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對“鎮反”的時機選擇(1 / 3)

毛澤東對“鎮反”的時機選擇

1950—1951年

新中國成立初期,除了一些地區尚有未肅清的土匪以外,許多地區尤其是新解放區的特務、反動派的破壞活動經常發生。可以說,那個時候的整個中國大陸並不像今天人們想象的那麼太平。

毛澤東在50年代

從西柏坡進京的路上,毛澤東再次告誡全黨,切莫做李自成。既要戒驕戒躁,又要打擊各種反動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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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自新中國成立以來,無論在城市還是在鄉村,無論是新解放區還是老解放區,都出現過局部的,卻相當激烈的反抗。但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一段時間裏,盡管鎮壓反革命的呼聲在黨內不斷增長,同時,各地的“鎮反”工作也一直在進行中,可是大規模的鎮壓反革命卻並沒有形成像土改那樣的全國聲勢。這與當時的社會情況形成了鮮明反差。

這並不是毛澤東不願意這麼做,而是何時這麼做,他在選擇出手的時機。這就是毛澤東這個戰略家的非同凡響之處。

當時的情況在別人看來已經是焦頭爛

額,但除了常規的動作,毛澤東並沒有采取激烈的對等行動。

1949年8月,華北局報告:

一、縱火。天津、安新均發生彈藥庫爆炸,林縣焚毀倉庫兩處,北平電車被焚五十餘輛,石景山鋼鐵化驗室亦曾失火,冀南、太行我黨員村幹與幹屬麥子被燒者數十起,冀南十三個縣統計,燒毀麥子一九一七畝。二、殺人。冀魯豫二十六個縣三個月內統計共殺人五十五起,死人八十八名,大部為匪特反革命分子所殺。冀南近三月內反動地富殺害我村幹黨員四起,綏遠陶林二區蹋步忽洞村地主勾結土匪一次即殺我村幹部積極分子十二人。自元月至今合計約有二八八人(被殺),這些人命案件大部與國民黨特務和反革命分子有關。

1950年3月,西南局的報告稱:

“近一個時期以來,西南川、康、雲、貴各省,連續有土匪在各地發動大規模武裝暴亂。”“繼二月五日在成都西南龍潭寺地區近萬土匪暴亂,殺害我一七九師政治部主任朱向璃及聞訊前往增援部隊五十多名幹部戰士,隨後被我派部隊前往殲滅後,二月份以來,各地土匪又圍攻並占領了包括溫江、祟慶、郫縣、金堂、新繁及川東之秀山等多座縣城。邛崍城遭匪萬人之圍攻。壁山軍分區一夜之間八個區政權遭匪襲擊而全部丟失。平塘全縣我地方工作人員被匪殺害達八十餘人。該縣忠孝鄉一保一次被匪劫去十六歲至二十歲婦女四十名。次日,河揚鄉往平塘趕場之婦女二十一人被匪剝光衣服,七人被強奸,兩名軍屬被強

奸後又擄走。清鎮縣屬雞場,三天之內遭匪兩次洗劫,第一次被搶居民十三戶,第二次全村九十餘戶全部被搶,並被土匪殺死七十餘人,八名商人被扔到火中活活燒死。另匪首曾紹華近數萬人接連三次襲擊貴州大學和花溪市,打死學生、員工多人,先後擄走男女學生九十餘名:長順縣匪首支超初用刀活活砍死我副縣長、縣政府部長、科長等四人。成渝、成灌、渝黔幾條重要公路,渝瀘等水路全部被土匪掐斷:蓉雅、川湘兩路之橋梁全被破壞。土匪甚至組織兒童攔截我軍用汽車,搶走物資,殺害我押車幹部戰士。此類慘案,近日來連連發生,無法一一列舉。這同時,個別國民黨起義部隊在一些匪特的策劃下,也連連發生叛變。如原國民黨李振兵團及二十七軍之六十一師、二十軍之一二三師等。目前,據初步估計,僅川西地區,各種公開活動之土匪就達一○四股之多,小股數十、數百餘人,大股萬餘人一起活動,總計不下六萬餘匪。並且,還有繼續以極其迅猛的速度蔓延發展之勢。”

3月15日,毛澤東訪蘇歸來不久,即召集會議,聽取國內情況的彙報。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秘書長林伯渠呈上了西南軍區賀龍司令員與鄧小平政委當天發來的急電。以上所引西南局報告就是這份電報中的內容。

毛澤東看完電報後說:“西南的反革命匪徒已成猖獗之勢,在如此短的時間裏,匪患竟然嚴重到這個程度!”

