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蠱降(冷小暖)
楔子 三世賭約之吸血鬼
在很深、很深的海底,有一座雄偉的城堡,裏麵住著一位人魚公主,她有一個玩伴叫貝殼仙子。仙子比公主大一千歲,所以,人魚公主尊稱她為姑姑。
人魚公主十分美麗,留著金色的長頭發,她最喜歡聽貝殼姑姑說許多海麵上的新鮮事,因此,人魚公主常想著,有一天能自己到海麵上看看。
等了又等,就在人魚公主十五歲生日的時候,她悄悄的遊到了海麵,海麵上有一艘很大的船,船上許多人正舉行著盛大的生日宴會。
船上的人們舉杯祝賀:“王子!祝您生日快樂!”那個王子威風凜凜,瀟灑英俊。人魚公主也為之著迷。
但是……
突然,“呼!”刮起了一陣大風把大船吹翻了,王子也掉落海中,漂流到海麵上。
“糟了!如果不趕緊救王子,他會有生命危險的!”於是人魚公主費了很大的力氣才把王子救到岸上。
“王子!醒醒吧!”人魚公主摸著王子的手說。
這時候,人魚公主聽見腳步聲走近來了,就躲到岩石後麵,來的是一位女孩她看見王子躺在沙灘上大吃一驚,王子在她細心的照顧下很快就清醒了。
王子對那女孩微笑著說:“謝謝你!救了我的性命。”
人魚公主聽了很傷心:“王子,我才是救你的人啊!”
人魚公主無法把王子忘記,因為她是人魚,無法與王子接近,所以每到晚上,她就遊到城堡外,遠遠地望著王子。
人魚公主自言自語的說:“我真想變成人類啊!”
於是,人魚公主就去求助魔女來幫助她達成心願。
魔女說:“我有辦法讓你變成人類,但是當你的尾巴變成腳的時候,走起路來會像刀割一樣疼痛,還有,如果王子與別人結婚,你將會化成泡泡而死去。”
除此之外魔女也希望人魚能把她美妙的聲音送給她。
“好!隻要我能在王子的身邊,什麼都不在乎了!”
於是人魚公主遊到了城堡的岸邊,喝下了魔女的藥,全身覺得非常的難過而昏過去;不知過了多久,人魚公主的尾巴慢慢的分裂成雙腳。
“小姐,你怎麼了?”
當人魚公主慢慢的睜開雙眼,眼前的人竟是王子;但是人魚公主卻無法回答,因為她已經把聲音送給了魔女。
王子把人魚公主帶回了城堡,並給她穿上華麗的衣裳。
“真是個美人啊!”城堡的人都十分稱讚人魚公主的美貌,雖然人魚公主不能說話和唱歌,而她美妙的舞姿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但誰都不知道人魚公主是忍受著腳痛,來取樂王子和眾人的。
王子對待人魚公主,就像妹妹般地,照顧得無微不至。
有一天,王子帶著人魚公主來到了鄰國,那是上次他落海獲救的地方;王子是去與那女孩會麵的。
王子非常高興地說:“我的性命是她救回來的,所以我要和她結婚。”
“不對!不對!王子,是我救你的呀!”人魚公主喊叫著,但是王子仍然聽不見。
王子終於和那女孩結婚了。
在回國的船上,人魚公主傷心的哭泣著,這時候從海中傳來姐姐們的聲音:“為了要救你,我們去求魔女,並用我們的頭發換來這把寶劍,你就用它來殺死王子,用王子的血塗在你腳上,就會變回人魚。”
“你要鼓起勇氣去做,否則明天一早,你將變成泡泡死去。”
人魚公主下定了決心,在王子睡著時進入他的寢宮;但是看著王子安詳的臉,怎麼也下不了手。
黎明時,人魚公主在甲板上自言自語地說:“王子!再見了。”
於是人魚公主的身體慢慢地,化做了許多五彩繽紛的泡泡。
黎明的曙光,照耀著泡泡,而人魚公主的身影,又像在泡泡中忽隱忽現的往上升。
“我那可愛的妹妹,到那裏去了!”王子正四處尋找人魚公主。
變成空氣的人魚公主隻是對著王子看,如果她還能哭,她一定會嚎啕大哭的……但風已經來了,將輕飄飄的人魚公主吹往粉紅雲彩的深處飛去!
貝殼仙子憐憫人魚公主,便上天庭把她可歌可泣的愛情情操娓娓道來,並以此為她求請。
眾神仙感動了,把彩雲中人魚公主的靈魂叫來。
神說:“你可以有三世的輪回,每一回都有與他相遇相知的機會!”
她說:“我希望為愛而生存,為他而存在,這三世都能與他在一起。”
神說:“如果他不愛你呢?”
她幽幽地說:“但願我能感動他!”
