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美國現代文學大家

歐文

歐文,1783年4月30日出生於紐約市華爾街一個富商家庭,自幼愛好文學,閱讀大量歐洲古典文學作品,深受英國浪漫主義作家司各特、彭斯等人的影響。1799年,歐文進入一個法律事務所學習法律業務,也曾協助家庭經營企業。1804年,歐文赴英、法、德、西班牙等國參觀和旅遊。1806年回國後,繼續研讀法律,1807年擔任律師職務。1815年,歐文再度赴歐,遍遊英國、蘇格蘭、愛爾蘭名勝古跡。1832年,歐文返回祖國。1842~1846年間,歐文曾被任命為美國著名批判現實主義作家狄更斯、薩克富等成為知己。歐文的晚年是在美國度過的,1859年11月29日病逝於家中,終年76歲。

1807年,他和哥哥威廉等人共同創辦一種不定期刊物《雜拌》,沿襲18世紀英國作家斯威夫特、菲爾丁以及艾迪生和斯梯爾的《旁觀者》的傳統,開始了他的文學創作活動。顯露出他的幽默、風趣和含蓄的諷刺才能。

歐文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化名狄德裏希·尼克爾包克爾所寫的《紐約外史》(1809)。作者自稱它的主要目的在於“以逗趣的形式體現我們這個城市的傳統;闡述本地人的脾性、風俗和特色;給本地的風光與場所以及熟悉的人物披上一層喚起想象力的怪念叢生的聯想”。書中諷刺了荷蘭殖民者在紐約的統治,駁斥了殖民主義者為奴役和屠殺印第安人所製造的荒謬的論據。這部作品受到歐美廣大讀者的歡迎,英國小說家司各特曾說,他從未讀過這樣酷似斯威夫特的風格的作品。

《紐約外史》雖風靡一時,而歐文並沒有進一步發揮他的文學創作才能。此後10年,除英美戰爭期間曾於1814年擔任過短期軍職之外,一直在幫助他的哥哥經商。1815年歐文去英國利物浦在他哥哥所開設的分行工作。1818年分行因戰後經濟蕭條而倒閉,歐文從此留居英國,以寫作為生。

1819年,歐文陸續發表許多散文、隨筆和故事,共32篇,於1820年結集為《見聞劄記》出版,引起歐洲和美國文學界的重視。英國詩人拜倫曾表示喜歡他的作品。歐文自己則說:“我隻想在全國協奏曲裏吹長笛伴奏,而讓別人來演奏小提琴和法國號。”這部作品奠定了歐文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地位。其中的散文《威斯敏斯特教堂》、短篇小說《瑞普·凡·溫克爾》和《睡穀的傳說》等,都是膾炙人口、至今不衰之作。歐文還在《英國作家論美國》一文中回答了一個英國作家以極為輕蔑的口吻提出來的問題:“有誰會讀一本美國的書呢?”歐文說:“……榮譽和聲望並不單靠英國的意見,廣大的世界才能給一個國家的名譽作出公斷。”有人認為歐文的這篇文章可以看成美國文學的獨立宣言。

繼《見聞劄記》之後,歐文寫了體裁相似的《布雷斯布裏奇田莊》(1822)和故事集《旅客談》(1824),這兩部作品都較《見聞劄記》遜色。1826年,歐文在馬德裏任美國駐西班牙大使館館員。1828年發表《哥倫布的生平和航行》。1829年發表《攻克格拉納達》,同年曾到格拉納達的摩爾人故宮阿爾罕伯拉遊覽,後出版遊記、隨筆和故事集《阿爾罕伯拉》(1832)。

歐文在《阿爾罕伯拉》中以優美的筆調描繪西班牙險峻而悲涼的荒山原野,具有南國情調的幽雅的園林,質樸豪爽的西班牙人民及其風俗人情,同時也生動地敘述了西班牙民間和曆史上有關摩爾人的神話和傳說。在《阿拉伯星占家的傳說》裏,歐文利用一個流傳很廣的傳說,揭露了侵略成性的統治者阿本·哈巴茲殘忍荒淫的麵目,以及道貌岸然、以哲人自居的星占家的卑鄙醜惡的靈魂。在《摩爾人遺產的傳說》裏,歐文塑造了樸實勤勞、見義勇為的賣水的販子珀勒吉爾,與貪婪暴戾的法官和警察作對比。