朱德說:“目前,匪亂嚴重的不僅僅是西南。自從二月份以來,全國各地都普遍出現了程度不同的反革命匪徒暴亂,匪徒人數之多,活動之猖狂,破壞之嚴重,是我們國家曆史上從

未見過的,也是我們在座各位無法想象到的……匪過之處,燒殺搶掠無惡不作。所有這些地區,局勢部分或完全失控……”

毛澤東最後說:“他們的暴亂有著明確的政治目的,嚴重地破壞和危害了各地當前的各項工作……土匪不剿滅,反革命不鎮壓,我們新生的人民政權就不能穩固。”從這一點來說,毛澤東早已注意到了敵特土匪破壞活動的嚴重趨勢,他的堅決打擊態度也是明確的。這個時候,毛澤東訪蘇幾個月剛歸來,必須要有一個短暫的休息。代為主持中央工作的劉少奇接連發出指示,要求各地嚴厲打擊反革命分子。

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發出《剿滅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剿滅土匪,是當前全國革命鬥爭不可超越的一個重要階段,是建立和恢複各級人民政權,以及開展其他一切的必要前提,是徹底消滅國民黨在大陸的殘餘武裝,迅速恢複革命新秩序的保證。”“不剿滅土匪,各地人民革命政權就無法建立,土改無法完成,廣大的貧苦農民就不能真正翻身,各地的救災和其他一切工作也都將根本無法進行。”自此,一場長達三年多的剿匪鬥爭迅即在全國展開。解放軍先後抽調39個軍140多個師150萬人的兵力,從1950年至1953年,共殲滅匪特武裝240餘萬人。

3月18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指示說:

如果在某地發生亂打亂殺、錯打錯殺現象,則必須立即堅決地令其停止,然後加以審查……為了有效地鎮壓反革命活動,在我們工作有缺點的地方,必須迅速認真地糾正缺點,以便安定民心,孤立反革命分子……隻有一方麵認真地安撫人民,糾正自己在工作中及作風上的缺點;另一方麵,給反革命分子的暴動、搗亂、破壞行為以嚴厲的鎮壓,又對其脅從分

子、罪惡不大的分子給以寬大處理,令其改過自新,才能鞏固地建立人民的革命秩序。

看得出,這一指示是有節製的、溫和的。對於處決,隻給出了一個原則,並沒有具體處理辦法:

在我們統治地區進行反革命的活動和組織,有確實證據者,須處以極刑或長期徒刑。為了反革命的目的而殺害我們幹部,破壞工廠、倉庫、鐵路、輪船及其他公共財產者,一般應處以死刑。不是為了反革命的目的,而是為了其他目的,例如私人仇殺及偷竊公共物資等,亦須處刑,但應與反革命行為加以區別。在剿匪地區,對於土匪過去的犯罪行為,隻要他們投降,改邪歸正,一般是可以既往不咎的,但對於繼續抵抗我軍的土匪首領、有政治背景的土匪分子、窩藏與勾結土匪的豪紳地主、繼續抵抗不願改邪歸正的慣匪,應加以嚴厲處罰,處以長期徒刑或死刑。對於參加土匪部隊的一般群眾則令其改過生產。

公安部根據指示,開始了準備工作,即對敵特黨團分子的登記工作。登記工作通過布告、通告、警告、檢舉等多種方式,迫使原國民黨特務分子及國民黨和三青團骨幹分子主動交代情況、登記身份。至於如何處理,並沒有明確的意見。

