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克,快跑,不要回頭!”
“林克,快離開這裏!”
“不!林克……你,我要殺了你!”
“表弟,嗚嗚,怎麼會這樣!嗚嗚”
“符文在上,我與你,與諾克薩斯,不共戴天!”
……
“啊!”林克一瞬間坐直身子,張大眼睛,使勁的喘著粗氣。他痛苦地用雙手捂著腦袋,記憶裏的的某些片段使得他渾身顫栗,身體繃得緊緊的,瞳孔也不由的收縮起來。
“諾克薩斯?林克?”他佝僂著身體,輕輕地呢喃著。那些記憶的片段如同水滴,隻有那麼一點點,但是卻讓他本能的去逃避,他使勁地拍了拍腦袋,好一會兒,覺得好受一些了,他才坐直,看著周圍陌生的一切。
這是一間極小地房間,橫豎不過三米,四四方方,裏麵卻擁擠地擺著兩張大塊掉落紅漆的木床,木床靠著兩邊牆壁,床上是兩張一模一樣的髒兮兮的灰白薄棉被。兩張床之間,隻有極為狹窄的堪堪可以放腳的一道縫隙,床尾還有約一米寬的空間擺放著一張櫃子,櫃子是黃色的,沒有門,裏麵掛著一排的黑色的破爛的衣褲,櫃子旁邊就是一扇黑色的木門,除此之外,再沒有剩下一點多餘空間。
林克就坐在右邊的木床上,身上蓋著棉被。他掀開棉被下床,床下有一雙淡藍的板鞋,很精致,造型很小巧,與這屋裏的一切顯得格格不入。
林克估計這就是他自己的鞋子,因為很明顯,屋子的主人喜歡黑色,而床下還有兩雙破舊的黑色板鞋。他穿上鞋子,鞋子十分合腳。
“咦!你醒了?”一陣稚嫩的帶著驚喜語氣的童音傳來,林克扭頭看向房門,那裏站著一個身穿破舊的黑衣黑褲,腳踏黑板鞋的黑發男孩。他差不多有七八歲,身體不胖不瘦,個子與他差不多高,一雙眼睛顯得很有神采,似乎在黑暗中也顯得明亮,在他的腰際,竟然還掛著一把短刀,沒有刃鞘,鋒刃閃閃。
男孩手裏捧著一個白瓷碗,碗裏盛著湯,上麵飄著兩塊肥肉、幾根碧綠菜葉。見林克看著他,他才回過神來,端著碗走到林克身邊,將碗遞到林克麵前。
“給,喝了吧,我還以為你沒醒,正不知道該怎麼讓你吃東西呢。”男孩的聲音雖然清脆,卻顯得有些生澀,顯然是不常與人說話。
林克伸手接過了湯碗,他張張嘴,他有許多疑惑,可是到了嘴邊,卻隻變成了一句:“謝謝。”
“你應該是跟父母失散了吧?”男孩看著林克已經在喝湯了,他問了一句。
溫熱的湯汁流入腹腔,林克覺得身體有力量了一些,他說道:“呼,我也不知道,我好象不記得以前發生的事情了,我是怎麼到這裏來的?”
“昨天晚上,你躺在大街上,當時我還以為你死了呢。可是後來發現你還有呼吸,就把你拖回來了。你可真重!”
林克不語,或者說,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看了看兩張床,猜測地問道:“還有人和你一起住?”
男孩搖搖頭,有些傷感地說:“我是被人撿回來的,可是兩年前他就已經死了,所以現在隻有我一個人住了。”
林克沉默了,有些愧疚於這個問題。但是,男孩卻顯然不是個容易傷感的人,他很快就轉移了注意力,羨慕地看向林克,林克穿著黑灰白三色相間的紐扣格子長衫,長衫上還連著一個帽子,腿上則穿著一條黑色的牛仔,都顯得很新。他說道:“看你的打扮,應該是城裏有錢人家的兒子吧?”
“我不知道,以前的事情,唔……”他痛苦的抓了抓頭發,腦海如光影一般,掠過少許片段,他說道:“我記得我叫林克,或許七歲吧,可是其他的我都想不起來了。”
男孩眼睛一亮,拍了拍林克的肩膀以示安慰,隨後說:“既然想不起來,就先和我住在一起吧。我一個人住在這裏,晚上可害怕了!”
林克點點頭,他和男孩差不多大,倒是也有話可說。
“對了,我叫泰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