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 婚禮,重逢(1 / 3)

迷糊小妻(落緋)

楔子 傷痛,離別

一個人,一條影子,一隻前後晃蕩的小包,一根搖搖晃晃的電線杆子,一盞半明不暗的昏黃路燈,城市裏,許多的孤寂組成更多的孤寂。

回家的弄堂是長長的寂寞,一人走過曾經兩人的路過。雨後屋簷斷斷續續的水滴,直落心底,掀起一圈又一圈漣漪,波瀾微微卻絞痛心扉。心髒孤寂跳動著映襯一聲一聲的腳步,像是找到伴了,結果隻是如影隨形的寂寞纏心入魂……

納蘭謹低頭掏出手機想看看時間,打開手機才發現自己早將手機關閉,其實這是件很沒意義的事情,不接電話不上線能代表什麼呢?世間早沒人找她。

一切,隻有到頭才知曉,原來是自作多情。

瘋狂追他的人是她,以為他愛上她的人也是她,最後,分離,分手,已成定局。

是太過熟悉的風景招惹了眼淚,是太過習慣於暗黑的小弄堂有兩個人的腳步回響,是太過於傻笨沒能理解他的話,是故事進展得太快卻沒給她適應的時間……

淚奔騰而下。

連最後幾步回家的路都來不及等待。

就這麼,坐在路燈下。昏黃的燈光將傷心的過往,一並埋葬。

林雅人。

愛情太痛,寂寞太痛,分手太痛,身影太痛。

她,是帶著渾身的傷痛離開的。

甚至,拎著行李箱,沒敢回頭望一眼。

他,是滿懷驕傲的希望回來找她的。

雖然,人去樓空,淡漠悄然。

這場婚禮的新郎是她的第幾個男朋友?

第十個?第十一個?

不對!是第十二個!

他們在半年前相親認識。記得他應該是三十三歲,大她六歲,一家跨國企業的高級主管,急著結婚。連相親那回一共見了兩次麵,他就提出交往的要求。然後,一個星期見不夠一次,每次他都是在談論自己的工作,她則是不停地享受美食,當然,其間不忘投給他一個賢德的微笑,以示感謝。

兩個月前,他突然向她求婚。在她錯愕的眼神以及脫口而出的一句“完全沒有想過,以後也不會考慮”的話語下,正式宣告分手。

然後,他要結婚了,親自給她送了一張包裝精美的大紅喜帖,還特別申明,隻要她來就好,不需要紅包。

嗬嗬!就算他不說她也不會包紅包的。

非親非故,幹嗎花這冤枉錢?

不過,這種免費吃喝的場所她倒是相當喜歡。所以從婚禮開始到現在,她的嘴工作得十分開心,還不停感歎,交這個男朋友算是物超所值了。約會次數雖然很少,但每次都是在高級餐廳吃飯,現在要結婚了還不忘請她最後一頓。

“小瑾,你真的來了?”

納蘭瑾抬頭,嘴裏還叼著半塊沒來得及咽下去的黑森林。

他是誰?怎麼知道她的名字?還一臉很熟的樣子?

將他從腳趾到發尖來回打量了三遍,納蘭瑾才遲鈍地發覺他身上穿的衣服是新郎禮服。

那麼,就是說——

他是今天的新郎。

也就是她分手兩個月的第十二任男友。

那個每次都請她吃大餐的好人!

思及此,納蘭瑾不免熱淚盈眶,“你真是個大好人,是我交過所有男朋友中人最好的一個。”所以,你能不能多結幾次婚?然後記得送免費請帖給我。

“現在後悔和我分手了吧?”男人沒有被她楚楚可憐的表情感動,倒是因為她的話倨傲起來。就說沒有女人會傻得放棄這麼好的男人——年輕、英俊、多金。

她一定是早就後悔了,然後又不好意思向他討饒,今天還忍著痛來參加他的婚禮。

“你要是聽話點,我結婚以後還是會來找你的。”

什麼意思?

他還要繼續請她吃大餐嗎?她就知道他是個好人,納蘭瑾拚命地點頭,隻要有吃的就好。

男人輕蔑一笑。

會場一隅,一男一女,各懷心思,卻都十分滿意。

這樣美麗的誤會,真是誰都喜愛啊!

與此同時的會場入口則是一場更大的騷動,一個黑著臉的俊朗男子,穿著合身的手工西裝,在一大群黑衣保鏢的簇擁下大步而來。淩亂有型的頭發,奪取了全場女性的呼吸。

大人物。

花樣少女蓄勢待發。

大人物。

商界精英雙目明亮。

媚眼頻頻拋出,卻在中途全數斷翼而歸。

男子大步朝前,連眼睛都沒斜過。

身旁的管家伸出戴著雪白手套的手,恭敬而優雅地俯身指路,“少爺!新郎在那邊。”

男子似是很不樂意,用力瞥了他一眼,隨後卻還是朝他指的方向走去。一方由大人物形成的風暴圈漸漸靠近,新郎一方卻太過自我陶醉,對此一無所覺。

今日會場的第三方,即首披白紗的新娘,尋覓許久,終於在人群裏找到失蹤已久的新郎,同時,也看見納蘭瑾,喜氣澎湃的臉忽地陰天下雨,暗沉下來。

“為什麼她會在這裏?”

