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威廉·傑文斯

威廉·傑文斯(1835—1882年)是英國經濟學家、統計學家和邏輯學家。他出生於利物浦一個製鐵工程師家庭。15歲進倫敦大學學院學校學習,一年之後,進入大學學院學習化學和植物學。1853年至1859年輟學去澳大利亞一造幣廠任檢驗師。1859年返回英國繼續在原校攻讀文學士和碩士學位。1863年在歐文斯學院(後改名為曼徹斯特大學)取得助教職位,三年後擔任邏輯道德哲學及政治學教授。1875年轉任大學學院政治經濟學教授。1882年傑文斯在遊泳時不幸淹死,年僅47歲。

傑文斯約從1858—1859年開始對經濟學、統計學、邏輯學及社會問題發生了濃厚的興趣,並留下許多著作。在他所稱的“純經濟學”方麵主要有《政治經濟學理論》(1871);在應用經濟學方麵有《黃金價值的劇烈下降及社會影響》(1863)、《煤的問題》(1865);在社會問題方麵有《國家與勞工的關係》(1882)等。

在西方學者看來,傑文斯的主要成就是獨創了邊際效用需求學說,據此重新解釋了交換價值或價格理論和分配理論,是19世紀70年代初西方經濟學說史所謂“邊際革命”的三位創始人之一(另外兩位即門格爾和瓦爾拉),他極力倡導數學方法在經濟學基本理論的運用,成為經濟學數理學派的創建人之一;他試圖將純經濟理論與統計材料結合起來,為計量經濟學的產生開辟了道路。

《政治經濟學理論》是傑文斯的代表作。全書分為以下幾個部分:

導論:經濟學的方法論

傑文斯認為,經濟學研究的是量,如供求規律考察商品的需求和供給的數量及其價格的關係,因而它的性質是一門數學科學;借助於數學符號及數學推導能夠比文字更為便利地處理經濟學中的量與量之間的複雜關係。

快樂與痛苦理論

傑文斯說,在計算快樂和痛苦的量時,應考慮感情的強度、持續性、不確定性及遠近性等因素。

效用理論

傑文斯認為,經濟學理論必須從正確的財富消費及效用理論出發。因為,人們為了消費才去勞動和生產,消費的種類與數量決定產品的種類與數量。他認為,商品是可引起快樂或避免痛苦的物理對象或行為,商品能夠為人服務的抽象性質稱為效用。效用不是物固有的屬性,其產生與人的需要密切相關。一商品的各部分的效用不會是相等的。傑文斯把現有商品量中那個極小的或無限小的最後增量或可能增量的效用程度,定義為最後效用程度,其變化的一般法則是,隨商品量的增加而遞減。這就是傑文斯所謂的最後效用程度遞減原理。他認為,經濟學理論就是設立在這一原理上的。

交換理論

傑文斯認為,交換在效用的增加和勞動的節約上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過程,它是經濟學研究的重要課題。他指出,經濟學的市場,是指兩個以上的人,經營兩種以上的商品,他們的商品存量、互相交換的意誌及交換率為一切人所知。即無差別法則。他認為,交換比率一詞不能完全表明通常價值一詞的涵義。即使無交換率的觀念,人們對於一物仍然有估價的意思。他批評勞動是價值源泉的論斷與事實不符,所以不能成立。他說,勞動在大多數場合是決定價值的條件,其過程是:勞動或生產費用決定供給;供給決定最後效用程度;最後效用程度決定交換率或價值。勞動本身是一個變量,其價值由其生產物的價值來決定。

勞動理論

傑文斯認為,勞動是經濟學研究的過程的開端,消費是其結局與目的。經濟學是要講明人們如何以最小可能量的勞動滿足其欲望的問題。

地租理論

傑文斯指出,麥克庫洛赫和詹姆斯·穆勒清楚地表述了另一種意義的地租起源理論。將一定量的勞動或資本投入同一部分的土地中,但生產物卻不和投入量成比例增加,而是以遞減的比例增加,最後的投入部分,必須提供普通資本的普通利潤,其他各部分投入所提供的普遍利潤以上的剩餘,皆成為地租。

資本理論

他認為,經濟學不僅是交換或價值的科學,而且是資本的科學。因為,資本的運用和交換的過程一樣,都能增加效用總和,但即使沒有交換的利益,仍然可以有資本的利益。

關於工資和利潤

傑文斯指出,在工資與利潤的關係上,現行經濟學將產業的全部生產分為地租、賦稅、利潤和工資,然後將賦稅和地租去除,得到單一的公式:生產物=利潤+工資,並由此引出工資若上升利潤必下跌的結論。他認為,上述觀點的錯誤在於,兩個未知數卻隻有一個方程式。實際上,生產物的量是一個變量,而利潤是首先有待決定的部分,利潤又分解為監督的工資、風險的保險費用和利息。

