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在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反腐思想(2 / 3)

當然,這與各種運動不斷,人們的心理疲勞、思想麻痹有關。更重要的是,這與幹部的切身利益有關。土改、“鎮反”主要是對別人,即使是整風也多在思想與組織層麵,純潔隊伍正對大家的心思,與日常生活關聯度也不大,發動起來的速度就快得多。

以中南區為例,在“三反”運動初期,多數幹部都認為本機關貪汙浪費並不嚴重,這是思想上的麻痹。而這類思想上的認識又是較為普遍的。在中南局統戰部機關的動員大會上,各處長都不敢表示態度,這是顧慮自身利益受損;各項工作較忙,領導上不能集中力量領導這個運動,也是借口之一,這是心理上的疲勞。

北京的情況與中南局類似。市人民政府係統部分幹部認為,市人民政府各機關已進行過反貪汙反浪費運動,貪汙問題並不嚴重。“機關幹部管財政,沒有什麼貪汙的。”“現在各種辦公用品和開支已夠節省的了,不能再減少了。”北京市總工會、婦聯、青年團、文藝等團體的普通工作人員卻不關心這一

運動。市婦聯的一位幹部的話很典型:“我一直沒搞過經濟工作,哪有什麼可貪汙的。”一些幹部的想法與今天人們的想法如出一轍: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都是領導上的事,自己即使想如此做恐怕也沒有機會。豈不知,這種社會心態正是腐敗的深厚基礎。

此外,關鍵的一點是,從上到下“三反”是被當作1951年11月20日剛剛發動的增產節約運動的一種方法來看待的。工作的中心仍然在增產節約上。既然中央施加的壓力不大,各地幹部對“三反”自然不會太關注,主動檢討自己貪汙、浪費和官僚主義錯誤的幹部就更少了。

這種不溫不火的狀況,自然逃不脫毛澤東的眼睛。他決定打通幹部的思想並樹立典型,來扭轉工作重心。

1951年12月26日,毛澤東在中央關於西南局決定停止整黨學習全力轉入“三反”給各中央局的電報中指出:“中央認為西南局停止原定整黨學習計劃,全力轉入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的整風運動,是完全正確的,請各中央局也照這樣做。”這份電報沒有提增產節約運動,而是將“三反”運動作為工作的中心,由此發出了一個重要信號。

緊接著在1951年12月30日,毛澤東批轉了西南軍區黨委關於“三反”鬥爭的一周通報,號召向賀龍學習,“各級領導同誌都要學賀龍同誌那樣親自‘上前線’,把‘三反’鬥爭當作一場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之間的大戰爭,務必取得勝利,並且務必於一九五二年一月上半月取得顯著成績,下半月取得更大的成績,各大軍區都應發關於‘三反’鬥爭的每周簡報,互相比賽戰鬥成績,由中央加以評判”。

新華社發布了相關消息,“三反”的典型樹立起來。

當年,賀龍在很短時間內,跑遍了軍區的幾個主要單位和倉庫。麵對少數幹部鋪張浪費、追求排場、濫用國家資金,大肆修建辦公樓的情況,賀龍非常氣憤:“這都是人民和士兵的

血汗,有的部隊戰士到現在還住帳篷,可是我們有些人卻在大興土木。這不是為士兵服務,而是為少數人服務!我們要把這個歪風打下去,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的光榮傳統。”某單位的主要負責同誌為自己設計建造了漂亮的辦公樓,而對麵山包上執勤的一個連隊卻長期住帳篷。賀龍立即前去檢查,當場即命令:“這房子不準他們住,不但不準住,而且還要作檢討,叫他們搬出來,讓給執勤的連隊住!”同時,為了更好地教育幹部,推動運動的開展,賀龍又指示有關部門舉辦了“三反”展覽會,並親自指導軍區文工團排演以“三反”為主題的文藝節目。

