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四章 承蒙不棄(1 / 2)

今天是新的一年的開始,是我來到這個陌生的城市的第一天,我的房東太太是一個很好的老女人。她為人很熱情,對我也很好。她說我像她的女兒一樣,都安靜的讓人心疼。

這個城市很普通,普通到了沒有過多的喧囂。當然,也沒有我想看見的摩天輪。一提到摩天輪,我便想起了隱優,不知道這三年來他過得怎麼樣了?還是在等待著齊堇然嗎?或是說,她已經和釋墨翟在一起了。

這三年的時間裏,我走了不下十五個城市,我一直到處漂泊,一直到處流浪。偶爾我會去千宴的故鄉,對著犯著白浪的大海思念她。我現在喜歡上了攝影,所以身上總是會掛著一個一萬多塊的照相機。我記得,去年在邊城的時候,我的相機差點就要被人打劫。幸虧那個時候有一個小我很多,十七八的少年出手相救。他對我笑著說沒事的那一刹那,我仿佛看到了零埃的影子,我拍掉身上的泥土,說沒事。然後他的身後就出現了一個很清純的小女孩,那女孩頭發很長,額頭前麵剪得是齊劉海,一雙烏黑的大眼睛看什麼都很好奇。我知道,鄉下的孩子都很純真。作為回報,我決定為他們照一張照片,臨走的時候那個少年問我,什麼時候可以把相片給他們,我說等到我回了家,把它洗出來再郵給你們就可以了。火車開動的時候,少年往我的手裏塞了一串用曬幹的茉莉花骨朵穿成的手鏈,他說,他將來一定會來我的城市找我,因為他要我當他們結婚時的見證人。我笑著說好,一定會等你們的。

我回到那個城市後,把他們的照片洗出來,然後用一張很簡單的信封把它郵往了那個小鎮。在信裏,我什麼都沒說,隻留了一張空白的白紙。於是沒過多久,我便離開了那個城,繼續我的流浪。

我現在不在去酒吧打工,因為我的吉他已經壞了弦,雖然隻要我複很少的錢就可以把它修好,但是我並沒有那樣做,因為有些東西,即使修好補好,感覺也會和以前不一樣,所以一向不喜歡留念過去的我,選擇了新生。

雖然是選擇了新生,但有些時候,也還是會把值得紀念的東西留在身邊。例如說,零埃的相冊。

火車沿途旅行是很枯燥的,聽歌,睡覺,看風景,對於我來講,都已經味同嚼蠟,惟有零埃的相冊,能讓我打發這無聊的時間段。

零埃的相冊裏,幾乎全都是我的照片。我睡覺的樣子,我生氣的樣子,我一個人抽煙的樣子,我哈哈大笑時的樣子,我不開心摔東西時的樣子,和,我一個人,站在雪地裏哭泣的樣子。

每一個瞬間,都是那麼的自然。原來我所不知道的事還有很多。

就像我不知道,隱優以前為了我曾經動手打過釋墨翟。奚落在我離開那個城市的時候,站在熙熙攘攘的火車站告訴我,其實隱優,曾經想帶我走,離開這裏,去一個沒有釋墨翟沒有齊堇然的地方。那時我問奚落,是不是喜歡隱優。奚落流著淚說是,一直都很喜歡,隻是太膽小,所以不敢對他講。

我們都是好孩子,沒有誰不被上天所寵愛,隻是我們都太自卑。

離開那座城後,我在疾駛的火車上丟掉了自己的電話卡,和過去瀟灑的說了再見。有的時候一到夜晚,我看著一直沒有亮光閃起的屏幕也會莫名的失落,如果釋墨翟真的打電話給我,我卻接不到,然後我們,就又錯過了一次。

人的一生,到底能錯過幾次?

思考完這個問題後,我熄滅了手裏的煙,踏著拖鞋坐到電腦旁和不認識的人繼續聊天。我的網名叫“仲夏”,一個看起來,十分明朗的名字。其實我隻是想證明,我在那樣一個讓人狂躁不安的季節裏,認識了零埃和千宴,同時,還有釋墨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