據《廣西通誌·公安誌》記載,1950年春,桂林、梧州、柳州等市軍管會或公安局先後發布解散反動黨團、特務組織或進行反動黨團、特務登記、處理的布告、辦法。桂林、柳州市規定:國民黨黨員通訊局、國防部第二廳、保密局及所屬係統的區、站、組,桂林綏靖公署第二處、憲兵特高組、警備司令部稽查室、省政府機要室等特工人員,一律限期向公安機關登

記,交出證件、證章、組織名冊、檔案文卷、武器槍支彈藥、電台密碼及各項公產公物。凡依時登記、徹底悔過者,給予寬大處理;協助抓獲反革命分子有功者,據情給予獎勵;逾期不登記者,企圖隱瞞、抗拒或有破壞登記行為,或在登記時隱匿和破壞武器、電台及重要證件、文件者,一經查獲,一定嚴懲。登記辦法還規定,在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分別設立反動黨團、特務分子登記總站、登記處,辦理登記事宜。據桂林市統計,全市共登記特務分子81名。但在1950年,這些來登記的人多是外圍的身份公開者,其核心人物仍拒不登記。1950年12月20日,中共廣西省委發出《執行中央、中南局〈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的指示》,指出:為有力地配合鎮壓反革命活動,必須同時進行反動黨團、特務登記工作,(以上)4個市可在1月開始,各地黨委可先在城鎮進行,然後鋪開。省人民政府公安廳根據省委的指示精神,於1951年1月18日發出《關於特務分子及反動黨派團體登記與處理辦法的指示》。

各市、縣遵照省委和省公安廳的指示,在當地黨委領導下先後成立登記反動黨團特務分子工作委員會,設立以公安機關為主的反動黨團特務分子登記處(市公安局設登記總站,分局設登記處),具體負責登記工作……全省各市和多數縣的反動黨團、特務分子登記工作在1951年內結束(少數縣分別於1952年、1953年初進行)。至1951年9月21日止,據南寧、柳州、桂林、梧州、北海市和橫縣、同正(今扶綏)、邕寧、永淳、賓陽、天保、敬德(後二縣合並為德保)、河池、思恩(今環江)、三江、蒙山、賀縣、富川、恭城、鍾山、藤縣、欽縣(今欽州)、桂平、貴縣、平南、岑溪等縣統計,共登記反動黨團骨幹、特務分子5422名,其中特務分子1298名,國民黨區分部委員以上骨幹3489名,青年黨區黨部委員以上人員90名,民社黨組長以上人員115名,三青團區(分)隊長以上人員430名;據柳州市和田陽、天保、敬德、龍勝、平樂、恭

城、富川、賀縣、鍾山、信都(今屬賀縣)、蒙山、懷集(今屬廣東)、貴縣等13個縣統計,共登記國民黨軍政人員2642名。另還收繳了一批反動證件、文書和槍支……而對一些在機關、學校工作的反動黨團人員和特務則未予登記。

另據《山東省情資料庫·公安庫》記載,山東各市和地區,根據中央指示,對反動黨團特登記工作進行調整,至1951年結束。全省共登記反動黨團特分子6000餘名,其中國民黨區分部委員以上骨幹2500餘名,三青團分隊長以上骨幹600餘名,特務2800餘名,青年黨、民社黨等反動黨派、團體骨幹157名。對老實守法、表現較好、主動到公安機關悔過自新的反動黨團組織的數萬名一般成員,免予登記。根據1951年2月山東省公安廳發布的《關於管製反革命分子辦法》規定,至1951年6月統計,全省管製反動黨團特分子3500餘名。對假登記或拒不登記的軍統、中統特務分子,依法逮捕955名。登記中,繳獲電台92部、長短槍656支。昌濰地區登記中收繳機槍24挺、大小炮4門、衝鋒槍3支、長短槍491支、子彈3萬餘發。

據1950年3月間的中共北京市委報告,從入城以來到報告之時,北京市已逮捕、集訓和登記的敵特黨團分子達6900餘名,其中登記者即占一半以上。另據浙江省的統計,其僅登記的反動黨團分子就超過11萬人。

