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章(2 / 3)

“而你,是我僅知的那一個。”也許是女子天生心軟,禁不起對方感情付出而不予回報?所以,雖然同是花心的特質,韓泉可以拒絕愛上他的女子,古媛媛卻難拒絕韓泉——畢竟,她隻交過朋友,沒有真正戀情的可能。

反正,不管原因為何,同情也好寂寞也罷,或是因為兩人相似而自戀的本質,總之,覺得這樣將就一輩子沒什麼不好。因此拿過戒指,感覺竟然是回到家一樣的安心。

韓泉小心翼翼拿出戒指,給古媛媛套上。不愧是專業花花公子,尺寸剛好,不大不小。碎鑽排成心形,他的眼光她一貫相信,因為二人的喜好是相似的。

見他狂喜表情,心下不由喜悅。他的情緒可以影響她的心情,誰能說這不是愛呢?這世界已經淡漠了激烈,這樣,已經是及至了吧?

“嫁給我,可以嗎?”男子補充一句,為戒指做了個注解。

女子看著周圍,“環境不錯,還算適合求婚。”

“那麼你是同意了?”韓泉小心地問,帶點孩子氣的表情看著她,吃準她心軟的特點。

古媛媛又好氣又好笑,點了點頭。

“雖然好像是自討苦吃,不過……就讓我們在一起吧。”她說,“反正也不會浪費資源,挺方便的。”喜好相似,在一起生活省得麻煩,基本上肯定不會發生爭搶遙控器的慘劇。不過會不會爭搶其他,那就到時再說嘍。

不過直到這一刻,古媛媛和韓泉所理解的未來,仍然不是一碼事。

古乃川雲,什麼送彩禮啊提親啊都是挺舊的事了,韓泉也不用做這些虛頭八腦的。隻是有一件事說來尷尬,他從來沒有嫁女兒的想法,所以嫁妝是一點沒準備,隻能讓韓泉自求多福了。

鎮上的人,倒是都給了韓泉祝福。有些人甚至專程過來看韓泉,好奇怎樣的男人敢娶古媛媛當老婆。在這小鎮上,韓泉見到了古媛媛的另一麵,不同於偽裝的古板或是平時的淡然,而是真正的開朗。有點頑皮,很放鬆,很快活。

當然同時也見識到了古媛媛在女人中間的受歡迎,據說從小到大,古媛媛充當了全鎮女性的護花使者一職,隻要女性有求,幾乎無所不應。若是哪家小子始亂終棄——當然,當真性格不合變心的她也不太管——等待他的是千夫所指的下場。

“賈寶玉說過,女人是水做的,因此見了女兒就覺清爽。”古媛媛對韓泉說,“不是我故意要這樣的,隻是讓女人開心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不是嗎?”

韓泉看著圍繞古媛媛的一群女人,決定寧死都不能讓她以後自己回娘家——老婆被搶跑是男人最大的恥辱,如果老婆被女人搶跑……那簡直是恥辱到家了。

“你想太多了啦,我已經選擇你了不是嗎?”古媛媛笑著點他的頭,“總裁老大,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不自信?就算我變心,也會事先跟你打招呼啦。而且……”她看著周圍的女性們,“我隻是欣賞,沒有收藏的想法,你也知道的。”

韓泉苦笑,即使把她娶到手,即使在法律上和這女子宣誓彼此相偕,這種醋,也會一直吃下去吧?

這想法一直延續到婚禮上,除了親戚,婚禮自然是要宴請朋友的。韓泉把生意場上能請的青年才俊全請來了,用來吸引古媛媛宴請的一眾娘子軍的注意力,以免古媛媛在婚禮上照顧這個笑對那個和所有女性說說笑笑,就是不把丈夫放在眼裏——事實證明,古媛媛在婚禮上確實把更多心思放在女賓身上,甚至忽略了穿得極為英俊的新郎。

麵對新郎的不滿和指責,古媛媛隻是像哄小孩一樣摸他的發——新郎造型,自然是摸到了一頭摩絲,“泉,我嫁的是你,還不夠嗎?即使我會去欣賞其他人,可會陪我終老的人,是我選擇的你。”

中國的婚禮一貫混亂東西,司儀花樣百出,自然也問了“你願意”的那段經典。古媛媛在說“我願意”的時候微微頓了下,她想,她是真的願意的,生死福禍,與共。

愛情,不就是這個樣子。即使韓泉沒有長長的黑發,即使他沒有窈窕的身材,即使他沒有女性的光滑柔嫩皮膚……即使其實她更貪戀女性的溫柔,可迷戀和願意共度一生的愛情,是有差別的。

她並未愛他到生死相許,但至少到了神誌不清嫁給他的程度。怎樣都是一輩子,她期待和他的未來歲月。

“我想我是愛你的,因為唯有牽著你的手走上紅毯,才不會覺得像場戲。”

唯有在你麵前,才覺得“I swear”可以出自真心,而不是海誓山盟的轉頭空。雖是萬紫千紅飛過,停留的仍然隻有一株。

“誰叫你……和我這麼相像,卻又比我白癡呢。”無奈地笑笑,相像注定了相處的舒服自在,注定了視線的不偏移。白癡注定了他先動心先追求,先像個孩子一樣勾引著自己不多的善心。

閃閃發光的金片飄下來,閃耀了他和她。抬起頭吻住他,她說,喜歡的很多很多,愛的大概隻有你。

為什麼還要有大概?