古斯塔夫·施穆勒

古斯塔夫·施穆勒(1838—1917年)是德國經濟學家、曆史學家和社會活動家,新曆史學派創始人,出生於官吏家庭。1860年畢業於杜賓根大學。畢業後曾任哈勒大學政治學和政治經濟學教授(1864—1872)、斯特拉斯堡大學教授(1872—1882)和柏林大學教授(1882—1913)。1884年任普魯士樞密院顧問,1887年當選為普魯士議院議員。主要著作有:《關於法和國民經濟的根本問題》(1875)、《一般國民經濟學原理》(1900—1904),1881年起主辦《施穆勒年鑒》,並於1911年完成了《國民經濟、國民經濟學和方法》一書。他認為經濟組織不外是由經濟法規和倫理所規定的生活秩序,經濟現象既是自然的技術關係,又是倫理的、心理的關係,國民經濟學是一門介乎應用的自然科學與精神科學之間的科學,主張運用曆史統計方法,對個別經濟曆史進行調查研究,建立曆史的倫理主義的經濟學。1873年創立社會政策協會,鼓吹階級調和,提倡社會改良。由於參加協會的成員大都是教授,他們的主張被稱為“講壇社會主義”。

施穆勒經濟學說的主要內容是:

否認客觀經濟規律

施穆勒極力否認社會存在普遍的客觀經濟規律。他提出,國民經濟由各種因素所構成,除自然的、技術的因素之外,還有精神的和道德的因素,這些因素處於不斷變動之中,並相互影響和製約,因此,“企圖找出國民經濟中力量作用的一個最終的統一的法則,說到底是沒有的,也是不可能的。”(《資產階級庸俗的政治經濟學選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359頁)他認為,研究經濟問題必須在努力收集大量的曆史和當前的資料後,運用曆史歸納方法進行分析整理,才能得出若幹應有的結論。他主張繼續采用舊的曆史學派的曆史歸納法作為研究社會經濟問題的根本方法,但他比他的前輩走得更遠,他不僅否定普遍經濟規律,而且否認在每個國家或民族的社會經濟發展中存在著規律性。為了對各個時代和各個民族的經濟狀況進行專項研究,他用曆史統計方法取代舊曆史學派的曆史推理方法,滿足於搜集各個行業和個別城市的曆史統計資料,而不做任何理論分析和概括。施普勒否定客觀經濟規律存在的觀點是十分荒謬的,他不僅否認了政治經濟學這門科學,更重要的是否定了馬克思揭示的資本主義必然滅亡的客觀必然性。他所鼓吹的曆史歸納法及其曆史統計方法也是完全錯誤的,他和科學的曆史方法毫無共同之處。他在經濟研究必須搜集各種資料和研究個別製度的幌子下,否定科學的抽象演繹和理論概括,這就決定了他不能對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任何科學的解釋。

強調心理因素

為了替資本主義製度進行辯解,施穆勒竭力強調心理因素和倫理道德在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在他看來,所有經濟範疇,如勞動、分工、交換等都是心理和道德的範疇,一切經濟現象都受到心理和倫理道德的製約。施穆勒的這一謬論完全顛倒了心理因素和倫理道德同經濟基礎的相互關係,他的目的在於說明解決社會經濟問題不需要階級鬥爭,隻要用資產階級的倫理道德觀念去教育勞動人民,並通過國家的恩賜措施就可以實現。

強調國家的作用

施穆勒竭力宣揚國家的超階級性及其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他認為,人們之間有比經濟關係更為基本的道義的結合,國家就是這種道義結合的具體結構。他強調,國家是國民經濟產生和存在的條件,國家權利應該成為國民經濟的中心。如果沒有這樣一個中心,那就很難設想有一個高度發展的國民經濟。因此,他竭力主張強化國家的職能和作用,擴大資產階級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幹預,鼓吹讓資產階級國家通過自上而下的改良主義政策創造出國民經濟的統一體,建立社會的和諧。

鼓吹社會改良

反對科學社會主義和工人革命運動,鼓吹改良主義的社會經濟政策,是施穆勒經濟學說的重要內容。他認為,勞資之間的對立不是經濟利益的對立,而是勞資間思想感情有差距,應加強對工人階級的道德教育,以緩和勞資之間的矛盾。他主張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某些缺陷和德國當時存在的一些社會經濟問題由國家來進行自上而下的改良。他把這些改良主義的政策冠之以“社會主義”的稱號自稱為“特種社會主義”。當資產階級自由派嘲諷這些政策主張為“講壇社會主義”時,施穆勒及其追隨者表示欣然接受,並以此來冒充社會主義來欺騙工人。事實上,“講壇社會主義”絕不是工人階級所需要的社會主義,他和科學社會主義毫無共同之處。其政治目的,不過是為了反對馬克思主義,削弱德國工人運動,維護德國容克資產階級的政權和利益。

卡爾·門格爾

卡爾·門格爾(1840—1921年)是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創始人。門格爾1840年出生於加利西亞的紐一桑迪茲(當時屬於奧地利,現為波蘭領土)。他的父親是一名律師,門格爾繼承父親的衣缽,先是在維也納大學,後轉學至布拉格大學研修法律和政治科學。1867年從克拉科夫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畢業後,門格爾當了一名財經記者,後任職於奧地利國務總理辦公室的新聞機關。1873年被任命為維也納大學法律係的講師,三年後晉升為專職教授。1876—1878年,任奧地利皇太子的私人教師,陪同魯道夫王儲遍訪歐洲各地。1879年,門格爾返回維也納大學任政治經濟學教授,從此以後開始了學究式的經濟學家的生涯——將畢生的精力傾注於教學和寫作。1900年,當選為奧地利議會上議院成員。1903年退休後,從事研究和寫作,身後留下了25000多卷藏書。

