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三十章 我們的幸福(1 / 1)

原來我家的爸媽和哲民的爸媽竟然是老同學,難怪伯母一見到我就說我長得像我媽媽,也是因為這層關係,雙方的家長似乎害怕有什麼變故一樣,迫不及待的就要求我和哲民先訂婚。真是服了這四個大人了,我們都不過是個高中生,怎麼這麼快就訂婚呢?不過哲民並沒有反對,似乎也樂見其成,見哲民這樣,我也就不好說什麼了,反正不管怎樣,隻要能和哲民在一起就好了。

趁著大人們忙著籌備訂婚的時候,哲民忙裏偷閑的帶我來到了海邊,我們像孩子一樣嬉戲玩鬧,我看見了哲民的笑容,隻對我一個人笑得如此燦爛的哲民,讓我覺得無比的幸福。累了,我們就躺在滿是沙子的地上,看著藍色的天和藍色的海。

“白癡。”哲民現在還是習慣叫我白癡,我聽著聽著也就習慣了,“你知道嗎,就在這裏小時侯有個公主說長大了要嫁給我。”

我蹙著眉頭不解的看著哲民,我不明白哲民為什麼會說這個,不過心裏的確是很不舒服,原來哲民心裏還有個小公主啊。哲民見我的樣子突然就笑了,讓我的頭枕在他的胸膛,有一下沒一下的順著我的頭發,“傻瓜,那個公主就叫張聖雪啊。”

“聖雪,我現在很幸福。”在我還沒有從驚訝中回過神的時候,哲民又來了這麼一句讓我淚流滿麵的話。

“我也是,我也很幸福。”

雖然知道哲民有很多的事情瞞著我,可是隻要幸福就好,其他的並不重要。

海灘上,一個好看的小男孩為了安慰痛哭的小女孩說的話,“女孩子的眼淚可是珍珠啊,很值錢的,千萬不要哭哦。”

不知道為什麼,看見男孩的笑容,女孩竟然就真的不哭了,伸出小手,跟男孩拉勾勾,“我答應你不哭了,不過你要答應我我不哭我大了可以嫁給你。”

媽媽說,長大了就可以嫁給喜歡的人。她喜歡眼前這個哥哥,她長大了要嫁給他。

那一年,張聖雪七歲。

那一年,金哲民八歲。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