12月30日這一天,毛澤東的另一個指示終於讓多數幹部的模糊頭腦清醒起來。在這份《關於中央、大區、省市三級一切工作部門向中央主席和軍委主席作“三反”報告》的指示中,毛澤東說,以上部門“在一九五二年的頭四個月內,須每月作一次報告,以便中央有所比較,看出各級領導同誌對這一場嚴重鬥爭哪些是積極努力的,哪些是消極怠工的(消極怠工的原因,一種是領導人有官僚主義,一種是領導人手麵不幹淨),以便實行獎勵和懲處。不作報告者以違紀論,須推遲時間作報告者須申明理由”。這份指示具有指標意義,它不僅規定了上報報告的時間,而且非此即彼的判斷,讓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做出選擇,因為不如此做,不是官僚主義,就是手麵不幹淨,這種推動作用的力度無疑具有很大的刺激性。

還是在12月30日,《人民日報》公開了劉青山、張子善的巨大貪汙案,同時發表了中共河北省委《關於開除劉青山、張子善黨籍的決議》。

一天之內三把火,真正讓人們嗅到了“硝煙”的味道。而劉青山、張子善案推動了“三反”由增產節約運動的方法,轉向了一場政治運動。劉青山、張子善案的巨大催化作用以及巨大影響力不可低估。

正是在這種大力度的推動下,熱度也馬上上升,僅在第二天,即12月31日,中央直屬機關總黨委召開了黨、政、軍、團、群等機關處長級以上數百名幹部參加的黨委擴大會議,限期1月1日至1月10日,各院委、部、會、院、署、行、局、處及其下麵的一切單位,務須發動群眾鬥爭,實行坦白檢舉,於1月11日送來報告。違者,不論部長、行長、署長、處長、局長、科長、股長或經理,一律撤職查辦。按照好、中、差,為中央部委排了次序,並公開點出了部長的姓名。當日沒有過夜,各部委就將會議的精神傳達了下去。

12月31日夜,毛澤東對中南軍區遲遲不送來“三反”報告很不滿意,於是在晚上8時寫了一個批語給中南軍區第三政委譚政並告各大軍區,點名批評中南軍區:“就全軍情況來看,最落後的是中南軍區,至今沒有一個徹底發動三反鬥爭的號召文件。”“務望中南軍區和各大軍區取一致步驟,務必在一月份全軍整整齊齊進入三反鬥爭。”

毛澤東寫完批語,才看到中南軍區送來的兩份材料,一個是中南軍區黨委12月29日關於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鬥爭給所屬軍內各級黨委的指示;一個是譚政12月30日15時關於將部隊整編和“三反”結合進行的電報。毛澤東當即將批評中南軍區的電報停發,並給譚政寫了一封信,說:“此件(指中南軍區黨委1951年12月29日關於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鬥爭的指示)及十二月三十日15時電均閱悉。此件很好,你們對整編與三反的矛盾已大體上解決了,你們就有了主動。”

1952年1月1日淩晨的2點,毛澤東在給譚政一信的信封上寫道:“尚昆派人飛送。”之後,毛澤東打鈴叫來值班秘書羅光祿,對他說:“尚昆同誌睡了,你直接去辦。要譚政同誌親收,要取回他的收條。”1日上午8時,羅光祿帶著毛澤東給譚政的親筆信,乘專機直飛漢口。

元旦這一天的下午6時半,毛澤東同受邀的十幾位民主人士和黨內幾位負責同誌一起來到懷仁堂,出席中央人民政府舉行的團拜會。

團拜會上,毛澤東發表元旦祝詞。其中一段說:“我還要祝我們在新開辟的一條戰線上的勝利,這就是號召我國全體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員一致起來,大張旗鼓地,雷厲風行地,開展一個大規模的反對貪汙、反對浪費、反對官僚主義的鬥爭,將這些舊社會遺留下來的汙毒洗幹淨!”