門格爾的主要經濟學著作有:《國民經濟學原理》(1871)、《對社會科學,特別是對政治經濟學的方法的研究》(1883)、《經濟學和社會學問題》(1883)、《德國曆史主義的錯誤》(1884)等;此外,還寫過《資本理論》(1881)、《貨幣》(1892)兩篇論文。

門格爾的第一大貢獻是關於價值理論,即效用是價值的起源以及邊際效用遞減法則。門格爾從認定商品具有價值是因為它們能滿足我們的需要開始,主張價值由主觀因素(效用或需求),而不是客觀因素(生產成本或供給成本)決定。在他看來,價值源於人類需求的滿足。人類需求創造了對商品的需求;人類需求成為經濟交易的驅動力,有助於決定價格水平。同時,既然人類需求大於能夠滿足需求的商品,人們將在所有可供選擇的商品中做出理性抉擇。門格爾意識到,當一個人購買某種商品的數量越來越多時,購買每增加一個單位數量,給予消費者的滿足程度都降低。也就是說,對於任何商品,當人們消費增多時,都將遭遇邊際效用遞減。

盡管門格爾發現了邊際效用價值理論和邊際效用遞減規律,並以表格的形式用數字進行了說明,但未就每種類型的商品進行舉例說明,也並不清楚表中數字所實際衡量的內容。但門格爾假設的這些數字能夠衡量相對需求,或消費不同商品所得到的滿足。門格爾還明白個體在考慮消費什麼或怎樣消費時將如何做出決策。既然消費者可供支配的收入有限,個體將首先購買那些能滿足較重要需求的商品,形成主觀價值理論。他認為,所有產生主觀滿足的行為都是生產性活動,貿易也具有生產力,因為人們隻有在感到獲取的商品能賦予自己的效用比放棄的商品多時,才會進行交易。同時,推翻了古典的勞動價值理論。門格爾認為,商品價值的決定性因素既不是勞動力的數量或其他必要的生產資料,也不是產品複製的必要數量,而是我們所感知到的這些滿足的重要程度。

門格爾的另一大貢獻是涉及經濟學方法論。根據門格爾的觀點,既然價值來自於個體的感知,那麼經濟學分析必須從研究個體開始。方法論的個人主義的地位開始為人所知。

門格爾認識到生產要素(土地、勞動力和資本)也具有價值,因為它們間接地滿足了需求;這些要素是生產人們直接需求的商品所必須的。為了確定某個要素的實際價值,應撤回一個單位的要素(例如一個工人),然後觀察產出的損失。這部分損失的價值就是那個工人增加的價值,代表該工人提供給消費者的滿足程度。這樣每個生產要素創造的價值都取決於其邊際生產力;每個在商品生產過程中使用的要素的收入或報酬將取決於該要素所創造的預期價值。

在方法論問題上,門格爾認為理論的發展超前於資料的積累;正確的科學方法應包括研究經濟現象的基本特征或經濟變量之間的必要聯係(例如某商品降價促使人們去購買更多的商品)。門格爾特別強調個人主義的分析方法,以及經濟學知識來自於先驗,或超前於現實經濟生活的經驗。門格爾認為經濟學研究應包括研究個體偏好(或需求),以及解釋這些偏好如何導致了值得注意的現象,如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價格。門格爾對個體的強調,認為我們必須響應個體的主觀評價來解釋經濟世界的主張,使他成為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創始人。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

阿爾弗雷德·馬歇爾(1842—1924年)是近現代西方影響最大的英國經濟學家之一。由於馬歇爾曾長期在劍橋大學任教,所以他和他的門徒被稱為“劍橋學派”,又因西方資產階級經濟學家把馬歇爾的經濟理論看做是英國古典經濟學的繼續和更新,劍橋學派又被稱為“新古典學派”,而馬歇爾亦被看做是“新古典學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

馬歇爾於1842年7月26日出生在英國西部克拉芬地方一個中產階級家庭。幼年喜愛數學,中學畢業後就讀於牛津大學,後轉入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學數學,1865年畢業後留任該院研究員,1868—1877年任該院道德科學講師,講授政治經濟學。在此期間,馬歇爾深受達爾文的《物種起源》和斯賓塞的《第一原理》的影響,曾於1868年赴德國研究康德和黑格爾的曆史哲學,與德國曆史學派的經濟學相接觸。回國後,他又閱讀了約翰·穆勒的《政治經濟學原理》,這些都促使他轉向了經濟學的研究。1877年轉任布裏斯托爾(Brist01)大學學院院長兼任經濟學教授。1883—1884年,他接替牛津大學逝世的著名經濟史學家A.·湯恩比任牛津大學巴裏奧學院講師和研究員,1885年返回劍橋大學任政治經濟學教授,期間創立了劍橋經濟學院,1908從劍橋大學退休,專門從事研究和寫作。1924年去世。

馬歇爾的主要著作有:《產業經濟學》(1879)、《經濟學原理》(1890)、《產業與貿易》(1919)、《貨幣、信用與商業》(1923)等。其中《經濟學原理》為其重要代表作,該書兼收並蓄,把供求論、邊際效用論、邊際生產力論、生產費用論等融合在一起,構成一個折衷主義的完整的經濟學體係。因此,該書一經出版就被認為是西方政治經濟學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裏程碑,而他本人也獲得了“新古典經濟學”創始人的盛名。

