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優秀班組的職業健康(1 / 2)

第十六章優秀班組的職業健康

1.重視班組成員的職業健康

班組成員在生產過程中,有很多因素會對他們的健康產生一定的危害性,這些危害因素通常稱為職業性有害因素。這些因素通常有:物理有害因素(氣候因素、輻射、噪聲等);化學有害因素(生產性毒物和生產性粉塵等);與勞動有關的其他因素(工作時間長,作業強度大,勞動製度、勞動組織過程不合理等)。總之,防範和消除影響班組員職業健康的有害因素是很有必要的,是保證班組生產人員身體健康的前提條件,同時也是保證企業能夠正常生產、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內容。

2.員工的職業健康管理方法

員工職業健康管理是企業勞動衛生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國家發布的《礦山安全條例》、《塵肺病防治條例》等法規中,對這項內容都有專章規定。根據有關規定,企業在職工健康管理方麵應做到:

(1)企業醫療衛生部門中,應有管理職工健康工作的專職人員。

(2)企業應普遍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3)新職工人入廠必須經過體檢,不適合有關作業的不得錄用。

(4)對接觸有害物質作業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5)對嚴禁下井和從事高空作業以及某些特殊專業人員的禁忌病症,應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6)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工人,要按有關規定發給個體防護用品和保健食品。

(7)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發生和死亡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向衛生、勞動、企業主管部門和工會組織報告。

(8)對已確診的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患者,要積極給予治療和療養,並按有關規定發給保險待遇。

3.職業病的前期預防措施

為了從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等建設項目的“源頭”實施管理,《職業病防治法》確定了預評價製度:

(1)可行性論證階段。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的職業危害因素進行職業危害預評價,需經衛生行政部門審核。

(2)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工程驗收前,建設單位做好職業危害控製效果評價工作。

預評價製度主要是為避免新建項目再走“先危害,後治理”的老路,從源頭抓起,從根本上控製職業危害。

4.職業病在勞動過程中的預防

防治職業病的關鍵是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有關製度。

(1)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損傷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衝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對放射工作場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運輸、儲存,用人單位應當配置防護設備和報警裝置,保證接觸放射線的工作人員佩戴個人劑量計。

(2)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具備職業衛生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產生職業危害的作業。

(3)勞動者因調換崗位或者工作內容改變而從事合同中未事先告知的存在職業危害危險的作業時,用人單位應當告知勞動者有關職業危害、職業衛生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內容,並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相關條款。

(4)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用人單位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