在新的一年到來之際,原本輕鬆的元旦團拜會竟是在忐忑不安中度過的。很多部長、副部長參加完團拜會根本沒心情再看接著的演出,馬上回去布置“三反”去了。

對當時的情景,毛澤東本人有過一段敘述:“中央直屬總黨委於十二月三十一日下午召開黨政軍團群部長至處長級的數百人的擴大黨委會,由薄一波、安子文等同誌宣布中央決定,限期一月一日至一月十日,各院委、部、會、院、署、行、局、處及其下麵的一切單位,務須發動群眾鬥爭,實行坦白檢舉,於一月十一日送來報告。違者,不論部長、行長、署長、處長、局長、科長、股長或經理,一律撤職查辦。並在會上指名宣布幾個部是做得很好的,幾個部是中等的,很多部是落後的,並指出部長姓名。”“這樣一來,全場振奮。當日回去,連夜開會。元旦整日開會,很多部長、副部長到一下團拜會就回去,戲也不看了。至一月三日,差不多所有單位都開了坦白檢舉的群眾會議。紛紛送來報告。”

毛澤東快馬加鞭,添柴升溫,在1952年1月4日又強調:“請你們立即抓緊三反鬥爭,縮短學文件的時間(有四五天就夠了),召開幹部會,限期(例如十天)展開鬥爭,送來報告,違者不是官僚主義分子,就是貪汙分子,不管什麼人,一律撤職查辦。在幹部會上應指名批評落後的單位及其領導人,指名獎勵做得好的單位及其領導人,宣布撤職的名單及理由。”

這樣指向明確的指示,各地領導怎敢怠慢。“三反”運動不僅在全國範圍內迅速發動起來,而且有關報告也明顯增加起來。中央節約檢查委員會主任薄一波說:“幾個大會一開,中央機關帶了頭,全國範圍的‘三反’運動就勢如破竹地開展起來了。”

在“三反”運動真正發動起來之後,中共中央指示各地,著重打擊大貪汙犯,即“大老虎”,對中小貪汙犯,即“中小老虎”采取教育改造的方針。毛澤東針對“打虎”戰役,做出了一係列指示。

首先,毛澤東要求把鬥爭的重心放在搜尋“大老虎”上,“窮追務獲,不要停留,不要鬆勁,不要滿足於已得成績”。

其次,毛澤東要求各地做好“打虎”預算,並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適當追加“打虎”預算。與之相呼應,毛澤東又提出了具體的“打虎”指標,“每個大軍區係統至少有幾百隻大小老虎,如捉不到,就是打敗仗”。每一個小省應有大小老虎幾百人,每一個中等省和大省應有大小“老虎”一二千人至三千人。

第三,確定了何為“大老虎”的標準,共有六條:個人貪汙1億元以上者;貪汙不滿1億元,但對國家經濟損失很大者;滿1億元以上的集體貪汙案的組織者、主謀者;貪汙5000萬元以上,但性質嚴重,如克扣救濟糧、侵吞抗美援朝捐款者;“坐探”分子,與私商勾結盜竊經濟情報,或利用職務自肥,使國家損失在1億元以上者;全國解放時隱瞞吞沒國家財產或官僚資本未報,價值在1億元以上者。符合其中一條即為“大老虎”。

