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嚴錦歡紅著一雙兔子眼睛出來,所有人嘩啦啦都圍了上來。嚴家的人一口咬定女兒受了欺負,要公道,一定要討個公道。叫囂著“討公道”的人,自然是唯恐天下不亂的嚴家小輩兒。
作為嚴錦歡的父母,並不希望事情鬧大,尤其不希望聽到女兒親口說出被誘拐被欺騙,導致失身啥的破事兒。
嚴錦歡是他們嚴家的小公主,從小就是捧在手心裏的心肝寶貝,要是就這麼毀了,那可怎麼辦?
警察絕對是公正不阿的,警察是為人民服務的。此刻,警察正在努力為人民服務:“小妹妹,你是自願在羅家過年的嗎?”此話一出,立時引得嚴家人一陣噓聲。
但嚴錦歡小朋友的回答更是引來一陣不滿:“是我自己在羅家過年的,他們叫我回家,我不想回。”
瞧,立場堅定鮮明,咱警察也好辦事不是?
警察叔叔好慈祥:“小妹妹,你有跟爸爸媽媽說過在羅家過年嗎?”
“子奕哥哥讓我打電話跟家裏說一聲,我騙他說打過了。”嚴錦歡小朋友很上路,說謊話完全不臉紅不心跳,眼神清澈又單純:“我在英國念書,那裏都是我不認識的人。我很孤單,就偷偷跑回國了。但我不敢告訴爸媽,他們一知道又會送我出國。我沒地方去,所以求子奕哥哥收留我。”
瞧小姑娘那可憐勁兒,誰要懷疑她都不好意思!
警察叔叔認真作著筆錄:“那就是說,羅家的人從來沒有誘拐過你?從頭到尾,你的行動都是自由的?”
第一,不是誘拐,而是收留。性質可完全不一樣,一個是犯罪,一個是學雷鋒做好事。警察叔叔正在考慮要不要給羅家頒發一個好市民獎。
第二,嚴錦歡小朋友的行動,從來都是自由的。□□沒被侵犯,隱私受到保護。咱社會主義國家也是堂堂正正講□□的國家不是?
第三,基於以上兩個觀點成立,那麼羅家有權追究嚴家大過年就在高檔別墅私人住宅區瞎嚷嚷,毀壞羅家名譽……
這件事,最後在羅大總裁風塵仆仆趕回來時,得到了圓滿解決。怎麼個圓滿法呢?就是嚴錦歡讓嚴家趕緊領回去,而他們羅家,大人有大量,宰相肚裏能撐船,就不跟嚴家一般見識,斤斤計較,小肚雞腸了。
畢竟嘛,羅家是紅色名門,講究的是氣派,氣度,氣勢,哪能跟嚴家這種小老百姓鬥個你死我活?
但羅家再是大度,也不能笑著把你迎進去上桌吃飯不是?真讓你進去,你吃得下嘛你?
所以,慢走,不送。
下回請記得,先搞清楚狀況再鬧事兒,不要聽風就是雨,受了小人的唆擺。憑白丟了臉麵不說,方嚴兩家關係不要了?
羅大總裁陰戾著一張冷臉,手一揮,保鏢整齊劃一地散去,那姿態,那氣派,真正叫人不寒而栗。
首長大人一揮手,幾輛軍車迅速撤出別墅區。他那輛油亮油亮的悍馬軍車,像一隻高傲的雄獅奔騰而去。
嚴家心裏撥涼撥涼,這倒是惹上了啥人?隻知道方家的女婿和外孫不好惹,但不知道是這麼個不好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