馬歇爾的經濟理論體係可說是集曆史上資產階級經濟學之大成,正如他在《經濟學原理》第一版的序言中說:“借助於我們自己時代的新著作,並且關係到我們自己時代的新問題,本書打算對舊的學說加以新的解釋。”馬歇爾的理論體係以英國古典傳統的經濟理論為骨幹,吸收、綜合了各種資產階級經濟流派的學說,在理論和方法論上獨樹一幟,對當代資產階級西方經濟學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

馬歇爾的經濟思想以人的主觀心理因素為基礎,這從他對經濟學研究對象的界定上可以反映出來。他說:“經濟學是一門研究在日常生活事務中行為、活動和思考的人們的學問。但它主要是研究在人的日常生活事務方麵最有力、最堅定地影響人類行為的那些動機。”他認為人類的經濟行為是由“滿足欲望”和“避免犧牲”這兩個動機支配,並用這兩種心理動機來解釋商品和各種生產要素的需求與供給。而為了解決心理動機不能解釋的現實社會問題,他又引進了漸進的改良主義,其理論依據是“社會達爾文主義”。他認為,生物界的發展規律同樣存在於人類社會,社會發展隻有漸進的量變,沒有突變和飛躍。因此,他用“自然不能飛躍”作為《經濟學原理》一書的題詞,並且說這句格言“對於研究經濟學的基礎之書尤為適合”。

馬歇爾在方法論上主要有以下特點:第一,運用所謂“連續原理”來分析社會經濟現象。馬歇爾在《經濟學原理》的序言上說:“本書如有它自己的特點的話,那可說是在於注重對連續原理的各種應用。”這與他的漸進的改良主義是吻合的,因為經濟進化的漸進性,他認為經濟概念乃至經濟現象間都存在著連續的關係,沒有嚴格的區別。第二,運用“邊際增量”分析各種經濟因素之間的關係。這是他在連續原理的基礎上提出來的。在他看來,對經濟現象進行本質研究時,“增量”的關係比“總量”的關係更重要,他在數學中獨立地運用效用的“邊際增量”來說明人對一物的需求。以後他把這個邊際增量分析運用到他的價值理論和分配理論中,甚至推廣到其他經濟問題上。第三,將力學中的均衡概念運用到經濟學中。他認為均衡是一種相反力量的均衡,有動態和靜態之分,前者指生物意義上的均衡,後者指力學上的均衡,而靜態均衡是經濟學研究的起點和基礎。他依此來說明各項經濟指標的數量決定,將這些決定尤其是價格和分配額的決定歸結為相反力量相互衝擊和製約而形成的均勢。

馬歇爾的經濟理論包括需求理論、生產理論、均衡價格論、分配論等。

均衡價格論

建立在局部均衡分析基礎上的均衡價格論,是馬歇爾經濟學說的核心和基礎。馬歇爾在假定其他商品價格和貨幣購買力不變的情況下,分析一個商品均衡價格的形成。按照馬歇爾的說法,均衡價格就是一種商品的需求價格與供給價格相一致時的價格或供給與需求的價格在市場上達到均衡狀態時的價格。他認為,二者的一致是供求雙方相互作用的結果,如果市場價格與均衡價格背離,就會通過供求量的變動,使市場價格恢複到均衡點。馬歇爾在分析均衡價格時,引進了時間因素,他把市場價格分為暫時(一天或幾天)的市價、短期的正常價格和長期(一年以上)的正常價格。他認為,時間長短不同,對於市場上供求雙方的較量趨於均衡的情況是不同的,因而它們對均衡價格的作用也有所不同。

需求理論

所謂需求,在經濟學中指消費者的需求,於是效用理論成為需求理論的出發點,而馬歇爾的需求理論出發點則是人的欲望。他認為,需求是欲望的滿足,而人的欲望是由效用來滿足的。他間接地用人們因欲望而願意支付的價格即需求價格加以衡量,從而將需求轉化為需求價格,用邊際需求價格去衡量邊際效用。同時,馬歇爾認為邊際效用是遞減的,因而取決於邊際效用的需求價格也是遞減的,這樣,邊際效用遞減規律就轉化為邊際需求價格遞減規律。馬歇爾在分析需求時,又提出了“需求彈性”的概念,用以衡量價格下降或上升一定比率所引起的需求量增加或減少的比率,也即衡量需求對價格變動的反應程度。馬歇爾第一次用代數和幾何圖形對需求彈性作做嚴謹的表述,經其闡述和傳播,需求彈性至今已成為西方經濟學中重要的分析工具之一。

生產理論

馬歇爾的生產理論就是他的供給理論。他用生產費用論來說明供給價格和供給規律。每個廠商在生產時都根據“替代原理”用一種生產要素(生產方法)替代另一種生產要素(生產方法),力求使生產費用最小化。馬歇爾認為,短期邊際生產費用一般隨產量增加而遞增,故供給與價格的關係是:價格高時供給量大,價格低時供給量小。價格變動與供給量變動的關係可以用“供給彈性”來表示。馬歇爾認為,商品供給彈性的大小與時期長短有關。供給在短期內不易變動,故短期供給彈性較小,長期供給彈性較大。在分析行業均衡時,馬歇爾引入了“代表性企業”概念。根據定義,行業產量的長期根據價格等於代表性企業在該產量水平處的平均成本,因此,可以把全行業產量看做是由固定數目的代表性企業生產的,代表性企業的平均成本與規模隨行業產量的變化而變化。

