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街頭征婚(上)(2 / 2)

林楓在“上帝武裝”一幹就是六年,並不是沒掙到錢。

當年被雷劈昏後,自己的養父林二狗就莫名其妙地把他買給了“上帝武裝”當了殺手雇傭兵。

於是乎他那些用鮮血和生命掙來的美金歐元全都被彙款到國內林二狗的賬戶上,而他隻能得僅能維持生計零用錢。

內心極其不平的林楓曾經找到“上帝武裝”的維納斯討個說法,但那個金發碧眼的美人兒隨後便把一份合同遞到他的眼前。

合同上白紙黑字地寫著每個月隻能給當事人林楓五十美元的生活費,其他的所有收入都要彙給其在中國的監護人林二狗。

林楓大罵一聲“林二狗,我捯飭你老母”,隨後便揮手而去……

從此以後,林楓就隻能靠那五十美元艱難度日,至於其他開銷幾乎都來自於雇主的小費和他接的私活兒。

這次私自跑路所帶的一萬歐元,還是臨行前他的小情人兒雅典娜臨時塞給他的。

其中六千歐元被他在輸在韓國的賭場上,剩下的幾千元也被他揮霍幹淨。

走投無路的林楓隻好先找個散活兒去幹,騎著馬找馬總比露宿街頭要強。

功夫不負有心人,沒多久林楓就在東圃一家叫“水雲間”的夜總會裏碰到了兒時玩伴,現在的水雲間負責人鴨頭哥——唐大鴨。

於是在對方的慫恿下才有了“街頭征婚”的這出好戲。

林楓找到鴨頭本是想找個臨時工先幹著混口飯先吃,等見到老頭子林二狗和自己的仨妹妹他再出國泡美女去。

但是鴨頭哥告訴林楓說哥哥我也是跟著人家混社會,我雖然是個負責人但也是個聽喝的差事,我就是收留兄弟你那也要……

說到此處,鴨頭哥像發現新大陸般瞪大了眼睛,下一刻鴨頭哥便像發現寶貝般拉著林楓說像兄弟你這高大威猛玉樹臨風的好底子不當“鴨子”簡直白瞎了,好在哥哥我就在“水雲間”專管“午夜牛郎”這一塊,你的工作問題抱在哥哥身上了。

林楓一聽當“鴨子”就皺眉頭。

他告訴鴨頭哥說我雖然不反對泡妞兒滾床單,但是以此來賺錢貌似有點侮辱我做男人的尊嚴。我看你還是給我找個不用辛苦就能賺錢,或者躺在床上就能賺錢的好活兒吧。

鴨頭哥長林楓三歲,兩人從小玩到大。

鴨頭哥也認為自己兄弟離家出走多年回來投奔自己,如果不能給他安排一個稱心的工作真是有點兒說不過去。

於是乎鴨頭哥便告訴林楓說找別的活兒也不是當哥哥的強項,但是找個相近的行當還是能夠幫上忙的。

於是乎鴨頭哥便為林楓出了一個好主意——征婚。

別管他什麼原因,先傍上一個有錢的漂亮女人先;別管會不會付出身心與情感,反正可以混吃混喝混房住先;別管他會不會長久,有車開有女人睡先。

反正無論怎麼樣,總比你這樣無家可歸露宿街頭要強!

林楓說如果談不攏咋辦?人家不出錢咋辦?

鴨頭哥胸脯一拍便說道你把她騙到哥的“水雲間”,咱給她來個“仙人跳”,不敲她個萬兒八千你哥鴨頭的名號就從此玩完!

於是乎在鴨頭哥的導演下,林楓換上鴨頭為他在夜市“十元貨攤”上掃來的“高檔服裝”,來到了東圃開發區這個最繁華的鬧市區開始了他的征婚之旅。

就在這時,人群中一個頭戴棒球帽的青春女孩子拿出了手機,偷偷給林楓拍了照,然後一臉鄙夷地衝著這個出賣色相的家夥舉了舉拳頭。

越來越多的人加入圍觀的行列,大家像看金絲猴般圍著當中的英俊少年指手畫腳小聲笑談。

本就擁擠的道路,因為人群的潮動而變得更加擁擠。

這時候,一輛自南而北的巡邏警車“吱嘎”一聲停在了最近的停車位處,一個成熟性感的美女警官帶著兩個巡邏警走了上來。

人群中棒球帽女孩一看來人是東圃開發區的美女警官歐明明,立馬把棒球帽簷壓低,遮住自己白皙小臉,隨後便趁著人群的湧動而快速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