新娘是個聰明的人,她是知道納蘭謹的。納蘭謹是他的前女友,或者說是他曾經新娘人選之一。他在婚前就和她們幾個一起交往,她可不同於沒大腦的納蘭謹一無所覺,而是仔細地製定獵夫計劃,第一件事就是將幾個對手都調查清楚,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這個女人——納蘭瑾。因為,這個女人是他眾女友中第一個被他求婚的。

“親愛的,別生氣。我和她沒什麼。是她被我甩了,不甘心,不知道怎麼弄到請柬混進來說要和我複合。我都有你了,怎會還會想著別人呢?我剛才就惡狠狠地拒絕她了。”輕描淡寫的解釋,聲音不大不小,恰恰讓周圍的人全都聽到,霎時,以新郎新娘以及前女友為中心,形成一個圓形的觀戲台。另一個暴風圈就此形成。

納蘭瑾被觀望得莫名其妙。

她剛剛有說過這些嗎?雖然她記性不是很好,可前一刻說過的話她是肯定記得的。

既然她沒說過,那就是他在說謊。虧她剛才還想著他是個好人呢!

納蘭瑾對自己識人功力之差正在默哀,而她的閉口不語在眾人眼裏就等同於做賊心虛,會場漸漸騷動,私語不斷。

“呃……”她想開口解釋,可惜竟意外地發現自己已經記不得這個男人的名字了,也是,這麼些年,那麼多來來去去的人,大約隻記得任飛了吧!那個伴著她度過好些時候的好人。再看一眼標著新郎標簽的第十二任,內疚占了大部分,氣勢自然短了半截,“那個,新郎,我沒有說過……”

新郎急忙打斷她的話:“你還想辯解嗎?被我甩了就想來破壞我的婚禮,你這種沒人要的女人心最狠毒了。”

是她被甩了嗎?是她拒絕了他的求婚他們才分手的吧!不過好像是他惱羞成怒地說和她分手,看在分手兩個字是他說的,那就是她被甩了好了,“可是我真的沒有……”說要和你複合啊!

這回的話又被打斷,不過不是新郎,而是一個暴怒的聲音:“納蘭瑾!你把我甩了就是為了找這種爛男人嗎?”

當一個暴風圈遇上另一個暴風圈,答案就是狂風暴雨。

納蘭謹回首。

沉沉的玄色,挺拔的身形。

迷蒙視線。

她記憶力向來不好,卻唯將這個身影刻入心底,年複一年,唯記這個聲音,半輩子。

林雅人。

與他名字的含義極不相符的,有著噴火龍一般暴躁的脾氣。以前他總愛這樣吼她,因為她是他女朋友,現在還是改不了,就算她已經多年未曾見過他了。

這個該死的第一任!

“少爺!”管家小聲提醒。少爺今天過來可不是為了大呼小叫,而是代替老爺出席公司員工的婚禮,這樣做實在有失體麵。

少爺?

這句話震醒了看戲的眾人。

今天結婚的這位,雖然可稱之為林氏企業的高管,但是和真正的核心管理層還是有一段差距的,來參加婚禮的,最多也就到部門經理的級別。而眼前這位看似一般仆人,其實是董事長的直屬部隊,林家的完美管家,身份非同一般。而他口中的少爺?難道眼前這個帥哥是,目光齊刷刷地看向一處……林家大少爺——林雅人。

眾男眾女原隻覺得這隻金龜鍍了層金,現在,簡直渾身上下都是拿鑽石鑲的,撲玲撲玲地閃著光芒!然後,又不得不思索眼前這位毫不起眼的女人……按林大少的說法是——這個女人把他給甩了,並且這位大少現在看上去是十分的心有不甘,簡單點說,想吃回頭草。

納蘭謹困惑地看著他。今天的人說話都沒一句真話嗎?十二號是這樣,一號還是。

為什麼他會說是她將他甩了呢?

明明是他耐不住寂寞,劈腿,他們才分開的不是嗎?

分手的時候說得清楚明白,分得幹脆利落。

哦!是她先說了分手這個詞,這麼說來,的確是她將這位尊貴的大少爺甩了的。

機械式地投以淡笑,僵硬的嘴唇吐出唯一能想到的話:“好久不見。”很慶幸自己在職場磨練的這幾年在此刻終於派上一點用處。對著他,不是分手時候淚眼婆娑的可憐,也不是歇斯底裏的大吼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