歐文又曾擔任美國駐英公使館秘書。牛津大學曾授予名譽法學博士學位,英國皇家學會也向他頒發了勳章。1832年歐文回到美國,在紐約受到熱烈的歡迎。由於讀者迫切需要他描寫本國的生活,他曾到新開發的美國西部進行考察,寫了《草原遊記》。他還根據大皮貨商約翰·雅各·阿斯托提供的材料,為這個大財閥寫了一部發家史:《阿斯托裏亞》(1836)。

1842年,歐文再度赴馬德裏,出任美國駐西班牙公使。1846年回國。晚年是在他曾經描寫過的睡穀附近度過。這一時期他的主要作品是3部傳記:《哥爾德斯密斯傳》(1840)、《穆罕默德及其繼承者》(1849~1850)和5卷本《華盛頓傳》(1855~1859)。其中以《哥爾德斯密斯傳》寫得較好。

歐文的作品是中國讀者所熟悉和喜愛的。他的幾部名著被翻譯成中文,其中有《拊掌錄》(即《見聞劄記》),《旅人達異》(即《旅客談》)和《大食故宮餘載》(即《阿爾罕伯拉》)。解放後翻譯的有《阿爾罕伯拉》、《歐文短篇小說選》和《見聞劄記》。

歐文是散文大師,是美國文學奠基人之一,也是一個浪漫主義作家,他的故事主要以殖民時期的生活為背景,描寫了淳樸的人物性格,歌頌了淳厚的風俗人情和美麗的自然景色,創造了美國“童年”的畫像。正是與這個“童年”畫像相適應,歐文的故事清新閑適,輕鬆活潑,充滿生活情趣和浪漫主義奇想。同時,歐文是個很會講故事的人,又是個描寫風景的能手;他的筆調詼諧幽默,文字優美精練,讀起來娓娓動聽,引人入勝。詹姆斯·費尼莫·庫柏

詹姆斯·費尼莫·庫柏,1789年9月15日生於美國新澤西州的伯林頓地區的一個地主家庭,父親是國會議員、當地法官。1803年庫柏進入耶魯大學學習,到第三年時被學校開除學籍。後來,曾在海軍服役。1826年,庫柏出國旅遊,達6年之久,大約於1833年回到美國。庫柏的晚年是在自己的家鄉庫柏鎮度過的,並一直專心致誌地從事寫作活動,直到1858年9月14日逝世為止。

庫柏自幼生活在庫珀斯敦,附近的湖泊森林,以及有關印第安人的傳說,都深深吸引著他。1806年他到商船上學習航海,後來在安大略湖畔一海軍基地參加造船工作。並曾被任為海軍上尉。1811年辭去海軍職務,同一個地主的女兒結婚,並定居在庫珀斯敦。

庫柏的文學生涯開始於31歲,他的第1部小說《戒備》於1820年自費出版。小說寫他未曾經曆過的英國上層社會的生活,很不成功。在妻子的鼓勵下,他改變方向,寫了一部他認為“應當是純粹美國式的以愛國為主題的書”,即《間諜》。故事發生在獨立戰爭時期兩軍爭奪的要地韋斯切斯特。小說中成功地塑造了一個愛國的英雄哈維·柏契。他是貧窮的小販,受起義軍總司令華盛頓的派遣會刺探敵方的情報,在極其危險的環境中勇敢地執行任務,革命勝利後仍當小販。小說在1821年出版後受到歡迎。庫柏以後又寫了反映邊疆生活的《拓荒者》(1823)和反映航海生活的《舵手》(1824),在美國文學史上開創了3種不同類型的小說,即革命曆史小說《間諜》、邊疆冒險小說《拓荒者》和海上冒險小說《舵手》。

