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1 / 3)

流光溢彩(墨笑)

楔子

我叫王可,開始寫這本書的時候,離高考還有五十九天,一千四百一十六小時,八萬四千九百六十分鍾,換算成秒鍾的話,就更可觀了,到現在我已知道自己考重點是無望了。所以我就攤開稿紙,開始“創作”,姑且稱之為“創作”吧?至於為什麼!看下去你會明白。

這段算是一個序言吧!簡單地把我這個人說一下,綜合起來,就是四個字:犯賤、愛錢!

像我這樣一個不愛文學的人開始“創作”,大概是畢業鑒定上“熱愛文學”四個燙金的大字刺激了我的虛榮。那些談文學、寫文學、愛文學的人通常有著體麵的外表、優美的身段和純金打造的心。由此你想到了吧!我就是那種大街上隨手一抓都一大把,平凡得該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以免影響市容的——不說你也知道了。如果哪天你逛街時,覺得有哪個人夠不顯眼的,也許那就是我,你可以喚我一聲阿可。

臉蛋不漂亮,加上個性不討喜,讓我身邊的雄性人種不是虎背熊腰就是惡棍流氓,惟一的一個清秀男生擁抱我的時候我才隻有十三歲,讓我以為自己是躺在爸爸的懷裏,惡心得有點想吐。

老媽說我小時候很乖,從來不反抗她,可自從念中學後,就變成了脫韁的野馬,越來越不懂事了。不懂孝道,自私自利,連寫出來的文字都一個個豎著冰冷的針尖,恨不得紮破每一個讓我看不順眼的細胞,讓更多的俊男美女、善良人士在麵前消失。

嘿嘿,這些總不能全怪我吧……

我對母親說希望換個好的學習環境,實際上是為擺脫那些醜陋得不堪回首的回憶,於是母親讓我轉學了,轉到離家要坐兩趟車的學校,那兒的大部分同學都過於單純和驕傲,於是我不得不裝出一副傻氣的模樣,以博得老師和同學們的關愛,這樣相安無事過了三年,我升入了高一。

那個時候,父母對我抱以極大的期望,連我自己都開始自視過高,有些目中無人了。我的性格也開始變化,正確地說應該是恢複自己的本性。

我開始喜歡一個名叫白靖的男生,他的模樣斯斯文文的,其實本質是壞到骨子裏去了。在他之前,我已經有喜歡的男生了,隻不過那個人離我太遠,讓我需要在近距離內找到一種類似的慰藉,由此向自己證明,其實同時喜歡幾個男生並不是不可能的事,倒是自始至終鍾情於同一個人有點像天方夜譚。

白靖是學生會會長,我是學生會幹部,可惜並沒有近水樓台先得月,因為還有一個女生夾在我們之間。壞就壞在這個叫任玲的女生長得,唉!太漂亮。

漂亮並不能讓我自卑,隻是讓我判斷錯誤地以為白靖會喜歡她多一些,所以我放手。再者,我知道他不會喜歡我,更有可能是在利用我來排擠那些得罪他的人。我之所以沒有反對是因為不想破壞和他之間那份短暫且和諧的關係,但最終還是不能如願……

當我和白靖正聊得盡興時,任玲走了過來,麵上掛著的微笑是她一貫的招牌。我所不能理解的是,為何她要在這個時候過來,她不是很忙嗎?

“聊什麼呢?這麼投入!”任玲徑自坐在他的身旁,很明顯有著另一種意味。

白靖看著她,充滿感情地一笑,我竟覺得刺眼,這態度變化也太明顯了吧!

“正說著你呢,你這就來了!”

“說我!”任玲倒有些吃驚了,轉頭看了看我,眼神中頗有探詢的意思,“不會是說我壞話吧!”說完她自己倒笑了起來,小嘴一抿,彎出了一個好看的弧度。

“怎麼會!誇你天生麗質。”我從來沒想到白靖也會說出這種話,不由抬眼瞄了瞄他,人家正對著美女微笑呢。

“別開我玩笑了!我在餐廳等你,上次你教我的那道函數方程題還亂七八糟的,過來幫我看看吧!”見他點了頭,任玲神色愉快地起身離去,動作之優美高雅,讓我自歎不如。這個班上,論成績,白靖排第一,任玲排第三,我就在想,這第一、第三名之間是函數問題,還是其他問題?

“她對你有意思!”我隻是做了一個正確的陳述,卻讓白大少爺眉頭一挑,露出那副我老早就看得不爽的高傲模樣。對我,他總是盡可能地冷嘲熱諷,似乎要盡他所能地把我踩在腳下,我又豈會讓他得逞。

“那又如何!”

從鼻子裏哼出的聲音讓我在心裏冷然一笑:“不如何!”

我收拾好桌上的東西,準備起身,卻見他更快地騰身而起,順道指著我的鼻子,說道:“做人就該真誠點!”話落,轉身離去。

“真誠!”是說我嗎?我卻覺得這話該說他自己才對!沒有上去質問,是因為知道,有人在——等他!

這個班上,有二支流派,像武俠小說裏一樣。各自有各自的頭兒,一派實力較強的就是以白靖為首,另一派很受歡迎的是以關霄為首,總是有人在我麵前說關霄如何“帥”,如何“陽光”,可我從來沒能仔細地把他看個夠,一是因為我懶,再就是他身邊總是圍著眾多女性同胞,我很難一窺其廬山真麵目。至今我仍不明白這兩派到底在爭什麼,但我卻很肯定了自己的立場,因為白靖,或別的什麼原因。

我的好友夏雨站在關霄那邊,但這並不會影響我們之間的交情,根本不足為提。

“喂,對他的熱度還沒降下來啊!”我和夏雨坐在這家剛開不久的咖啡吧,這兒有個挺有趣的名字——“爽Bar”。爽Bar!爽吧!我有點喜歡這兒了。

“沒呢,正處於高峰期!”雨說我是個不能結婚的人,因為我會同時喜歡上幾個男生,或是間歇性地換人喜歡,簡單地說,就是不專情。

“他知道你的意思嗎!”

我笑了笑:“一半一半!”

雨不爽地瞪了我一眼,害得我差點被果汁嗆到。

“姑娘我不懂什麼一半一半啦!”夏雨,沒有雨的纖細、細膩,倒有些像雷般幹幹脆脆。

“我的意思是說,他知道我喜歡他,卻不知道到何等程度!”

“你怎麼知道,你問過他!”

我搖搖頭。

“阿可,說明白點!”

這要我如何說明白。我知道就是我知道,沒有任何理由。而且我還知道,他在賭,我也在賭……

“任玲和白靖啊!挺配的,阿可,你說是不是!”

被人指名說話,我不得不拿出點精神,以免有人說我沒同學愛:“是啊,郎才女貌,很難得有這麼登對的組合。”我也沒有說謊,我喜歡他,別人也可以喜歡他,他喜歡誰就是他的自由了。

“瞧瞧,阿可都這麼說了,算起來,阿可應該是最了解情況的人了,他倆現在到底進展到哪一階段啦!”這些個女生,打聽別人的事倒是熱心。

“大概好事將近了。”不能怪我這麼說,實在是找不到恰如其分的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