分配理論

馬歇爾的分配理論是他的均衡價格論的延續,是均衡價格論在分配領域中的具體運用。他認為,分配問題就是國民收入如何分割為各生產要素的份額問題。各生產要素在國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額大小,取決於它們各自的均衡價格。因此,供求論也成為馬歇爾分配論的一般原則。相應地,工資、利息、地租和利潤就是各生產要素的需求價格和供給價格相均衡的價格。工資是勞動的需求(取決於勞動的邊際生產力)和供給(取決於養活、訓練和維持有效勞動的費用和對勞動的“負效用”)均衡時的價格。利息是資本的需求(取決於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和供給(取決於資本家對未來享受的“等待”)均衡時的價格。由於土地沒有生產費用,而且它的供給量是不變的,因此地租是由土地的需求狀況從而由它的邊際生產力決定的,它是農產品價格超過生產費用的剩餘。至於利潤則是資本家組織和管理企業以及冒風險的報酬,正常的利潤是產品長期供給價格的組成部分。

雖然馬歇爾的經濟學說存在不少缺陷,他對西方經濟學的貢獻仍是傑出的。至今,他的一些分析方法和基本觀點仍為當代資產階級經濟學所繼承,在基本理論問題上,馬歇爾的學說對現代資產階級經濟學有著深遠影響,他的價值論和分配論,直至今日仍是資產階級微觀經濟學的基礎。

約翰·克拉克

約翰·克拉克(1847—1938年)是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他出生於工商業者家庭。1872年畢業於安默爾斯特大學,隨後留學德國,成為舊曆史學派代表人物卡爾·克尼斯的學生。回國後曾在多所大學任教,製度學派創始人凡勃侖就曾受教於他。他還一度擔任美國經濟學會會長(1893—1895)。自1895年,任哥倫比亞大學經濟學教授達30年之久。

克拉克是美國理論學派的開創者。19世紀的美國經濟學家大都隻限於論述和研究具體經濟問題,對基本理論的探討甚為忽略。早期的克拉克也暴露出曆史學派的若幹特征和觀點,但他後來率先重視價值論和分配論等基本理論的研究,成為當時最負盛名的經濟理論家。

克拉克的主要著作有:《財富的哲學》(1886)、《財富的分配》(1889)和《政治經濟學要義》(1909)等。

《財富的分配》是克拉克的代表作,該書中心內容是闡述邊際生產力分配理論。克拉克承襲薩伊的勞動、資本和土地共同創造價值的庸俗思想,又把報酬遞減律在農業中的應用推廣到一切產業部門,采用邊際分析的方法,提出了勞動和資本的邊際生產力各自決定工資和利息的分配理論,據此宣揚勞動和資本的收入各有其源、公平合理因而誰也不剝削他人的荒謬思想,為資本主義辯護。該書最先明確區分靜態經濟學與動態經濟學,對20世紀30年代以來西方動態經濟學的研究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此外,該書創立的社會效用論,試圖修正和補充奧國學派的價值理論,當時也為不少著名美國學者所信奉。該書中的主要觀點有:

財富的分配是極重要的經濟問題

包括研究分配論的宗旨和若幹特點以及關於分配所引起的爭論。克拉克發表了如下觀點:(1)有一個支配財富分配的自然規律在起作用。它將社會收入分為勞動、資本和企業家職能的收入,即工資、利息和利潤。每個生產職能應得的份額,都以其實際生產量來衡量。(2)將工人階級的福利情況與其是否受剝削區分開來,他們的福利取決於收入的多寡,而是否受剝削則看有沒有得到自己生產的全部財產。(3)分配論不直接決定每人應得多少。經濟學隻研究怎樣把全部社會收入分為若幹種性質不同的收入以及決定它們的標準。(4)分配還可做純粹倫理上的討論。“各盡所能,各得所需”被某些社會主義者看做是最理想最公平的分配方式,其實它將侵犯財產權。(5)必須保證人們根據所有權得到屬於自己的東西。否則,社會組織遲早要崩潰。

經濟學的三個自然部分

克拉克認為經濟學傳統四分法有一定的缺陷,他認為,傳統經濟學把生產、分配、交換和消費作為四個部分的界限並不清楚,因為生產財富的過程就包括交換和分配在內。他將經濟學分為三個自然部分。第一個自然的部分介紹基本的普遍的經濟規律,它們不依靠經濟組織而起作用。第二個部分討論經濟學的社會規律,研究的是靜態社會的現象,即依靠社會組織而不依靠社會進步的力量。最後,還須研究改變生產方式和影響社會結構本身的各種變化的問題,即動態社會經濟學。這就是第三部分的內容。理論在進入研究動態現象後才算是完整的。

最後生產力規律決定工資和利息的標準

(1)識別勞動生產和資本各自特有的產品。克拉克認為,自然的、正常的或靜態的價格,就是成本價格或沒有利潤的價格,它們使各個產業中每單位勞動和資本的報酬都相等。在經濟生活中,產業靠勞動和資本的合作,因此區分勞動的全部產品與產業的全部產品非常重要。這樣,要完全由勞動產品來確立工資標準,必須排除資本、土地等因素創造的價值,並且使勞動產品可以單獨衡量。他提出,這樣樹立的工資規律將是:邊際工人的收入等於自己的產品,而所有同等能力的工人則與有相同能力的邊際工人的收入相等;前者決定工資的自然標準,後者決定市場標準。