《拓荒者》是以獵人納蒂·班波為主要人物的五部曲《皮襪子故事集》之一。開始時庫柏並沒有通盤的寫作計劃。按內容順序排列,1841年出版的《殺鹿者》居先,依次為《最後的莫希幹人》(1826)、《探路人》(1840)、《拓荒者》和《大草原》(1827)。庫柏在《拓荒者》中著力描寫獨立戰爭後紐約州開發地上的小城鎮生活。因使用鹿皮護腿而得到“皮襪子”綽號的納蒂·班波在森林中以狩獵為生,與印第安人為伍,因兩次救過法官的女兒,法官企圖把班波置於他所代表的“文明”的保護之下。班波不喜愛這種“文明”,走向西部未開發的土地去過他熱愛的森林生活。小說中還穿插描寫傳奇式的愛情故事。

五部曲中最出色的一部是《最後的莫希幹人》,故事發生在18世紀中葉,英法殖民主義者為掠奪印第安人土地而發生戰爭,印第安人一方麵被屠殺或者充當炮灰,另一方麵又互相殘殺,終於使整個部落絕滅。庫柏雖然對印第安人的遭遇往往流露出同情和憤慨,但明顯地站在英國殖民軍一方,認為親英的印第安人都是善良的,親法的則是惡人。這部小說以英軍司令的兩個女兒前往司令部的經曆為線索,展開了在原始森林中的探路、追蹤、伏擊、戰鬥等驚險情節的描寫。

在《大草原》裏,庫柏描寫班波在90高齡仍充當帶路人,後來死在西部草原他視為兄弟的印第安人之中。這套“皮襪子故事”對後來美國的西部小說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在關於海上生活的描寫中,庫柏也發揮了他擅長寫驚險情節的才能。《舵手》以美國獨立戰爭為背景,以當時著名的船長約翰·保爾·瓊斯為原型,寫“舵手”奉命前往英國海岸綁架英國上校霍沃德時被擒,設法逃脫,後來在海上經過多次戰鬥終於獲勝。作品中有不少驚險情節。此後,庫柏又創作了很多海上冒險小說,還寫了各種海盜式人物。這類小說大多情節曲折,戲劇性強,描寫生動,而且穿插著愛情故事,曾受到梅爾維爾和康拉德等作家的稱譽。

1826年,他出任美國駐法國裏昂的領事,並到意大利和英國旅行。除了寫海上冒險小說之外,他還寫了反映歐洲生活的三部曲:《刺客》(1831)、《黑衣教士》(1832)和《劊子手》(1833),表現教權和封建勢力在資本主義興起之前已日趨腐朽和衰落。

1835年,庫柏回到美國。這時的美國與他離去時人不相同。他對資本主義社會的庸俗和報界與政客的勾結表示厭惡,同時又支持聯邦派而指責傑弗遜推行的資產階級民主改革;他一方麵積極支持英國、法國和荷蘭的民主運動,另一方麵又對“民主國家誤解和增加公眾權力的自然傾向”感到憂慮和恐懼。他甚至維護早已過時的荷蘭殖民主義者的佃農製,反對在紐約州興起的農民抗稅運動。他在回國後寫的小說《歸途》和《家鄉麵貌》(1838)不僅諷刺了美國社會,還諷刺了庫珀斯敦的一些人物的偽善和愚蠢,因此而受到輿論的攻擊。晚年他甚至支持美國對墨西哥的侵略戰爭。1851年9月14日去世。

庫柏在30年創作生涯中寫了50多部小說和其他著作。巴爾紮克曾說:“如果庫柏在刻畫人物方麵也達到他在描繪自然現象方麵的同樣成就,我們這門藝術就會以他的話為準。”庫柏的小說描寫驚險場麵和自然景物著稱。在他的筆下,大自然的景物被賦予了瑰麗的色彩;而環境描寫又總是跟情節的發展、人物的心理交融在一起。另外,庫柏的小說人物眾多,結構複雜、情節曲折,引人入勝。但是由於當時美國小說還處在早期階段,所以庫柏的小說在藝術上難免使人有冗長、沉悶和矯揉造作之感。然而,庫柏對推動美國小說的發展還是有一定貢獻的。拉爾夫·華爾多·愛默生

