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鋒從來不怕他的怒氣,慢吞吞的說著自己的理由:“幾個部門聯合起來都沒能查出來的事,我這樣交上去,不是打人家的臉嘛?一下子得罪那麼多人的事,你讓我去幹?我以後還要不要在開辰市混呀?這個先不管,我怕萬一政府部門顧及臉麵,那麼法律就製裁不了他,說不定用私刑更有效。”
“不是跟你說了嗎?能自己不動手的,就讓人家正大光明的去動。”
“好吧,光明正大的事不是我幹的,我現在就交去。我直接交給邵二爸吧!我覺得,交他手裏的案子,一定能得到最公正的處理。邵二爸不會出賣我的吧?”
邵憲處理事情確實很公正,但他也不能憑著一個人收集的證據就定誰的罪,他也要按程序來做,首先要經過核實才行。而核實,就很容易走漏風聲。
在公安局才悄悄展開調查的時候,藍淩已得到消息,他要為自己找後路了。
“邵理事長,好久不見,日子過很得滋潤吧?”
換作以前,邵哲會和顏悅色的跟他話家常,但在知道了藍淩的身份和目的以及他的所作所為後,他隻催著邵憲趕緊核實了好抓人。
邵哲沒有理他。
藍淩直接將此行的目的說了出來,“邵理事長,我倆現在是一條繩上的螞蚱,我出了事,你也會陪著我一起去裏麵作伴。”
藍淩的話,邵哲不明白,他怎麼可能與藍淩扯上關係。
藍淩提醒,“邵理事長長,你忘記了嗎?我貸款的事,不是多虧了你嘛?該給的我都給了,不該給的我也給了,你也花出去了不少吧?如果不夠,我還可以給你給。”
莫須有的事,也能說得有模有樣,邵哲義正詞嚴的說:“藍淩,我警告你,話不可以亂說。你貸款的事,我沒有收受你一分錢好處。”
“是,是,邵理事長是剛正不阿的人,怎麼會收受我們的賄賂呢?可是,我有確鑿的證據啊!要不要看看?”藍淩說得陰陽怪氣的,聽起來,就是以否認的文字在作肯定的回答。
邵哲猜到那定是他偽造出來的證據,但自己行得端坐得正,他不怕,也不需要看。
藍淩沒從邵哲這裏討得好去,但他相信,他的話,邵哲不可能不各方麵考慮。
第二天,邵哲向紀檢委彙報了這件事情,也說了他與董祥飛的關係,以及他的目的。
黎氏股東會的事早已傳開,雖然版本有很多,但邵哲的說出來絕對是正版的。之前也有過董祥飛以此類事件誣陷邵哲的事,現在,董祥飛的兒子又故伎重施,紀檢委的第一反應就是邵哲又被誣陷了,藍淩的犯罪事實很快得到落實,被請進了看守所。進去後的第一次的審訊,藍淩說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他要檢舉揭發,把邵哲供了出來,並提供了很多證據。
因為有了之前邵哲的彙報,這件事查起來的方向就不一樣了,紀檢委沒有從邵哲身上查起,反而是從藍淩身上查上。加上藍淩找邵哲的當天晚上,邵哲就把這件事跟黎諾羿、邵言言、青鋒他們說了。青鋒肯定要幫著找證據了。青鋒這種狡猾的老手,隻是把那些證據做得明了些,讓紀檢委的更容易查到,還讓他們以為是他們的智商提高了。
很快,事情得到落實,藍淩多了條陷害政府要員的罪名。
有沒有這條罪,藍淩都是死刑無疑。
開審前,黎諾羿去見藍淩了,他帶去的消息,讓藍淩瘋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