與此同時,劉少奇還接連發出指示,要求各地嚴厲鎮壓反革命。1950年3月28日,劉少奇在第三野戰軍兼華東軍區政治部23日關於皖南軍區破獲匪特案件通報上明確批示:“近來各地對於反革命分子的鎮壓有些不夠,這樣就會鼓勵反革命分子的活動,對於經過寬待爭取而仍進行反革命活動的分子,必須處以長期徒刑以至死刑,此點望公安部及司法機關即向各地發一指示,請董老(即董必武,時任政務院副總理兼政治法律委員會主任)與羅瑞卿(時任公安部部長)同誌擬一指示發出。”29日,他在鐵道部部長滕代遠28日關於匪特破壞鐵路情

況給軍委並政務院財經委的報告上批示:“對這些破壞分子必須嚴辦,不嚴辦,不給以恐怖是不對的。公安部及鐵道部即商討出辦法通知各地,批評各地麻痹現象。”30日,了解到中蘇合辦股份公司協定見報後,一些地方學生上街抗議,劉少奇當即指出:“在絕大多數群眾中這種懷疑是出於幼稚的民族主義的情緒,但反革命分子必然借此大肆活動,並在活動中暴露自己的反革命麵貌。各地黨委團委及公安部門對此必須密切地加以注意。”“要特別注意那些激烈的作各種反革命提議和行動的分子,記取他們的言論和行動,並對他們加以偵察,以便發現他們之中的反革命行為和反革命組織,然後在適當時期由公安部門加以破獲。”“對確實有據的反革命分子,在有了充分的偵察和準備之後,必須加以嚴厲的徹底的鎮壓。”

在劉少奇一再批示、多次講話和中共中央的督促之下,以及群眾對打擊反革命分子過於手軟的指責下,各相關部門、各中央局、各城市及地區領導人亦發出了嚴厲鎮壓反革命的呼聲和要求。

5月8日,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兼任北京市委書記彭真提交了一份報告。這是一份對鎮反運動有著糾正與推動作用的報告。報告說:依據中央指示精神,政法委員會派出兩個工作組前往察哈爾省的宣化及河北省的唐山兩個專區進行了司法調查,發現“在正確地糾正了‘亂打亂殺’的偏向之後,現在不少地方寬大政策又偏差到‘寬大無邊’,寬大到‘滅自己誌氣,長匪特威風’,寬大到助長匪特氣焰,脫離人民大眾的程度了”。對此,報告舉例稱:“有些地方對罪大惡極,甚至曾殺我幹部百餘人,曾殺我縣長及幹部多人的反動頭子,曾殺死群眾多人的匪徒,卻不判死刑。或下級法院判了死刑,而上級法院又改為徒刑。”而更多地方則因法院不健全,積壓案件甚多,對於已有處刑決定之匪特案件,亦往往拖延甚久,以至失去時效。這種情況已導致匪特分子氣焰囂張,“新區、半老

區群眾很怕土匪特務,對匪特和我治安人員竟采兩麵應付辦法。甚至有些村幹部,也因為怕‘遭殃’,對於所知匪特匿而不報。群眾對於政府的清匪除奸的號召,則認為是空話,報之以極冷淡的態度”。

“寬大無邊的傾向”,不僅損害了人民政府的威信,而且嚴重影響了群眾參加“鎮反”鬥爭和經濟建設的積極性。有的群眾害怕報複,不敢大膽檢舉揭發反革命分子。他們說:“得罪政府沒關係,得罪反革命分子要殺人。”一個土匪竟然威脅我幹部說:“你要到政府報告,把我抓去,反正過三天會放我出來,那時你就不得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說法,是因為對一些反革命首要分子和解放後仍繼續作惡的反革命分子,重罪輕判,以至放虎歸山。彭真反映群眾的呼聲說,“解放了,我們還沒有真正翻身”,“如果再寬大,我們就活不了了”。

在彭真報告的推動下,政務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於7月23日聯合頒布了《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的指示》。指示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對一切反革命活動必須及時地采取嚴厲的鎮壓。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盡快殺一批、抓一批。

但是,對於上述嚴峻的形勢,包括劉少奇和相關部門越來越嚴厲的態度、指示及部署,毛澤東雖然在內部會議上表明了嚴厲打擊的態度,但卻在訪蘇回國後的半年多時間裏沒有做出相應的指示。

顯然,這不是毛澤東不重視鎮壓反革命問題。那麼,毛澤東對待“鎮反”並不像其他同誌那樣積極的原因何在呢?