拉爾夫·華爾多·愛默生,1803年5月25日生於波士頓一個牧師家庭。1882年4月27日於馬薩諸塞州康科德去世。8歲喪父,家境陷入貧困。1817年以前,他為積累學費已備考入高等學校,便在學院食堂裏謀得一個侍者的職務,後來進入哈佛大學讀書。在這期間,他閱讀了當時英國浪漫主義作家柯爾律治、華茲華斯等人的作品。

1821年畢業後,他為幫助幾個弟弟求學,教了幾年普通學校,然後在波士頓當牧師,屬於唯一理教派。當時,唯一理教派在東部地區各教派中居優勢地位,它雖然打破了加爾文教僵死教條的束縛,但也保留了不少迷信成分。愛默生出於自己的信念,毅然放棄教職,赴歐洲各國旅行,尋找思想出路。

1833年回美國,專門從事寫作和演講活動。1836年出版《論自然》一書,這部書幾乎包含了他所有重要的思想的胚芽。書中認為,精神法則存在於自然的中心、自然對人來說,不僅是物質,也是過程和結果;每一個自然過程都是精神的體現。人的本質不在物質,而在精神,人本身就是有限的造物主,世界之所以缺乏統一,是因為人自身的不統一。每一種自然現象都可在頭腦的能力和特性中找到其根源;夢比實驗能夠更深入地揭示自然的奧秘。書中還闡述了他的美學觀。他認為美是上帝給德行打下的印記,美的創造是藝術;對美的愛慕便是趣味,美是詩人追求的主要目的。他在書中還提出擺脫傳統的束縛的思想,主張“跟宇宙建立一種直接的關係”,要求建立一種有創見的而不是依賴傳統的詩和哲學,要求有“給我們啟發的自己的信仰”,反對“在往古的枯骨中摸索或將一代活人套進陳腐的假麵具中去”。

1837年8月31日,愛默生在美國大學生聯誼會上以《論美國學者》為題發表演講,抨擊美國社會中靈魂從屬於金錢的拜金主義和資本主義勞動分工使人異化為物的現象,強調人的價值;提出學者的任務是自由而勇敢地從皮相中揭示真實,以鼓舞人、提高人、引導人;他號召發揚民族自尊心,反對一味追隨外國的學說。他提出“不能永遠靠外國宴席上的殘羹剩菜過活”,“要用自己的腳走路”,“要講出自己的思想”。這演講轟動一時,對美國民族文化的興起產生重大的影響,被霍爾姆斯譽為“我們的思想上的獨立宣言”。

1838年7月15日,愛默生在劍橋的神學院發表題為《神學院致辭》的著名的演講,指出隻要一個人秉心公正,他在一定範圍內便是上帝,他也便有了上帝的安全、不朽與威嚴,他呼籲用原始的真理代替傳統的宗教形式。他的這一演講遭到新英格蘭加爾文教派、唯一神教派等勢力的抗議和攻擊。愛默生的哲學思想中保持了唯一神教派強調人的價值的積極成分,又吸收了歐洲唯心主義先驗論的思想,發展成為超驗主義觀點。其基本出發點是反對權威,崇尚直覺;其核心是主張人能超越感覺和理性而直接認識真理。這一觀點有助於打破當時神學和外國的教條的束縛,建立民族文化,集中體現了時代精神,為美國政治上的民主主義和經濟上資本主義的發展提供了理論根據。

自1836年開始,愛默生、阿爾科特、裏普利等人在波士頓的康科德不定期地聚會討論“神學與哲學的不良狀況”,這可以說是超驗主義運動的起點。這一運動沒有組織形式,沒有具體綱領,通稱為康科德作家集團或康科德哲學學派,又被稱為“超驗主義俱樂部”。他們創辦評論季刊《日規》(1840~1844),發表文學作品和主張改革教育、倫理、政治等方麵的論文。愛默生一度擔任主編,由於愛默生等人的影響日益深廣,“超驗”一詞逐漸失去其貶義,最終成為了美國浪漫主義文學運動在理論上的概括,愛默生也因此成為超驗主義思想運動的主要代表人物。

