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再看看李方采訪的這幾個人,他們都坐在路邊,看樣子是受了點傷。有一個女的額頭好像出血了,她正用紙巾捂住額頭,但血還是慢慢滲了出來;還有個男的用左手捂住右臂,一臉痛苦的樣子。
李方動作很快,不到幾分鍾就采訪結束了,他拿起相機繼續抓拍事故現場。這時一名交警發現李方他們了,馬上走了過來,“幹什麼的?這裏不許拍照。”
李方快速按了幾次快門,然後立即把相機收了起來,並笑著對交警說道:“同誌,我是都市報的記者,我跟你們王隊很熟的。”
“你認識王隊?”交警來到李方麵前。
“是啊。”李方笑著說道,然後他湊近交警小聲地說道:“他是我表哥,就是他通知我過來采訪的了。”
“是嗎?”交警猶豫了一下,“有什麼證據能證明?”
見交警這麼問,李方就拿出手機,撥了一個號碼,很快就接通了,“表哥,現場的同誌有話跟你說一下。”說完他就把手機遞給交警。
交警接過手機,走開幾步就對著手機說起話來。大概說了三十秒左右,交警走回來把手機交給李方說道:“不要拍那麼多,要酌情報道,懂嗎?”說完就意味深長地望了一眼李方。
李方接過手機笑著說:“請放心,這種新聞我寫多了,不會出紕漏的。”
“好了,再給你們三分鍾,我們的事故組準備到了。”交警說完就朝那些車輛走去。
李方動作很麻利,在得到允許後,他又立即進行拍照、采訪當事人,很快就把整個事故過程弄明白了。就在這時,增援的交警來了,李方見狀,馬上對黃偉一揮手,說道:“我們走!”
黃偉這次跟來隻是純粹看熱鬧的,見李方喊撤退就忙跟上。“李記者,這麼快就采訪完了?”黃偉問道。
“嗯,重大事故一般都要申請批準後才能采訪的,如果申請我們報社可沒有優勢啊,所以我們就要打時間差,甚至要先斬後奏。”李方難得耐心地教了黃偉這個訣竅。
“噢,想不到采訪還有這麼多學問啊?”
“當然了,采訪的技巧可多著呢。這次如果不是我認識他們的一個領導,我怎麼能采訪這麼久呢,早就被趕走了。”
“那這次采訪拿回去能發表嗎?”
“如果這兩天沒有什麼重大新聞的話,應該可以發表的。”
“但是剛才我在報社看見總編對你的態度很一般啊。”
“他不敢卡好文章的,如果他敢這樣做的話,那麼他也準備下台了。”李方很平靜地說道。
“噢,原來是這樣。”黃偉剛想再問些什麼,卻見李方一揚手,攔了一輛出租車,倆人上車後就直奔報社。
......
到了報社,黃偉自然搶著先付款了,然後李方又問司機要了車票。黃偉在那時又問了最後一個問題,他問:“怎樣的新聞才算是好新聞?”
李方是這樣回答的:“我認為,讀者愛看的都是好新聞。”
和李方上到報社,黃偉在裏麵沒有再看到總編,他想了想,最後決定先回去,明天再來了。
回到家,黃偉回想起剛才問李方的話,就決定通過網上的本地論壇查詢線索。這招是他在回來途中想出來的,想當年還在大學讀書時,黃偉就經常到一些本地論壇去灌水,所以他這次選定到南化生活論壇去看看。
一進入論壇,各種帖子都用誇張的題目來吸引路人的眼球,看得黃偉眼花繚亂。
“昨晚打了前女友,進派出所蹲了一個晚上。”
“今天天桃路口看到一個女性暴露狂!有圖有真相!”
“今晚又遇酒托~~~與該死酒托的對話!”
“心有餘悸,昨晚在英華路遇飛車搶劫。”
......
黃偉邊看邊樂,心裏暗暗想到:“一個星期交一篇稿,那還不容易?這裏大把東西可寫啊!”
再隨意的用鼠標往下滾動了一點,黃偉看到一篇題目很有誘惑力的帖子“斷手斷腳,又有一個小偷躺在路邊失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