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南宋紗羅
如果說唐代的絲綢紋樣是以豔麗、豪華、豐滿為特點的話,那麼,宋代的絲綢紋樣則是以輕淡、自然、莊重為時代風格。
絲綢的花紋風格就像是一麵鏡子,能夠折射出不同的時代背景。因為在曆史上,南宋王朝,是一個在政治上遭遇內憂外患,國力比較衰弱的朝代,它因為無法抵禦北方遊牧民族的進攻,屈辱求和,後來偏安一隅,境況日下。因此,彌漫於宋代的審美趣味,早已沒有盛唐時期那種富貴、奢侈的特點,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孤寂、傷感和憂鬱的情調。南宋的書畫藝術,主要寄情於世外自然風景、山水花鳥的隱逸生活,強調平淡的天然之美,重視個體內在心靈的自由。這種審美情趣擴大了美的領域,美與個人生活更為密切地聯係起來。
南宋時期的絲綢紋樣,大多取材於人們喜愛的花草魚蟲、飛禽走獸,色彩淡雅柔和,紋樣更趨寫實。
宋代絲綢紋樣的配色,也深受時代審美思想的影響,與寫實化的紋樣形式相協調,總體色彩傾向於清淡柔和、典雅莊重。常用茶色、褐色、棕色、藕色等間色,或者複色作為基調,再配上白色,顯得極為淡雅。
宋代織造的絲綢品種也與唐代的絲綢有很大區別。輕薄透氣的羅織物是當時最流行的絲織物。中國的羅織物生產在南宋時代達到了曆史最高峰。在炎熱的夏季,尤其是在南方,羅織物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最常用的高級絲織品。其中,四經絞羅是中國古代織羅技術的最高峰,但這種羅織物的織造技術早已失傳,成為中國絲綢技術的曆史之謎。元代的錦繡夾衫
在內蒙古自治區內,元代集寧路遺址,出土了一件棕色的羅花鳥錦繡夾衫,這是目前所知在元代刺繡服飾中,最為重要的佳作。
這件夾衫是對襟直領,前襟長60厘米,後背長62厘米,通長65.5厘米。衣裳的袖口是廣袖直筒,袖長43厘米,袖口寬54厘米。這一件錦繡夾衫,雖然是元代製品,但它的形製仍然具有南宋流行服飾的風格,與在北方出土的具有遊牧民族風情的衣物,有著很大的區別。
這件夾衫的主要麵料是用褐色的四經絞羅。四經絞羅是我國傳統的一種羅織物,需要用特殊的羅織機子來織造,而在元代,這種羅織物已經逐漸少用。有趣的是,在這件衣服的衣領和前襟處,卻是另一種織錦工藝,在這裏,還插入了挖花工藝,挖花與後期流行的妝花工藝有直接聯係。因此,這件夾衫在中國的織造技術史上,有著較高的地位。
夾衫表麵的刺繡,是這件衣服最精彩的地方。刺繡的針法有些類似於今天的蘇繡,而且夾衫上刺繡的花紋圖案極為豐富,多達99個,圖樣有鳳凰、野兔、雙魚、飛雁,以及其它各種各樣的花卉紋樣等,在花卉紋樣中,又以牡丹紋樣的變化最多,而且最為生動。在兩隻肩袖之上,還有一對仙鶴。一鶴佇立於水的中央,一鶴飛翔於祥雲之間,相望而呼應。在仙鶴的旁邊,分別襯以水波、荷葉,以及野菊、水草、雲朵等,顯現出一片生機勃勃的景象。
在衣服上,還有表現人物故事的圖案,非常引人注目。這些造型設計特別富於江南風味,因此,考古學家們推測,這件夾衫可能是在當時的江南生產的,或者是由北方官營作坊中的江南織工們製作的。後悔莫及的傑克
傑克在自己的院子裏種了許多美麗的花。他的院子就像花園一樣漂亮。有一次,兔子跑到院子裏,吃了很多花葉子。
傑克看到被吃掉的葉子,就去找鎮上的官員訴苦。那個官員說:“這個事情有點兒麻煩,但也不難解決——我還沒有吃晚飯呢!”傑克立刻就領會了官員的意思。他對官員說:“正巧我家裏準備了豐盛的晚宴,期待您的光臨!”
官員吃飽以後,笑眯眯地拍著傑克的肩膀說:“野兔的事情非常容易解決,明天我就派軍隊過來!”
第二天一早,軍隊就過來了,他們在花園裏騎著馬找兔子,隨意地踐踏著嬌嫩的花朵。
直到最後,這些無能的家夥連一根兔毛也沒見到。而傑克經營了好幾年的美麗的大花園卻被毀滅了。就算兔子一家吃一百年,也不會把花園裏的植物弄成這樣。救命的樹枝
有一個人掉到河裏去了。水流湍急,他被水衝得流向下遊。他拚命地在水中抓,想要抓住什麼東西來救自己一命,但是手裏抓的除了水,連水草都沒有!
他心想:這下完了,沒救了!正這樣想著,他馬上就沒有力氣了,停止了掙紮,慢慢地向水下沉去。
忽然,他想起在不遠處的河岸邊有一棵樹,樹枝一直伸到河水裏麵,他可以抱住那棵樹……希望又在他心中重新燃起,於是他使出渾身力氣掙紮到那棵樹那裏。可是伸到河裏的那一截樹枝早已枯死了,他剛拽到樹枝,就聽到“哢嚓”一聲,樹枝斷了……
就在這時,救援的人及時趕到,將他從河中救了上來。事後他說:“要不是心中想著那截枯樹枝,我根本等不到救援人員的到來!”還有一個類似的故事。一位獨行者在大漠中迷失了方向,他身上隻有一個梨。他驚喜地喊道:“太好了,我還有一個梨,它能救我的命!”
