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喪期間的衣飾(1 / 1)

服喪期間的衣飾

《水滸傳》第二十六回,叫做《偷骨殖何九叔送喪,供人頭武二郎設祭》。西門慶與潘金蓮勾搭成奸,並以毒藥奪去武大郎的性命,然後匆匆料理完喪事。正當他們在“樓上取樂”時,武鬆突然歸來了。此回寫道:

原來這婆娘自從藥死了武大,那裏肯戴孝,每日隻是濃妝豔抹,和西門慶做一處取樂。聽得武鬆叫聲“武二歸來了”,慌忙去麵盆裏洗落了脂粉,拔去了首飾釵環,蓬鬆挽了個髻兒,脫去紅裙繡襖,旋穿上孝裙孝衫,便從樓上哽哽咽咽假哭下來。

武大郎亡故,潘金蓮作為其妻,正處在服喪期間,按照中國傳統習俗,她從裏到外,理應禁穿紅裝、彩服,禁戴各種首飾,也不能敷粉施丹使用任何化妝品,必須穿戴孝裙、孝衫、孝鞋,卸去手圈、耳環、釵、簪,素麵朝天。

自古以來,漢族在親人逝去後,所穿的喪服,分為五等。

第一等喪服叫“斬縗”,用最粗的生麻製成,斷邊外露,不緝邊。是喪禮中的兒子、未出嫁的女兒,因父母亡故而穿的喪服,也是承孫因祖父母亡故所穿的喪服。或者是丈夫過世,其妻所穿的喪服。武大郎辭世,潘金蓮服喪應穿這種“斬縗”,而且應穿三年。

第二等喪服叫“齊縗”,用粗生麻製成,剪斷處緝邊。是後人為祖父母服喪一年、為曾祖父母服喪五個月、為高祖父母服喪三個月所穿。

第三等喪服叫“大功”,是用熟麻布所製,較“齊縗”質地稍細。是為伯叔父母及堂兄弟、未嫁姊妹,服喪九個月所穿。

第四等喪服叫“小功”,用較細的熟麻布所製。是為從祖父母、堂叔伯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外祖父母、母舅、母姨,服喪五個月所穿。

第五等喪服叫“緦麻”,用最細的熟麻布製成。是為從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姊妹、表兄弟、嶽父母服喪三個月所穿。

為什麼越是與死者親近的人,所穿喪服越是質地粗糙、製作簡陋呢?“這說明喪服是孝眷的一種‘自懲’形式,是以自我懲處的形式來表達孝心,或者說是對死者生前未能很好地盡到孝心的某種情感方麵的自責的心理表現。”(任騁《中國民間禁忌》)

武鬆見到潘金蓮後,問:“哥哥死得幾日了?”潘金蓮答:“再兩日,便是斷七。”於是書中這一回寫道:

武鬆沉吟了半晌,便出門去,徑投縣裏來,開了鎖,去房中換了一身素淨衣服,便叫士兵打了一條麻絛,係在腰裏。

古語雲:長兄如父。武大郎亡故,作為親弟弟的武鬆,應視兄死如同父死,所穿之孝服也就是“斬縗”了。但小說中的武鬆,急著要去弄清兄死的原由,急於要去為兄報仇,所以隻能臨時穿上“素淨衣服”。“素淨衣服”,一般為白色衣服。而這個士兵,與武大郎並無血緣關係,隻是武鬆的一個隨從,故隻在腰間係一條粗麻帶子,以表哀悼之意。

這種服喪期間著喪服的習俗,除漢族人外,在一些少數民族中也很流行。

達斡爾族,丈夫亡故,妻必須為夫戴孝三年並不得再嫁。所穿喪服,第一年為白色,第二年、第三年為青色。

鄂溫克族,舅父死,外甥要穿一個月的喪服,但不是全白。而夫死,妻應戴孝,妻死則夫可免去戴孝。

塔吉克族,在服喪期間,妻子兒女禁穿花哨的服裝,腰間要係白帶子。包頭布也是白色的。

到了今天,家有親人故去,親眷雖不著喪服,但也絕不會去穿豔麗的服裝,戴精美的首飾,描眉、搽粉、塗口紅,這同樣是為了寄托哀思、昭示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