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而忘私
“公而忘私”意思是為了公事而忘了私事。現在人們多用這句成語形容全心全意為革命的崇高精神。
此典出自《漢書·賈誼傳》:“故化成俗定,則為人臣者主而忘身,國而忘家,公而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唯義所在。”
在我國周朝的一係列統治手段中,最突出的是“禮”和“刑”。“禮”隻適用於奴隸主階級,“刑”則專門用來對付老百姓。所以《禮記·曲禮上》中有“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說法。在整個封建社會中,封建統治者及其知識分子也基本上繼承和鼓吹這套統治手段。但在威脅到統治階級利益時,有些君王也公開處罰犯罪的大臣。
西漢文帝初年,政治家賈誼對當時大臣獲罪受刑的做法持反對意見。他認為,體罰大臣不合古代“刑不上大夫”的規定,要求對有罪的大臣待之以禮,不上刑罰,令其自裁。賈誼對漢文帝說:“這樣做了,大臣們就能做到為國忘家、為公忘私,見利不隨便謀取,見害不苟且逃避,反而忠心耿耿的以節義回報君王的禮遇之恩。”漢文帝采納了賈誼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