他把那個梨緊緊地握在手中,繼續在大漠裏行走。他望著茫茫無際的沙海,很多次對自己說:“吃一口吧!”可是轉念一想:“還是留到最幹渴的時候吧!”
於是他頂著炎炎烈日,繼續艱難地跋涉。就這樣一直堅持了3天,終於走出了大沙漠。他久久地凝視著手中的那個梨:它早已經幹癟了。可是他還是把它像個寶貝似的攥在手裏,就是這一個梨給了他希望和勇氣,他才能走出沙漠,挽救自己的生命。
死神向來害怕希望,哪怕這希望隻是一截枯枝,一個幹癟的梨。大英雄
在森林裏,大猩猩毛毛被公認為是個大力士,動物們都叫他“大英雄”。他的光輝曆史要從赤手空拳打跑大灰狼救出小白兔說起。
有一天,小白兔對小動物們說:“毛毛為我們做了這麼多的事,我們也為毛毛做些什麼吧!”
“是啊,是啊!”其他小動物都讚成。
從此,小動物們負責照顧毛毛的生活。他們每天給毛毛送水果和食物,給毛毛捶肩捶背。就連毛毛出門,小動物們都關心到了。他們做了一個抬椅,由四個小猴子抬著。
一年過去了。毛毛被小動物們照顧得像一頭小肥豬。
一天,小動物們抬著毛毛出去玩兒,小白兔跟在旁邊。突然,一隻凶猛的大灰狼走了過來。毛毛一看,大喊一聲:“誰敢在我大英雄麵前撒野?”
毛毛想給大灰狼點兒顏色看看,沒想到,自己卻一下子摔倒了。大灰狼衝上前去把毛毛打了個鼻青臉腫。
從那以後,小夥伴們再也不拿毛毛當大英雄看了。老婆婆的棗樹
有個老婆婆獨自住在山裏。她在門前種了一棵棗樹。夏天,樹上結滿了棗。
一天,老婆婆進城去了。忽然,來了一陣大風,“劈裏啪啦”一陣,棗全被吹落到地上,接著又下起了大雨。傍晚.雨才停住。一隻小刺蝟走過來,看到滿地的棗,就打了個滾兒,身上立刻掛滿了棗,小刺蝟想把這些棗帶回家去。
剛走了幾步遠,飛來一隻小麻雀,它看到小刺蝟背了那麼多棗,就問:“棗是誰給你的?”小刺蝟說:“是我拾來的。那邊多得很,你也去拾幾個吧。”
小麻雀正想說話,忽然飛來一隻小燕子,它說:“棗樹是老婆婆辛辛苦苦栽的,她不在家的時候,怎麼能把棗拿走呢?”
小刺蝟很不好意思。它趕快把棗送了回去。
小燕子建議把這些棗送到老婆婆的屋裏去。可是,當它們帶著棗來到老婆婆屋前的時候,發現屋門是鎖著的。小燕子想了想就飛到窗台上,把窗紙啄了一個洞,這樣就可以把棗從洞裏扔進屋了。小刺蝟說:“我把棗運到門前,你倆把它送進屋。”就這樣直到天黑的時候,它們才把棗運完。
過了一會兒,它們看見老婆婆回來了,就都躲到大石頭後麵去。老婆婆看了看棗樹,發現一個棗也沒有了。
她難過地打開了屋門,卻看見滿地的棗,她高興得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小刺蝟、小麻雀和小燕子看見老婆婆那麼高興,都開心地笑了。風情萬種的高跟鞋
時尚總是因為時代而有區別,高跟鞋自從16世紀的時候,問世以來,它一直流行了400多年。雖然過去了這麼漫長的歲月,但是,至今為止,在女性的生活中,高跟鞋的魅力和地位猶如往昔。
但是,最先,高跟鞋並非一下子就在平地上冒起三寸高。高跟鞋的高度是在16世紀的時候開始的,然後,慢慢地,它逐漸變高。
高跟鞋最初起源於法國,當時,也不是女性穿的,而是男性穿用的,當時的女人都還沒有開始穿高跟鞋。 因為當時的人穿的衣裳都是那種很長的袍子,當時他們穿的袍子長及地麵時,鞋跟是高是低,根本沒有人看得見,所以高跟鞋,最先是由男人開始穿,而不是女人開始穿。對男人來說,鞋跟稍高,騎馬的時候十分方便,鞋跟可以緊緊抵著馬鐙,因此,馬靴就是最早的有跟的鞋子。 在中世紀的時候,由於人口稠密,街上時常有人踩上馬糞,於是,高跟鞋在這時候又具有了實用價值。人們讓腳掌離地麵數寸,那種感覺,好像讓人遠離地上的馬糞,令人渾身清潔了許多。 到了17世紀中葉,真正意義上的高跟鞋才開始麵世。這時候,法國的國勢如日中天,路易十四矮人一截的身材與他高人一等的威望不成比例,為了補救身材的不足,路易十四在腳下做了手腳,他把鞋跟墊高了幾寸,不料,法國朝廷中的顯貴們看見皇帝穿一雙高跟的鞋子,就上行下效,也叫鞋匠替他們把鞋子墊高,皇帝隻好又把鞋跟再加高,直到高到男人們都厭惡了高跟鞋為止;但是,皇宮中的女人卻保留了高跟鞋,因為高跟鞋穿在女人的腳上,非常漂亮、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