唉,嚴密起見,不要太在意啦!

女子笑了,拋出新娘捧花,笑容卻比鮮花更加鮮豔。

尾 聲

光合大廈。

“古姐姐,我們一起吃午飯吧!”

可愛的小助理容娟拉著古媛媛,一臉笑容讓人難以拒絕。古媛媛正要答應,辦公室裏另一人沉下臉來,“媛媛,說好了今天中午去‘Tout’的,你不可以反悔哦!”

古媛媛看著這一大一小分明兩個孩子,一時不知是該氣還是該笑,“你們兩個……下午還有會要開,不要在工作時間扯些有的沒的好不好?”

“午飯是很重要的,怎麼會是有的沒的呢?”韓泉說,“你都兩天沒和我一起吃午飯了,今天無論如何也不能再拒絕我了!”

“古姐姐,我一個人吃飯會很悶,你陪我好不好?”容娟睜大眼睛,可憐兮兮的淚水在眼眶打轉,偏偏不流出來。知道這樣對古媛媛殺傷力最大,做戲也便成了習慣。

韓泉瞪她:仗著自己是女生就用這麼卑鄙的招數,無恥啊無恥。

切,你還不是總仗著自己的總裁身份壓我!總是把我調開,好讓你這個沒牙的在總裁室調戲古姐姐,可惡!

當然,容娟這麼想的時候,絕對不會記起眼前這家夥是最具有合法調戲古媛媛權利的人。不過當然,韓泉不會忘記這一點:“媛媛,你實在太忽略你老公了,難道你這麼討厭我……”

“好了,你們兩個不要鬧了,又不是搶孩子的母親。”古媛媛發話,有的時候,她真的會覺得自己會被眼前這兩個人撕成兩半。

“那中午……”兩個人一起看著古媛媛,眼底都是希冀的光。

“一起吧。”古媛媛歎口氣,然後看著他二人對視,都狠狠哼了聲,各自轉過頭去。忍不住想笑,嫁人啊,分明是給自己添了個孩子照顧好不好?就這樣,還纏著她生個孩子,真是……

當然古媛媛不知道韓泉想她懷孕隻是希望她能在家收收心,而且隻能生男不能生女,以免和他爭寵。堂堂的總裁大人,在妻子麵前更像是要不到糖的孩子。

不過就是這樣才可愛,對強勢的古媛媛而言,韓泉這樣通常撒嬌,大事決絕的性格才能相安吧。該強的時候強,該裝傻的時候裝傻,挺好的。別看他和容娟兩人杠上,實際容娟還不是被他克得死死的。

“為什麼古姐姐會被你這沒節操的男人搶走啊……明明起初的時候是古姐姐對我英雄救美,我的初吻也是送給古姐姐的……”容娟嘮嘮叨叨。自那天街頭喋血之後,她終於發現古媛媛是救她的少年英雄,帶墨鏡是因為白天對電腦太久保護眼睛——其實不是墨鏡,是保健眼鏡……而後在某一天聽說他們第一次天雷地火是在宴會喝醉之後,古媛媛把韓泉送回家的情況下發生的。回想那一天的情景,終於知道自己的初吻對象是古媛媛而非韓泉。容娟於是開始了龐大的追求行動,宣稱要當韓泉古媛媛婚姻生活中的第三者。

“哼!媛媛愛的是我,你這輩子——不,生生世世都別想了!”韓泉瞪她,捍衛自己的權利。

“你們兩個……工作工作……”古媛媛已經快無語了,總裁大人啊,拜托你保持一點從前的職業水準吧……

“明白!”韓泉迅速回到辦公桌前,雖然古媛媛從來沒說過,但他知道她挺喜歡他認真工作的樣子的。據說以前身為花花公子的他隻有這時候才看著順眼……

總之,老婆一個命令他一個動作,就是了。

“泉,看那邊,美女咧。”古媛媛指著餐廳另一側的女子,興奮喊道。

韓泉掃了一眼,確實是美女,而且是很合他們口味的美女。他輕輕歎了口氣,“是啊,要我去搭訕嗎?”