(2)最後生產力決定工資和利息。克拉克認為,人和資本貨物一樣會消滅,但勞動和資本則同樣永久存在。作為兩個永久的生產因素,勞動和資本一定要適應彼此的需求,從而變更自己的形式。在一定數量的資本下,倘若使用的勞動有所增減,則資本的形式便要變更。同樣,一定量勞動隨資本的增減也要改變形式。他強調,工資和利息由勞動和資本的最後生產力所決定,而研究這些生產要素的生產力,就須應用國學派關於一連串同種物品的價值都由最後一件的效用來決定的原則。

強調靜態和動態的分析

其靜態分析基於以下四個假定:一是效用遞減定律繼續發揮作用。二是生產也在報酬遞減條件下進行。三是將財貨區分為現在消費的財貨和為創造未來財富而運用的財貨,又將後者理解為資本,並容許有足夠資本財貨流量之存在。四是生產也要同消費一樣須以邊際效用原則為指導,這樣才能將生產和消費的分析統一起來。在上述四個假定下的靜態分析是不存在利潤的,工資和利息僅是勞動和資本的正常報酬。他將土地投資也看做是資本,故將地租包括在利息之內。他所謂動態是指五種變化:其中四種是人口、資本、技術和消費欲望的增加和改進,第五種動態變化是工業單位的興敗。動態分析是曆史的和歸納的分析,必須經過曆史、經濟學家們的長期和科學的勞動才能形成。而靜態分析則是演繹分析,其規律是可以較早形成的。

克拉克雖提出並強調靜態和動態的區分,而其全部理論仍以靜態分析為主。關於動態,隻論述了其研究的必要性,未發展成理論。就靜態和動態的區分而言,也不夠嚴格和明確。現代學者認為靜態條件之一的常數報酬,他就未予以重視。又如對靜態和靜止狀態”之不同,也常含混不清。

維爾弗雷多·帕累托

維爾弗雷多·帕累托(1848—1923年)出身於意大利一個貴族家庭,在大學時代攻讀工程學和數學,畢業後任鐵路工程師及經理職務多年。因投身於經濟自由主義的政治運動,他在1876—1892年間曾發表過許多經濟論文,並獲得相當聲譽。後來在經濟學家潘塔裏阿尼(MaffeoPantaleoni)的影響下,從事純經濟理論的研究,受到瓦爾拉斯賞識,於1893年繼瓦爾拉斯之後任洛桑大學教授,為建立洛桑學派做出了很大貢獻。其代表著作有《政治經濟學講義》(1896—1897)、《政治經濟學提要》(1906)。

帕累托的思想別具一格。在政治觀點上,無論是極端自由主義者、社會主義者、法國天主教派,乃至法西斯主義者,均可以從他的著作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觀點。在經濟理論方麵,也不能把他完全歸入哪一學派,即使就他所繼承並建成的洛桑學派而言,除一般均衡論基本概念外,許多理論觀點同瓦爾拉斯大有出入。他對西方經濟學的貢獻主要是在純經濟學理論和社會福利理論兩方麵,其中有不少觀點後來曾被稱為“定理”者至少有六七種之多,盡管這些“定理”有的受到批評和有的由後來人改進,但作為一個經濟學家在一生中能提出這麼多“定理”卻是罕見的。

純經濟理論

帕累托的純經濟理論可分為消費者行為理論和生產理論兩大部分。在消費者行為理論上,他首先將經濟意義上的效用同倫理和其他意義上的效用區別開來。帕累托明確宣稱:效用可衡量的原理是沒有根據的,應徹底否定基數效用,認為價值理論必須另找它賴以建立的基礎。這樣,帕累托采用埃奇沃思無差異曲線分析作為他的價值論的出發點。他把埃奇沃思從可衡量的效用發展而成無差異曲線視為既定,然後用這些曲線的位置高低去比較消費者的偏好程度,形成序數效用理論。經過市場客觀經驗的觀察,人們雖不能確定兩種商品中任何一種的效用有多少,但兩者中哪一種效用較大,則是可以確知的。無差異曲線分析工具,經過帕累托的改造,就不考慮其原有效用的涵義,而把經濟均衡建立在偏好尺度這一確定的基礎上。他的這一創見,連後來欣賞他的理論的經濟學家也認為並未真正解決問題,因為無差異曲線本身就是根據效用大小設計而成,隻要運用此分析工具,就不能排除賴以建立的基數效用的原意。無論如何,帕累托在無差異曲線方麵所邁出的這一步的確是很大的,給此工具之運用開辟了廣闊的前景。

