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宇森站在高三教學樓後的車棚門口,抬頭看著天上的雨發呆。
他為什麼站在這裏,他自己也不清楚。可能是因為晚自習看著窗外的雨突然想起她可能不會打傘回家,也許是他還忘不了她。誰知道呢,反正當其他同學回宿舍避寒的時候他卻一個人站在這裏等她。
已經是初春,但是卻沒有一點春天的樣子,萬物並沒有複蘇,學校裏的樹還是光禿禿的。尤其是這一場雨,使本來就不暖和的春天更冷。
他突然回過神來,眼睛盯著那個推著車子的小小的身影。雖然已經分開很久,但是他始終忘不了她。都說早戀沒有結果,戴宇森開始不信,他就是這麼一個叛逆的人,當別人都在熱鬧中喧鬧的時候,他自己就回去小樹林或者河邊,發著呆,想著那些不著邊際的事情。不過現在他已經信了,都說一段戀愛的結束都會讓人成長,戴宇森到沒這麼覺得,隻是關於那句“戀愛太早不能終老”的話他同意。感情就是這樣,很多你以為會陪你一生的那個人,出現在了錯誤的時間,即便是對的,也會錯過。
認識這個叫林雨的女孩是在高一,是在剛剛開學的時候,她在台上做自我演講,順便痛斥了那些在下麵說笑的人。那時,他就覺得她很有個性,他就笑著對旁邊的人說他喜歡她。她個子不高,身材沒那麼好,顏值也並不出眾,但是他就是喜歡她。很莫名其妙的喜歡。喜歡可能就是這麼突然吧,因為一句話,一個動作,甚至是一個眼神。然後他們真的開始了,躲著老師,避著家長,雖然很心累,但是那時候很開心。她就這麼出現在他的生活裏帶給他歡樂,帶給他陽光。但是這一切都變了,他也不知道自己那裏做錯了,反正最後他們分手了。那些日子他就像行屍走肉一樣,仿佛世界都把他拋棄了一般。她來的很快,走的也很快,就像周傑倫那首《龍卷風》唱的似的。
他跨了一步,擋在林雨的車子前。
“幹嘛?”林雨死死地瞪著戴宇森。
戴雨森把身上的衝鋒衣脫下像餓狼撲食一樣披在林雨的身上。兩雙大手死死地按在林雨的肩膀上。
”你幹嘛?!”林雨踢了戴雨森一腳。
“穿著!”戴雨森也不知道哪根筋壞了,突然吼了一句。
林雨愣了。
戴雨森趁著林雨楞神的的時候快速離開。他知道自己在那裏的話,林雨肯定會把衣服硬塞給自己。但是自己走了,他也能想的出林雨會怎麼辦。畢竟林雨這麼倔。
結果戴雨森前腳剛回到宿舍,範禦後腳就伶著戴雨森的衣服回到宿舍。
“我說森哥,這都一年了,你還忘不了她啊?”範禦把衣服遞給戴雨森。
“我們之間的事,你以後別管。”戴雨森把衣服掛在床頭說。
“你這......讓我怎麼說你,還是不是兄弟。”
“是兄弟,但是,這事除外。”戴雨森說道。
“算了,我也不說你什麼了。我自己的事還沒搞完,你自己得清楚你倆以後不可能了......尤其是大叛變之後。”
“我知道。”戴雨森說,“你今天晚上還搞不搞論文?”
“不了,明天周六,我直接就跟著明教授去實驗室了。”範禦說道。
“那跟我去通宵。”
“通你大爺的宵,太浪費時間,第二天光睡覺了。”範禦說道。
“不去算了,”戴雨森擺擺手,“我自己去。”
“哥,哥!你是哥,我跟你去。”範禦說道“就算現在還住宿舍的就咱兩個人,宿舍也沒人管,你也不能就這麼......猖狂是吧?畢竟宵禁我們在網吧度過太不合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