妻命難違,因此有數次,他都在心不甘情不願的情況下去和陌生女人搭訕。以前做得駕輕就熟的行為現在做來如此不自然,時時向後看老婆,怕她吃醋,又怕她不吃醋。可是若他不去搭訕,又擔心古媛媛親自上陣。要知道搭訕這東西第一個主動的人給人印象比較深,他寧願自己過去“小姐,我和我妻子想認識你”,也好過讓古媛媛自己上。

“不用了,欣賞,遠遠的就好。”古媛媛見他眉毛皺成一團,用手撫上他眉心,輕輕地笑,“不管怎麼說,我也是為人妻了,略微收斂一點比較好。”

事實證明,她曾經期望的夫妻一起搭訕美女的場麵還是有點不可能,最多隻能做到夫妻一起欣賞美女。但也好,已婚身份總不能如未婚一樣自在,何況,也不是真的沒感覺。

“我,還是會有點介意的。也許是掛上了夫妻的名分吧,再看你搭訕美女不會像以前那樣采用純欣賞的眼光……”古媛媛說,“如果你要是出軌,我想我一定會很生氣吧……這麼想,所以自己也不太好意思表現得太好色了。”

“媛媛,我不強行阻止你看美女,隻是,一定要留一個眼光給我。”

“讓我知道,欣賞的可以有很多,愛的隻有我。”

篇外編:容娟的苦惱

容娟很苦惱。

每日都有一對幸福的夫妻鳥在自己麵前翱翔,大概每個單身人士都會覺得礙眼吧。尤其這對夫妻中的每一個她都喜歡,偏偏竟然是他們兩個湊一對。

當然失戀對於二十出頭的她而言其實並不嚴重,關鍵是在這兩場單戀之中,她驀然發現自己的性向好像存在一些問題——說得通俗點,她懷疑自己就是傳說中的蕾絲邊,lesbian,女同性戀。

“呃,難道是耽美小說看多了的結果,可是按理來說看耽美的女生十個有十個是喜歡男生的啊,不可能就我有百合傾向吧?”容娟痛苦地趴在桌子上,喃喃自語著。

雖然說百合也沒什麼不好,不過畢竟對象範圍窄了些,畢竟喜歡女人的男人滿地跑,而喜歡女人的女人實在不多,至少容娟就幾乎一個都不認識。這樣子自己還有什麼幸福將來可言?太悲慘了……

尤其她喜歡的是古媛媛,而古媛媛若是百合的話,也一定是充當男性角色一方的。那也就是說自己肯定是P,T貌似更不好找吧?

但她一定要找一個親親戀人啦,每天看著韓泉古媛媛卿卿我我的,對她的心理實在是種刺激。雖然開始時還信誓旦旦要把媛媛從韓泉身邊搶走,但韓總裁多年縱橫情場,哪裏是她這個小姑娘對付得了的?很容易便被打得丟盔卸甲狼狽無比。眼見美麗的媛媛,卻是看得到吃不著,容娟的怒值終於瘋狂上升到全滿,必殺技出鞘——

她要找一名完美戀人,在他們倆麵前顯示一下!

在這樣精神的感召之下,容娟趁著工作間隙上網查詢了一下,網絡畢竟是信息站,而且homosexual其實是很流行新潮的事物,在網上就更容易找出相關信息來。B市同性戀聚集處有一些,大多是酒吧,也有一個公園算得上是默認之所。容娟對多種指標進行了比較,最後決定還是去一家名為“l'amour”的酒吧。

那家酒吧在B市出名的酒吧區內,容娟很容易便找到了。酒吧很不起眼,“l'amour”的店名隻用小小的燈管裝點了一下,在四周的霓虹中顯得黯淡無光。

這裏就是同誌酒吧了。容娟心裏對自己說著加油,勇敢地打開了門。酒吧內微有些暗,昏黃的燈光點出曖昧氣氛,富有磁性的男子歌聲灑滿整間酒吧,偏偏聽不出是哪國語言來。容娟的進入並未引起其他人的注意,因為大家都在忙於自己的事情,忙於聊天甚至釣與被釣,實在無暇理會這麼一個小小的女孩子。

容娟走到吧台旁,想著媛媛教導她的酒吧禮儀,對著bartender說:“Vin Bordeaux, s'il vous plait.”這句話是現向媛媛補的課,因為是第一次來這種地方,又怕被人當小女生趕出去(誰叫她長得比實際年齡還小),於是決定學兩句話充一下場麵。L'amour,看這名字就是法語主題的酒吧,自然要向媛媛學兩句法語來賣。不過那名bartender聽了這話之後竟用古怪的眼光看了容娟一眼,讓她有種犯錯的不安。不過他還是回身去取了,一會兒工夫,他拿著盛了半杯紅色液體的高腳杯過來,放到吧台上,“Tene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