第四,不斷鼓舞“打虎”士氣。毛澤東要求“堅決、徹底、幹淨、全部地將大貪汙犯肅清,而不應有絲毫的留戀和同情”。

“三反”進入高潮階段,各地黨政軍的主要負責人都站在

了運動的第一線。

各地揭露的大案要案見諸報端。

1951年12月底,南京市人民政府宣布處分首要貪汙分子和壓製民主的幹部。

1952年1月4日,北京鐵路分局將綽號“走私大將”的沐士傑與貪汙舞弊的沈振寰逮捕。

與此同時,山西省交通局業務科科長宋劍等集體貪汙案在全國公開。參加貪汙的交通局正副科長、股長等17人,累計貪汙額折合小米80多萬斤,合人民幣8億多元。

元月中旬,武漢市委委員、副市長易吉光因墮落蛻化、敵我不分被開除黨籍;察哈爾省公安廳武裝處副處長李笑波因貪汙浪費、壓製民主被撤職查辦。

元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再接再厲窮追貪汙分子》的社論,號召“一切沒有切實暴露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單位,必須從頭做起,動員一切力量,追查一切大、中、小貪汙犯。有多少就要查出多少來,特別是要集中火力,徹底追捕大貪汙犯。中央一級各機關,在春節以後,更要集中所有一切力量,再接再厲地向大貪汙犯展開猛烈的圍攻,務必乘勝窮追,把他們全部捕捉歸案,不使他們有一個漏網,不達目的,決不停止”。

1952年1月中旬,“三反”運動在西南局各機關進入到了自我坦白與群眾檢舉階段。經過事前調查,確定初步名單後,各機關紛紛舉行大會,由領導先行自檢,隨後帶動他人坦白。浩大的聲勢、強大的壓力,再加上群眾的檢舉,不少幹部的心理防線瀕於崩潰,“有些幹部已經躺下不吃飯了”。但某些自身即有嚴重貪汙行為的單位領導,尤其是“一把手”,並不積極,從而使本單位的坦白檢舉運動不痛不癢,如川東公安廳就因為廳長本人持消極態度,該單位遲遲按兵不動。直到該廳長被撤職之後,川東公安廳的坦白檢舉運動才開展起來。針對此

一現象,西南局明確規定,凡是單位領導持抗拒和消極態度者,一律撤職或者停職反省。

據報,1952年1月中旬,西南軍政委員會所屬的25個單位近3萬名工作人員中,主動坦白的有9000餘人,占總人數的34.5%,貪汙總金額高達34億多元。其中,財經、公安等部門是高危領域,占近一半,“個別附屬單位貪汙的人數甚至達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百”。

川西軍區在幹部大會上當場點名,限期財務處處長畢虎等4人說清自己的問題,並宣布茂縣軍分區參謀長盛克、公安師參謀長王拱反省;在川東江津軍分區舉行的大會上,“上至處長,下至警衛員、炊事員、工人”,群起揭發該分區司令員的問題。後勤處處長當場揭發他曾告誡知情人,“這筆賬,我們上法庭也不能說”,同時有人揭發他曾奸汙6名女工作人員。幹部戰士當場要求開除其黨籍,甚至槍斃。在如此強大的攻勢下,一些原本抗拒坦白、堅稱“無貪汙行為”者,不得不供認貪汙事實。如在川北軍區,政治部青年科副科長張書琴,最初曾抗拒坦白,但在千人大會上,麵對群眾的檢舉,當場坦白貪汙了500萬元。

但在檢舉坦白運動即將結束的時候,西南局發現了一個問題,就是比照中共中央規定的貪汙1億元以上者為“大老虎”的標準,坦白者中竟無一人是“大老虎”。即使1億元以下1000萬元以上的“小老虎”也很少。就像西南局報告中所說,“超過一千萬者很少,川東坦白人數亦多,超過三百萬者很少”。

與此同時,中央高層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

1952年1月22日,在致華東軍區司令員陳毅等人的電報中,毛澤東指出要“尤其注意打一億元以上的大老虎”。據他估計,華東、中南、西南三大軍區係統“至少有大老虎兩百個以上”。

翌日,毛澤東再電各地,“凡屬大批地用錢管物的機關,不論是黨政軍民學哪一係統,必定有大批的貪汙犯,而且必定有大貪汙犯(大老虎)”。他還舉了中央文教機關的例子說,該機關原本以為一隻“老虎”也沒有,但“經過最近兩天的尋找研究,就發現至少可以捉到十五個貪汙一億元以上的大老虎”。