作為最高領導人,他要從全局甚至更高的高度來考慮問題。有人認為,新中國迫切需要一個安定的社會環境,那麼打擊破壞社會穩定的反革命分子就是首要的工作。但在毛澤東看來,這隻是問題的一麵,還有問題的另一麵,那就是打擊反革命則有可能反過來影響社會安定。為了新中國的誕生,就必須建立一個各民主黨派共同執政的聯合政府。這個聯合政府內有

各個方麵的代表,或者說各種勢力的代表,那麼這就使得對付反革命的問題變得複雜起來。早在1949年初米高揚訪問西柏坡,毛澤東闡述他的建國理念時,就考慮過這樣的問題:如果建立一黨政府,這樣做就容易得多;如果建立聯合政府,那就“必將帶來麻煩”,因為共產黨必須要顧及其他政黨的態度,而不能簡單地依據自己的意願來行事。人們耳熟能詳的解放軍露宿南京路的故事,表麵的現象是解放軍紀律嚴明、秋毫無犯,其背後的政策考慮或者說拿槍大軍的謹慎考慮才是要害。這就是前引毛澤東所說:“在拿槍的敵人被消滅以後,不拿槍的敵人依然存在,他們必然地要和我們作拚死的鬥爭,我們決不可輕視這些敵人。”

“輕視”兩個字遠比“鎮壓”包含著更多、更複雜也更深刻的內容。毛澤東一再強調中共要避免重蹈李自成的覆轍,要警惕“糖衣炮彈”,都是為應付複雜局麵所發出的指向明確的警示,“反革命”並不生活在真空裏。任何重大行動都不可避免地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毛澤東在這個時候提出了“避免四麵出擊”。那麼,已經出擊的方麵是什麼呢?就是新區的土改。

對於土改,毛澤東提出:“為了穩定民族資產階級起見,暫時不動半封建富農似較妥當。”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我們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統一戰線現在已經在政治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都形成了,而民族資產階級是與土地問題密切聯係的”。這與老區土改地主、富農一同打擊的政策有著明顯的區別。也就是說,毛澤東在新區土改中對富農所采取的政策是謹慎的,要盡量避免太深地刺激統戰對象而引發不滿。對待富農尚且如此,必須使用激烈手段的鎮壓反革命所引起的影響或者說震動,自然讓毛澤東謹慎行事。毛澤東有一個鮮明的特點,那就是考慮問題、做決定之前會非常慎重,在突破口沒有找到之前,決不會輕易行動,但一旦行動就必須保證會成功。

在1950年6月的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毛澤東作了《為爭

取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的書麵報告,並作了《不要四麵出擊》的重要講話。毛澤東在書麵報告中指出:我們國家的財政經濟狀況已經開始好轉,但還不是根本的好轉,要獲得財政經濟狀況的根本好轉,需要三個條件,“(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現有工商業的合理調整;(三)國家機構所需經費的大量節減”。為此,會議確定要做好土改、穩定物價、調整工商業、肅清反革命、整黨等八項工作。由此,可以看出“鎮壓反革命”隻是工作內容之一。毛澤東雖然肯定了鎮壓反革命的極端必要性,並指出,對一切土匪、特務、惡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都必須堅決肅清。但是,正如報告的題目所標明的,當前一切工作的重心,仍然是在“為國家財政經濟狀況的基本好轉而鬥爭”。至於為什麼不能把肅清反革命當作一切工作的重心,毛澤東自己有詳盡的解釋:第一,“我們已經在北方約有一億六千萬人口的地區完成了土地改革……今年秋季,我們就要在約有三億一千萬人口這樣廣大的地區開始土地改革,推翻整個地主階級。在土地改革中,我們的敵人是夠大夠多的”。也就是上麵所說的,土改已經是一個出擊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