生產理論是帕累托的極重要理論之一,也是其最為晦澀的一部分,他不接受當時流行的邊際生產理論,試圖另創一個生產理論以為代替。首先,他指出,邊際效用論者的生產理論,隻分析需求是不夠的,必須同時研究在獲取財貨時所遇到的“阻礙”的性質。而所謂“阻礙”,包括的內容很廣:如商品在個人之間進行分配時,當事人固定的嗜好即為阻礙;生產一定商品必須使用別的商品又是阻礙;需要某種商品的地點和時間卻沒有此種商品也是阻礙;最後還有來自生產組織方麵的阻礙。他列舉這些含混的所謂“阻礙”,是為了提出一些較為客觀的生產概念,以代替為消費主體而生產的邊際效用概念。他強調:生產是把一種財貨改變成不是為生產者本人,而是為其他主體而生產的另一種財貨。這等於說,客觀的生產是為商品而生產。這本是個正確的觀點,可是,在研究如何解決“阻礙”(生產)問題時,他又利用無差異曲線這一工具,用它來反映利潤水平,以區別消費者無差異曲線所表現的一定效用水平,並將各種利潤水平聯結起來,形成一條“完全變化曲線”。此曲線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負值,曲線上方反映正值即利潤,下方反映負值即虧損,而曲線本身即反映出利潤等於零的狀態。總結起來由消費者無差異曲線所形成的“交換曲線”,以及由生產者無差異曲線所形成的“完全變化曲線”,兩者的交點即為均衡價格。帕累托的生產理論在形式上保持著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模式,而實質上是采用了馬歇爾的消費需求和生產成本相結合的供求平衡論,隻是對供給和需求雙方的曲線均由無差異曲線圖所組成。

在他的純理論中,其收入分配理論也值得一提。他搜集了19世紀後半期許多國家的關於收入分配的統計資料,經過指數整理後,發現這些國家的社會收入不平等情況是基本穩定的。他由此得出結論:通過收入重分配的任何方式,以使收入均等的努力是沒有作用的。後來這一發現被定為“帕累托定律”,成為反對社會改革者的理論武器。西方經濟學家對此定律表示支持、懷疑或否定的都有。對於馬克思主義者來說,其答案很簡明:在資本主義製度下,不可能產生使收入均等化的有效辦法,帕累托定律雖有某種合理性,但實踐證明,隻有在社會主義製度下,收入的平均分配才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社會福利理論

帕累托以序數效用和無差異曲線分析為基礎,發展他的社會最大滿足原則或所謂最優狀態。要研究此狀態,就必須有用來評定它的標準和規範,以及用來實現它的交換和生產的最優條件。帕累托的社會最大滿足原則的形成,有一個發展的過程。在《講義》一書中,他對在自由競爭下能否實現社會最大滿足尚無確定的論述,而在稍後的《教程》中已較為深入而確定,在後期的有關社會學著作中對社會福利最大化涵義又做出了進一步分析。

關於達到社會最大滿足的條件,他指出:“我們看到,要取得一個集體的福利最大化,——如某些分配標準為既定,我們就可以根據這些標準去考察哪些狀態能給集體的各個人帶來最大可能的福利。讓我們來考慮任何一種特定狀態,並假定在與各種關係不相矛盾抵觸情況下做出一個極小的變動。如果我們這樣做以後,所有各個人的福利都增加了,顯然這種新狀態對他們每個人都有利;相反,如個人福利均減少了,這就是不利。——但是,另一方麵,如這個小變動使一些人的福利增加並使別人的福利減少,這就不能再說做此變動對整個社會是有利的。因此,我們把最大效用狀態定義為:做出任何很小的變動不可能使一切人的效用,除了那些效用仍然不變者外,全都增加或全都減少的狀態。”

用另一種方法表達:在收入分配為既定的條件下,生產和交換情況的改變使有些人感到好些而不使至少一個別的人感到壞些,才算是社會福利的增加。這就是後來新福利經濟學中常提到的所謂“帕累托最優狀態”(ParetoOptimun)或“帕累托規範”(ParetoCriterion)。但是,此時帕累托尚未明確肯定這種最優狀態是指某種單一的狀態,或是指某一幅度內的若幹種狀態。直到他的後期著作才清楚地區分出兩種類型的效用最大化狀態:一種是單一的“全社會效用最大化狀態”,另一種是有無限的達到個人效用最大化的點,亦稱為“社會的許多效用最大化”狀態。這種區分,對政府選擇何種政策,以實現效用最大化有極大的關係。假設在一個很富裕但其成員的收入極不平等的社會中,政府就應該采取使全社會的效用最大化政策;如在一個貧困而有近似均等收入的社會中,政府就應采取社會的許多效用最大化政策。

帕累托對於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純理論分析,成為以後三四十年中福利經濟研究的中心課題,並發展出各種社會福利函數,有些人加以補充,提出了所謂補償原則,甚至有人創立了次優理論。又由於許多計量經濟模式須以帕累托的最優化原則為基礎,故帕累托之名還經常被現代西方經濟學家所提及。

弗裏德裏希·維塞爾

弗裏德裏希·維塞爾(1851—1926年)是奧地利學派最主要的代表人物之一。維塞爾出生於奧地利的維也納,1874年畢業於維也納大學法律專業。1872年偶然讀到門格爾的《國民經濟學原理》一書,遂對經濟學產生濃厚興趣。於是他曆遊海德堡、萊比錫等大學,尋找名師,得到羅雪爾、希爾德布蘭德、克尼斯等人指導,專攻經濟學。1874年大學畢業後在財政部門找到一個職位,但不久便辭職了。1883年開始任維也納大學的講師,第二年受聘為布拉格大學外教授,1889年升任正教授。1903—1922年,他受門格爾舉薦,接替門格爾任維也納大學經濟學教授。1917年以終身議員的資格任上議員,並在奧匈帝國的最後兩屆內閣中任商業部長。1922年退休。

