手很在意,經常會看別人的手長的什麼樣子,甚至有一段時間我能夠根據手來辨認人,全班同學裏我可以不認識這個人的臉,但是一定認識這個人的手。

但是當我把所有的同學的手都認出來後,我就開始做比較,有的人手指長,指節寬,有的人手指短,指節窄,有的人手心厚實,有些人手背青筋突起,有些人手很秀氣,有些人手很渾厚,每個不一樣的人都有不一樣的手,最後我找到了我認為最好看的手,又細又長,指尖微微上翹,尤其是小手指很長,還很白,長在一個同樣好看的男生的身上,那就是秦悟。可以說我是先喜歡上了他的手,然後喜歡上了他這個人。

喜歡上他的時候我就曾經想過,那麼漂亮的手,如果握一下會是什麼感覺呢?因為暮秋的手也很好看,除了比秦悟的手看起來小些,單薄一些外,也屬於手中上品,所以還拿過她的手當作秦悟的手握了握,可能是因為我們兩個總是在一起,手也沒少拉,所以感覺不出來什麼特別的地方,此後這樣的想法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那個一直想碰觸一下秦悟的手的想法。並且是很強烈的想法。

我就開始實行我的“握手”計劃,可是到現在都沒有成功。

除了喜歡他的手以外,我還喜歡他的樣子。不可否認的說,我是一個超級花癡,帥哥對我來說比水蜜桃果汁還有誘惑力。對於我這樣愛喝水蜜桃飲料,一天要喝上三瓶以上水蜜桃的人來說他就和水蜜桃一樣不可或缺。

秦悟就是個外表很漂亮的人,不僅僅是帥,而且有著幹淨的臉龐和一雙又大又攝魂的眼睛,比女人的眼睛都漂亮,簡直可以當個女孩來看了。

而且,我竟然在一個晚上的時候不經意的碰見過他,要說那次相遇真是讓我永生難忘。

我去表姐家獨自回來。雖然很晚,但是我一點都不怕,為什麼呢?因為我認為我這樣的女孩走在路上就算是個采花大盜都應該當作沒看見吧。所以我自己從來都不怕走夜路,並且我爸媽也一點都不擔心我,有時會想到底他們是太放心我呢,還是太不把我當回事。

那天我走在路上,大約是十一點多一點的時候,我還一路哼著小曲,因為當時路上行人太少,可以說除了我和不時路過的車以外就沒有人了,所以我就很自然的哼著曲兒,路燈也不是很亮,我的心情非常不錯。然後在我很得意的享受這自認為“迷人”的夜晚時,剛要轉彎就看到有四個人在打架,哦!不!是有一個人在打其他三個人。嗬嗬,我的神經開始緊張,我緊張的是,那個打其他三個人的人會不會看我走過去順帶連我也一起打了,據說殺人殺紅眼時都不分敵我的亂殺,打人的時候應該也一樣吧。

但是我還是得走過去啊,因為這是到我家的必經之路啊!後來我就壯著膽子走過去,還不時的看看他們的戰果如何,我可是第一次看到真正的打架呢!感覺很激動。連手都有點抖。

當我終於走到他們打架的地方時,我就迅速的抬起頭看了一眼那個“一個人單挑三個人的選手”,這一看不要緊,我看到的是個超級帥的大帥哥,比秦悟還帥,除了能用妖豔來形容就沒有別的詞了。我當時就傻了,本來對帥哥就花癡的我,這回連免疫力都降至零了。我的大腦在那個時候沒有思考,我的全身都仿佛沒有了知覺,隻有一雙眼睛“釘”在那個人的臉上,全身能夠動用的細胞悉數聚集到眼睛上,我要能多看一眼這個人就多看一眼。

但是當我看著他的時候他停下了動作,並且也看著我,在我沒有緩過神來的時候,他和我說:“別把剛才看到的事和任何人說——莫麗。”我當時因為他太帥而移不開的眼睛睜的更大——他竟然知道我的名字,我如遭雷擊。等等,這聲音好耳熟啊!我的耳朵也開始恢複工作了,可是這聲音真的很熟悉,是那種我很喜歡聽的聲音。哦!想起來了,是秦悟的聲音。不過他怎麼有和秦悟一樣的聲音呢?在我又疑惑起來的同時,他竟然向我走來了。近了,近了,我的心髒也開始工作了,然後,我又聽到他說:“聽到了嗎?”我在喉嚨恢複工作的時候發出了聲音“恩!”。終於走到我的身邊的那個人,能夠清楚的映進我的眼睛裏了,我更加吃驚了,那個人真的是秦悟,但是竟然是經過了化妝和精心打扮的秦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