24日,毛澤東在給西南軍區簡報的批語中說,每個大軍區係統至少有幾百隻大小“老虎”,地方上每個大省也可能有“老虎”幾百隻,每個大省可能有100隻至幾百隻,上海可能有上千隻。中央一級昨天還以為隻有80多隻,今天就有150隻,可能達到200隻。

26日,毛澤東對“打虎”成績突出的華北軍區進行表揚,稱其“捉虎甚多,令人振奮”,並要求各地組織“專門打虎部隊”,全力“打虎”。

30日,毛澤東為山西“打虎”數目做了如下批示:山西這樣的省應有大小“老虎”1000個至1300個,其中應有“大老虎”100個至130個以上,我以為這個數目隻是一個最低的估計,實際上可能大大超過此數。請各省市區黨委根據自己的情況都作出一個“打虎”預算,報告中央局和中央。

在之前的1951年12月8日,毛澤東對“老虎”的數量就有一個估計,他在代中央起草的關於“三反”鬥爭必須大張旗鼓進行的電報中說,應把這一鬥爭看作如同鎮壓反革命的鬥爭一樣的重要……輕者批評教育,重者撤職、懲辦,判處徒刑(勞動改造),直至槍斃一大批最嚴重的貪汙犯,全國可能需要槍斃1萬到幾萬貪汙犯才能解決問題。

在之後的1952年2月上中旬的多個批示中,有時一天有數個批示堅持“老虎”大量存在的判斷。

4日,關於限期向中央報告“打虎”預算和縣、區、鄉開展“三反”運動的電報中說:

(一)中南軍區直屬機關部隊計劃打大老虎106隻,小老虎357隻,我們認為是適當的,這是一個初步的預算,以後可以按照情況隨時追加……(二)……凡至今尚未做出打虎預算的,限於電到三日內做出此項預算,報告中央,並須準備隨時自動追加預算,隨時報告中央……(四)平原省武陟縣機關已初步清出1000萬元以上的老虎18隻,其中有一隻1億元以上的大老虎。該縣繼續搜捉,還可能超過此數。此事應引起各級黨委的嚴重注意。凡說縣一級無老虎或很少老虎的應即以武陟縣的證據駁倒他。(五)根據河北省香河縣9個村的初步調查,有貪汙行為的村幹部,多者達到72%,少者占13%,平均33%。9個支書中7個貪汙,9個村長中8個貪汙,其中一個村幹部獨自貪汙公糧1萬斤以上,是個小老虎。凡說村幹部中沒有或很少貪汙的,凡說鄉村中雖有貪汙但是沒有老虎(當然不是說每個鄉一定有老虎),應即以香河縣的證據駁倒他。(六)接高崗報告,全東北計劃捉大老虎500隻,2月3日據報已增至2000隻。軍委直屬係統早幾天承認捉大老虎100隻,昨天追加150隻,共計250隻……由此可以估計,每一個小省應有大小老虎幾百隻,每一個中等省和大省應有大小老虎一二千隻至三千隻。根據華北局的計算,其中應有大老虎10%以上……

同一天,關於增加“打虎”分配數目給譚政的電報說:你們1月31日給我的報告所述對各省任務的分配數目都太小,是不合實際的,必須指導他們逐步增加……你們對各省壓力太小遷就他們的右傾思想,特別對廣東是如此,望注意改正。

同一天還有一個對華北區“打虎”計劃的複電,該電說:數增多,證明認識進步,信心增高,勁頭增大,請各同誌一起注意。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這一天還有一份毛澤東關於轉發三個“打虎”文件的批語,全文如下:

各同誌:

這裏有三個文件都很好,值得看一下。一個是二月二日東北局的報告,其中所說打虎的十條經驗都是好的。又一個是二月二日華東軍區黨委給所屬的指示,其中所說老虎類型之多,分布之廣,足以發人深省,引起打虎熱情。第三個是二月一日中南軍區黨委給所屬的指示,說的都是內行話,證明他們已經摸到了門路,取得了經驗。現在中央一級和大行政區一級都已有了豐富的經驗,但省市一級和地委一級則還不能說都有豐富經驗,特別是地委一級經驗尚少,所以還有許多報告說不出內行話,而是屬於“空話連篇”一型的。對於這類報告,必須立即予以批判。

