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車間和班組的民主管理
車間(子公司、分公司、分廠,下同)和班組(工段、工區,下同)的民主管理是企業民主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民主管理的基礎,是基層民主和文明建設的重要方麵。加強車間、班組民主管理,組織廣大職工廣泛地、經常地、直接地參加企業的決策和管理,要在建立、健全組織製度,明確職責,規範程序上下功夫。
第一節車間民主管理的重要性
車間民主管理,是車間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對車間職權範圍內的事務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活動,是車間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民主管理的中間環節。
一、加強車間民主管理是健全三級民主管理的重要環節
企業、車間、班組三級民主管理是一個完整的體係,車間民主管理是保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各項決議貫徹落實的中間環節。如果這個中間環節發生了阻塞,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精神就難以貫徹。隻有搞好車間民主管理,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的各項決議才能通過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得到全麵落實。車間民主管理搞好了,能夠帶動和指導班組民主管理,有利於調動全體職工的積極性。
二、加強車間民主管理是深化企業改革的客觀要求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確立,企業在成本核算、內部分配、勞動用工等方麵進行了改革,企業劃小了核算單位,使車間擁有了一定的生產權、分配權、人員使用權、對職工的部分獎懲權等。這些都涉及到廣大職工的切身利益,是職工關心的問題,給車間民主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加強車間民主管理,健全車間民主管理製度,對深化企業改革有著重要的作用。
三、加強車間民主管理是維護職工權益的需要
隨著企業內部改革力度的不斷加大,車間的職權也相對加大。但是有部分車間民主管理製度不健全,車間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不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而是由個人說了算,侵犯了職工的權益。還有的車間雖然召開了職工代表大會,可是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不能很好地貫徹執行,缺乏監督機製。由此可見,隻有加強車間民主管理,健全車間民主管理製度,完善監督機製,才能真正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車間民主管理是完善車間管理的有力保證
在車間管理中,民主管理有著突出的作用。車間的專業管理與車間的民主管理是既有聯係又有區別,二者既不能分離,也不能互相代替。加強車間民主管理,調動職工的主人翁積極性,能夠有效地促進車間的行政管理。車間專業管理和民主管理相結合,能夠互相促進,增加車間凝聚力,促進車間的各項工作。
第二節車間職工代表大會
一、車間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
關於車間民主管理的形式,《職工代表大會條例》中規定:車間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職工代表組等形式,對車間權限範圍內的事務行使民主管理權力。
二、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有以下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車間行政領導的工作報告,對完成生產計劃的措施、經濟責任製方案等重大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查同意或否決本車間的工資、獎金分配方案,經濟責任一體化考核方案,競爭上崗辦法,勞動保護措施,獎懲辦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規章製度;
(三)審議決定本車間有關職工生活福利方麵的重要事項;
(四)民主評議、監督車間領導幹部,提出獎懲和任免的建議;
(五)根據上級的部署,民主推薦或民主選舉車間主任。車間職工大會的職權和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相同。
三、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製度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製度:
(一)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車間職工民主選舉產生,車間職工代表人數不得少於30人,並且每個班組至少應有一名代表;
(二)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車間工會主席主持,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參加,進行選舉或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三)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在職權範圍內作出的決定,非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任何人不得變更或修改;
(四)車間召開職工代表大會時,職工代表人數在50人以上的,可設大會主席團,主席團一般由5~7人組成,其中工人代表應占主席團成員的半數以上,職工代表人數在50人以下的,可選舉執行主席1~3人,一般由工會主席、車間領導和工人代表擔任;
(五)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具體情況設立安全生產、提案審查、評議幹部等專門工作小組。要建立專門小組的工作製度;
(六)經常開展活動,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並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七)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接受同級黨組織的領導,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實行民主集中製,車間職工大會的組織製度與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製度相同。
四、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製度
在職工人數較多、流動分散、不易集中的車間,可以建立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製度。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需要臨時解決的問題,由車間工會召集職工代表大會組長和各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協商處理。協商處理的問題要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予以確認,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的職權和程序可以參照第四章的有關內容。
第三節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程序
一、召開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程序
召開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有以下程序:
(一)車間工會提出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建議和具體方案,並與車間行政領導協商,同時向車間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報告。同意後,即可召開職工代表大會;
(二)在會議召開前一周,車間行政要向車間職工代表提交大會審議的議案以及其他有關事項,並由職工代表廣泛征求所在班組職工的意見和建議,根據職工代表的反饋意見,車間行政要修改完善有關議案。
(三)召開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認真審議提交大會的議案,並逐項進行表決,形成決議。
(四)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後,車間工會要向上級工會報告職工代表大會召開的情況,並注意整理有關資料。
二、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行使職權的程序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與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有相同之處,但由於車間的工作與基層單位的工作有很大不同,所以車間職工代表大會在行使職權時,不能簡單地比照基層單位職工代表大會,而應結合車間的具體情況,從實際出發,行使好職權。
(一)行使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職權中前三項職權的程序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行使前三項職權中要把握以下幾點:
1.會前,要就有關方案廣泛征求職工代表意見;
2.職工代表大會上,車間行政領導向職工代表作行政工作報告,並將提交大會審議的議案向職工代表作以說明;
3.職工代表要認真討論行政工作報告和有關議案;
4.在認真審議的基礎上,要對各項議案進行單項表決並作出決議;
5.對職工代表大會通過的決議,要在會後組織職工代表監督落實。
(二)民主評議幹部的程序
車間職工代表大會民主評議幹部的對象一般是車間的領導人員。程序是:
1.職工代表大會召開前一周,通知被評議幹部,認真總結一年來的工作,準備好述職報告;
2.在職工代表大會上通過民主評議幹部辦法;
3.被評議的幹部要在職工代表大會上作述職報告;
4.職工代表對領導幹部進行評議,可采取無記名測評方式進行;
5.由職工代表大會評議幹部小組收集彙總評議結果,並向職工代表大會作評議幹部情況的報告;
6.會後,由車間黨組織將民主評議幹部的結果向上級幹部主管部門報告,並作為幹部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