神歎了口氣說:“這一世,他隻不過把你當妹妹,你何必太執著。好好做人,為自己而活不好嗎?”
“我已經陷進去了……這樣吧,我們來打一個賭吧,用這三世的時間來賭。如果他愛上我,就是你輸了,你不可收回我們的命,如果他還不愛我,就是我輸,讓我死在他的手裏。”
麵對這麼執迷的人魚公主,神同意了。
三世賭約,他是吸血鬼……
圓月照在一處古老的平屋內,回首鏡裏出現一個白淨的消瘦男子,他穿了一件黑色的西褲,上身是白色的短袖襯衫,十分清秀幹淨的二十三歲男孩。
他擁有著微卷的發,卻又顯得有些不羈,端正的鼻梁,長而濃的睫毛掩襯下有雙深炯的眼,仿佛能把世間的一切都看穿,出賣了他並非僅有二十三歲的年紀。
他纖細的淨手中夾著一隻畫筆!想來,這三更半夜的,他似乎正在這老屋裏畫畫,不經間路過這麵大鏡子,原本他確實隻是路過,但在餘光之中瞥到自己的臉十分蒼白時,他大駭,立即駐足!
鏡裏的人也一副驚訝的樣子,他的臉色確實白膩,如細瓷般結白的肌膚下隱隱透出細微血管,棱角分明的嘴唇,卻也同樣蒼白得全無血色,那無血色的唇微微由兩邊往上翹。
因為鏡外的人也笑了。
這一笑,發現他的嘴裏露出兩顆小小的尖牙,在微弱的燈光下發著一種微藍的光。
“哧——”他一拳打向鏡子,鏡子“啪”的一下掉到地上,碎成許多瓣,可那張臉、那張嘴、那兩顆牙已深深銘在他的腦海裏。三百年了,這張臉一直未曾改變過。
這就是他的臉。
他已記不清從什麼時候起,或許是從宋朝或許是清朝,他一直以這張臉保持著他的形態。不曾老,亦不曾死。
每到一個時間,好像這個時間是不定期的,他便會經曆一次分筋錯骨的疼痛,疼痛會持續許久許久,至他完全忘記時間。
爾後,他又繼續他的人生,仍以同樣的臉,記得從前發生的一切事情,隻是,他重新的人生裏背景已改變,他疼痛中,時間已流逝。於是,一切他又要重新適應。
所以,他也能極快地重新適應,他已經習慣了。
當他到了二十一世紀的時候,他懂得了一個英文,叫做:phoenix,傳說中的不死鳥,每五百年一次,然後於灰燼中重生。他不知道它的基因是否與他相似,如他也不曾死。但他也不曾,他隻是疼痛,而這周期也沒有五百年那麼長。其實從外表看來他與常人無異,隻是他的嘴唇全無顏色。不過這並不礙事,很久以前他用胭脂點唇,現在人們都稱之為口紅。
畢竟是個男孩,他隻能買些淺口紅,而且大多是在晚上去買,那些小女孩營業員總是戴著一種羨慕嫉妒恨的目光看著他,不知他的女友為何方尤物,竟得如此美男的垂愛。
三百年前,他原本要老死在原始森林裏,但他好不甘心,乞求神仙再給他一次機會,讓他帶著這份記憶、這張臉、這個身軀涅槃,直到尋找到她為止。
神仙斥道:“你這是阻礙輪回,沒有一個人能活這麼久!”
他苦道:“有什麼辦法嗎?”
神仙沉吟了一會,道:“做鬼魂,做僵屍!”
他眼眸一亮,篤定道:“行!”
隻要能找到她,他做什麼都不在乎!
神仙警告道:“你也得答應我,不可禍害蒼生,遇到她時,若她為人,你不可輕舉妄動!”
他道:“我隻想看著她幸福。”
神仙歎了口氣,又說:“要重生,就如同浴火鳳凰重生一般,清清楚楚地承受著一份疼痛,每回這份疼痛一來,你將如同墮入火焰,痛不欲生!”
“你身為僵屍,也會有著僵屍的樣子,僵屍的體質,你隻能到太陽下山了才能出來……”
回想之中,他已因疼痛倒在地上,倒在鏡子碎片裏。
他上一次疼痛至忘記時間之前,許多學生正轟轟烈烈地遊行示威、抗議,後來他知道那叫五四運動。而當他清醒過來後,也有許多學生在轟轟烈烈地搞運動,起先他以為這一次他忘記時間當中時間停止了,可後來他發現不是的,這是1989年,人們把這次運動稱為“學潮”。他茫茫然走在街上,心裏有些害怕,他想,自己還不如睡去的好。
當他這麼想的時候疼痛又開始了,很快地自己就沒了知覺,隻來得及想:這一次的周期為什麼這麼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