毛澤東

二月四日

5日,對山東分局“打虎”報告的批語中說:你們清出了許多中小貪汙犯很好,但你們還沒有訂出各係統的打虎預算,你們對下麵督促不嚴,沒有批判幹部中對大貪汙分子認識不足的右傾思想,這些就是你們“打虎”無成績的原因。像山東這樣的大省,1000萬元以上的大中小“老虎”,應當不是幾百隻而是幾千隻,不是一二千隻而是三四千隻。其中1億元以上的大老虎以規定十分之一計,應當不是幾十隻而是幾百隻。我提議分局立即召開一次“打虎”會議,規定“打虎”數目,限期

完成任務。上麵每天用電話催督一次,下麵每三天用電話或電報彙報戰績一次……

同一天,對浙江省委“打虎”報告的批語中說:你們說浙江全省可能有1000萬元以上的大小“老虎”1000隻以上,這個數目作為初步認識是好的,以後應逐步增加。像浙江這樣的省,可能有大中小“老虎”2000至3000隻,或者還多,這還沒有包括社會工商界。

隻隔一日,即2月7日,對中南區“打虎”報告的批語中說:你們的“打虎”計劃太小,“大虎”至少要增加五倍,即不是107隻而是500多隻。“中小虎”不是1100多隻,而是5000多隻。

11日,轉發華東局“打虎”預算的批語中說:規定華東全區須打“大虎”5000隻,“中小虎”2萬隻,這是全國大行政區“打虎”預算的最高數字。華東這一計劃給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及軍區黨委一個榜樣,必須克服幹部中對大貪汙犯估計不足的右傾觀點,按照自己的情況提高“打虎”預算。

同一天,給中南的電報中說:中南“打虎”應大致和華東看齊……你們最近規定打“大虎”3000,“中小虎”2萬,還是低了……

13日,轉發華東軍區增加“打虎”預算的批語說:華東軍區增加打虎預算一倍,則“大虎”1000、“中小虎”3000,增為“大虎”2000、“中小虎”6000。請各大軍區按照自己和華東軍區人數和軍費的比例,酌情增加自己的“打虎”預算。

值得注意的是,華東軍區幾日內上報的“老虎”數目竟有成倍的增加。

17日,轉發中南局“打虎”新計劃的批語中說:這個“大虎”8000、“小虎”42000餘的新計劃,把全國各大行政區的“打虎”水平,提到了目前時期的最高度,比過去設想的計劃

接近於實際。請各中央局在適當時機酌量修改自己的計劃。

同一天,毛澤東轉發習仲勳(時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二書記)關於西北區“打虎”新預算報告的批語,全文如下:

習仲勳同誌,並告各中央局、大軍區、誌願軍負責同誌:

(一)二月十四日報告收到,很好,轉發各同誌參考。打虎預算,中南局最近提了一個打大虎八千的預算,這在全國是最高的,你區和各區可參考中南計劃酌量增加預算;但你區和各區預算公布不久,可在做一時期取得更多經驗後再行增加。(二)各級軍區的打虎預算和打虎工作,一定要受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和地委的統一領導,否則不利,你們已經注意這點,很好。(三)“可疑錯,不可打錯,防止逼供信”,提得很好,在運動到了高潮時期,必須喚起同誌們注意這一點。(四)你們規定判徒刑須經超兩級批準,判無期徒刑和死刑概歸大行政區軍政委員會批準,這是適當的。但撤職逮捕隻宜一般規定須超兩級批準,在“打老虎”的緊張期間有些須迅速處理者,在證據確實的條件下,應給可靠的主持人及其組織以當場處理之權,然後再上報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