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輿論監督
輿論監督與新聞導向是一致的。如果搞輿論監督沒有正確的新聞導向,就很可能出問題。如有些對法製的監督報道,往往影響到司法程序。輿論監督不能代替司法,不要把法官的形象搞得不如記者。這個問題應當引起重視。如果輿論監督影響了司法程序、司法公正,那麼它就是失敗的。我們要找準新聞宣傳工作的位置,它是服務、服從的位置,而不是主導的位置。隻有做到不越位,才能做到不越界。在進行輿論監督的同時,社會也要監督我們的輿論。到目前為止,似乎還沒有哪家新聞單位敢於就報道中的失實失誤公開認錯,公開道歉。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媒體能不能心胸坦蕩地自我檢討一下。不要把記者真正搞成“無冕之王”,記者要找準自己的位置。在輿論監督問題上,要總結一些經驗教訓。如湖南有些突發事件的報道,輿論監督太詳細、太具體,有些案件我認為大可不必那麼連篇累牘地報道。
(二)熱點引導
熱點引導究竟怎麼去做,有幾條要注意:首先,無論如何不要把不是熱點的東西炒成熱點。現在有些東西並不是熱點,炒來炒去就成了熱點。熱點是什麼?熱點就是一些影響國計民生,領導重視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普遍存在,通過我們的工作可以解決的問題。比如社會治安、農民負擔等問題才是熱點,不能把什麼東西都搞成熱點,這一點要注意。
其次,凡是熱點都要通過我們的新聞輿論引導使之降溫、化解。一些問題要幫忙,要鼓勁,要降溫,要分流,不能再聚焦。焦點怎樣化解、降溫、分流,值得好好研究。熱點一定要引導得法,一定要達到化解矛盾,降溫分流的目的。現在湖南的一些媒體突擊搞熱點,我看這大可不必。各新聞單位的編委會、總編室要經常研究這一段有什麼熱點問題。湖南衛視的《新聞觀察》辦得不錯,抓住了一些帶有傾向性的東西進行熱點引導。我們並不是怕熱點引導,而是有些東西搞了以後,下麵的工作很難做,不當家不知柴米油鹽貴,要設身處地地想一想。
(三)典型宣傳
典型宣傳這些年總的來看不錯,全國、全省和各個地市都做了很多工作,也發揮了很好的影響和作用。湖南有李常水、彭楚政等個人和集體的典型。典型宣傳有很多值得總結的。一是從整體上看過多、過密。這些年,中宣部、省裏宣傳的典型不少,而我們真正記住的能有幾個?現在的宣傳講究策劃、包裝、炒作,如果實事求是,那還可以,像五六十年代的向秀麗、黃繼光、雷鋒,90年代的一些先進人物非常深入人心。但現在我們的典型宣傳是不是過多、過密了,在大家對這一典型還沒有形成共識、沒有接受的時候,下一個典型又來了,浪費很多。今後的典型宣傳不要太多,也不能太少,一個單位一年到頭沒有幾個典型,那也是不成功的。如“五四”來臨,可以選擇一個青年知識分子進行宣傳。二是典型宣傳有點拔高求全。一個典型好像應該是百分之百的“布爾什維克”,什麼都應該好,加上宣傳的過程中又缺少辯證法,所以將典型人物宣傳得可敬但不可親,偉大但不好學。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人不可能十全十美。現在的宣傳,包括一些電影、電視,把某些曆史人物宣傳得比無產階級革命家還革命家,這樣就不實在了,有些東西要從兩麵來看。有時宣傳一個人,為了說明他的偉大,將他周圍的人寫得很落後,而他自己又馬上要犧牲了,好像隻有這樣才能顯示出他的境界,他的偉大。其實不見得,平凡中孕育著偉大,一些小事就能體現出偉大來。共產黨人也講人情、親情。典型宣傳不要拔高求全,否則就不實事求是了。
今後典型宣傳要采取聯合作戰的辦法,這樣才有穿透力、影響力,零打碎敲、平鋪直敘不行。從另外一個角度講,典型宣傳要很好地策劃、包裝、炒作,但不要過頭,真理向前跨進一步就是謬誤。現在進行典型宣傳,一般是廣播、電視利用三五天播新聞,報紙發幾千字的長通訊、頭版頭條,這就是典型。我們的典型宣傳是不是從形式、內容等各方麵創新一點,考慮得周全一點,長遠一點?對宣傳的典型,新聞單位能不能進行“回訪”,經常保持聯係,看看有什麼新發展?不能像猴子摘包穀,摘一個丟一個,這樣不能形成久遠的影響。
四、新聞宣傳要做好“三個字”的文章
(一)“新”
所謂“新”,就是要內容新、形式新。在內容上應該新穎、新鮮,不是過時的“明日黃花”;在形式上要新穎、新鮮,不是陳舊的千篇一律。新聞當然要新,如果不是新知道的、才發生的事情,那叫什麼新聞?到目前為止,“新聞”這一概念的解釋是“新近發生的事實的報道”。新聞如果全是過時的、陳舊的東西,就不叫做新聞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