維塞爾的主要經濟學著作有:《經濟價值的起源與基本規律》(1884)、《自然價值論》(1889)、《社會經濟學》(1914)等。

維塞爾在前人的基礎上精心思考組織他的“新價值理論”,其成果是西方經濟學中第一本、也是惟一一本比較係統地論述邊際效用價值論的經典學術著作——《自然價值論》。他首先提出價值的本原問題。他認為,效用之所以具有價值是因為稀少,因而價值的大小與稀少成比例。財物的用處或效用是因為能滿足人類欲望的需要,財物能滿足人的需要而又有限,所以就具有價值。需要或欲望隨著消費次數的增加而遞減,物品的效用在消費者的心目中也隨之遞減。維塞爾認為,社會個人根據財物對自己的有用程度來估價單件商品的效用,它們的總和構成這批財物的總價值。但是,每個人估價的單件商品的效用總和,與國家根據社會需要來估價整批財物的效用,二者的差異非常大。批量財物的社會效用大於社會每個人分件估價這些財物的效用總和,而且大很多。這就是維塞爾的“價值的一般定律”。

維塞爾稱價格或交換價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是價值的形式。價格在存在許許多多的賣主和買主相互競爭即完全競爭的情況下,由當時的邊際買主的最高價格決定。同時交換價值或價格也是主觀的。價值是人對財物滿足自己需要的效用的主觀評價,由價格、貨幣表現的價值實際上也是人們的一種主觀評價。這樣,持有貨幣的人就要預計能用它獲得多少他所需要的使用價值或效用,所以,對貨幣價值的估計,完全是一種主觀行為,是對效用的主觀評價沒有區別。維塞爾稱之為主觀的交換價值或貨幣的“個人等式”。交換價值或價格的重要性,在於它對經濟的調節作用。由於交換價值或價格既取決於效用,又取決於購買力,其後果之一是生產不僅按簡單需要來安排,且按財富來安排。因此,維塞爾對現存社會財富分配不均提出了批評。

維塞爾認為,自然價值就是由效用決定的價值,是一種在任何製度下都永恒存在的價值。在他看來,今後生產力無論怎樣發達,不可能所有使用價值都多到任人自由取用的程度,總還有財物是相對稀少的、不自由的。對於交換價值或價格來說,自然價值是它的一個因素,也可以說是它的基礎,但不是惟一的因素,因為自然價值完全是由財物的邊際效用來確定,而交換價值卻非依據邊際效用和購買力的結合來估計。

維塞爾對邊際效用價值論的最大貢獻是他的“歸屬理論”和“成本理論”,它們把效用價值論大大地向前推進了。

在如何確定每種合作參與生產的財物的價值問題上,維塞爾主張采用歸屬法,就是以每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貢獻來確定各自的價值。他認為,每一項生產要素如要發揮效果,就必須同其他生產要素結合起來,並把它的作用加入到其他要素的作用裏去。但同它結合在一起的要素又可以變換,這使我們有可能辨別各項要素的特有效果。這個可以變換就是說每種要素可以有多種組合,用以生產不同的產品,而每種情況下也有不同的價值,這樣就可能以許多方程式的形式準確地弄清楚哪些成果分別歸因於哪種生產要素。

在成本領域,維塞爾想到的成本是以生產要素牽涉到的專門用途來說明的。某一生產要素可能專門化到隻有一種可以想像的用途。在這種條件之下,成本要素就不可能考慮其存在。例如,維塞爾在他的《自然價值》中這樣說過:“隻容許有一種用途的生產要素,並不享有被我們認作成本的出現所必須的條件的多樣性。假若有一種礦泉隻能在抽幹並分裝在瓶子中以後才能使用,那就顯然必須把它同裝滿這些瓶子的不熟練勞動的生產物的價值,加以截然不同的看待,因為,這種不熟練勞動除了把泉水盛在瓶子中以外,還能有上百種其他的用途。”對維塞爾來說,成本就是犧牲。當一種生產要素派某一用途的時候,它所犧牲的是:假如替這種生產要素選擇另一用途時可能生產的物品。假若工商企業家處於自私自利的動機,他會指望選擇的用途所生產得來的收入,至少不低於把這種生產要素派最富於生產的其他用途所得到的收入。因此,如果有所選擇的話,那麼,選擇的用途必須勝過其他用途的“略次的最高出價”。這是供管理上計算的“替換”成本或“機會”成本的基礎。

維塞爾的另一貢獻是有關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下價值的評定問題。他使用了“自然價值”這一名詞來指他所描述的基於邊際效用的評價製度,因為他相信這是一種“自然”製度,具有普遍的適用性。他說:“即使在經濟事務按共產主義原則製定的社會或國家中,貨物不會沒有價值。在那裏正如在別處一樣,仍然有欲望;可資利用的手段仍然不能充分滿足他們的欲望;人們的心靈仍然抓住他的所有物不放。一切並非供人自由取用的貨物,不但被人們認為是有用的,而且是有價值的;他們的價值的排列,將按可資利用的存貨與需求之間的關係;而那種關係最後終於在邊際效用中表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