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特殊教育(也就是對殘疾人的教育)是美國的一大特色。校長對我說,美國的法律規定“每個孩子都有權獲得免費的公立教育”,每個孩子包括了所有的孩子,即使是身體有殘疾的孩子。當然這個法律也是20世紀70年代以後的事情。不過這個法律給了身體有殘疾的孩子平等的入學權。雖說是平等,但事實上,學校在每一個殘疾孩子身上花的錢是正常孩子的很多倍,這筆錢國家和州裏麵都會承擔一部分。這讓我想起了在美國讀博士時候看到的一件事。當時我們班上有一個中國學生,她是一名聾人。她進學校交的錢和我們都是一樣的,但是學校給她專門配備了兩個手語翻譯,在上課的時候輪流為她翻譯。坐在她身邊,看著手語翻譯為她不停地做手勢,當時給我的第一個震撼就是這讓我感受到了人的尊嚴。這兩個手語翻譯翻譯一個小時就是幾十美金,這筆花銷全部都是由這個係統為她負擔,因為她應該跟別人一樣有平等的入學權。
美國講究平等的觀念是深入人心的。我們在麵臨資金緊張的時候,往往會想到利益最大化,那就是先把這筆錢花在可以產出最多的人身上。相反,美國人在麵臨資源短缺的時候,堅守平等的做法就是抽簽(lottery)。誰也不比誰享受優先的權利,讓我們來抽簽決定吧。即使是這樣,他們也總是對弱勢群體想方設法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