愛默生對資本主義社會中人的異化不滿,提倡個性的絕對自由和社會改革。1830至1840年,他曾認為解放思想和精神比解放黑奴重要,因而超然於廢奴運動之外。但隨著事件的發展,他改變了態度,也明確表示反對奴役黑人,反對農奴製。1859年,他公開為約翰·布朗辯護。南北戰爭時期,他為慶祝黑奴解放宣言的頒布,寫了著名的《波士頓頌》一詩,為黑人的平等權利而呼籲。

愛默生的作品雖然數量不多,但卻包括了詩歌、散文、文藝論著等各種體裁和形式。其中較著名的散文作有《論自助》、《論超靈》、《論美國學者》等。這些散文著作,後來彙集成《散文選》第一集和第二集,分別在1841年和1844年出版。此外,還有文藝評論著作《詩人》(1844)和《曆史人物傳》(1850)等。

愛默生的創作獨具特色。他的文字不追求典雅華麗的辭藻,有時簡潔有力,猶如格言;有時用一連串的形象比喻來說明繁複的哲理,具有磅礴的氣勢和雄辯的說服力,被概括為“愛默生式風格”。霍桑

納撒尼爾·霍桑,1804年7月4日出生於美國東部新英格蘭地區的薩萊姆鎮,是當地移民望族的後代。霍桑的父親是一個船長,在他4歲時,父親因病逝世於海外,霍桑由母親撫養成人。霍桑的出生地薩萊姆鎮在美國曆史上曾以宗教迫害的“驅巫”案而聞名,這就是發生在17、18世紀之交的對上百名教會“異端”和無辜居民的迫害。霍桑自幼受了故鄉宋教氣氛的熏陶,當地流行的宗教迫害故事對他的思想和創作都有很大影響。1821年霍桑在親戚資助下進入博多因學院,同學中有當選總統的皮爾斯等。1825年大學畢業,回到塞勒姆鎮,從事寫作。他曾匿名發表長篇小說《範肖》(1828)和幾十個短篇作品,陸續出版短篇小說集《古宅青苔》(1843)、《雪影》(1851)等,逐漸得到重視和好評。

霍桑的短篇小說大多取材於新英格蘭的曆史或現實生活,著重探討人性和人的命運等問題。著名的短篇小說《小夥子布朗》、《長的黑紗》揭露人人皆有的隱秘的罪惡,表達了人性是惡的和人是孤獨的等觀點。另一些小說如《拉伯西尼醫生的女兒》,反映了他對科學和理性的懷疑,以及他反對過激和偏執的思想。《通天的鐵路》則指出技術的進步雖豐富了人的物質享受,卻敗壞了人的精神。有少數作品正麵表達了霍桑的理想,如《石麵人像》;另外有些故事記敘了新英格蘭殖民地人民的抗英鬥爭,但往往帶有濃厚的宗教氣氛和神秘色彩。

1836年和1846年霍桑曾兩度在海關任職,1841年曾參加超驗主義者創辦的布魯克農場。他於1842年結婚,在康科德村居住,結識了作家愛默生、梭羅等人。1848年由於政見與當局不同,失去海關的職務,便致力於創作活動,寫出了他很重要的長篇小說《紅字》(1850)。這部作品以殖民地時期新英格蘭生活為背景,描寫一個受不合理的婚姻束縛的少婦犯了為加爾文教派所嚴禁的通奸罪而被示眾,暴露了當時政教合一體製統治下殖民地社會中的某些黑暗。作者細致地描寫了經過長期贖罪而在精神上自新的少婦海斯特·白蘭,長期受到信仰和良心的責備而終於坦白承認了罪過的狄姆斯台爾牧師,以及滿懷複仇心理以至完全喪失人性的白蘭的丈夫羅傑,層層深入地探究有關罪惡和人性的各種道德、哲理問題。小說以監獄和玫瑰花開場,以墓地結束,充滿豐富的象征意義。

《紅字》發表後獲得巨大成功,霍桑繼而創作了不少作品。其中《帶有七個尖角閣的房子》(1851)描寫品恩欽家族的祖先謀財害命而使後代遭到報應的故事,說明財富是禍患,“一代人的罪孽要殃及子孫”;這部小說也反映了資本主義發展初期的血腥掠奪。另一部小說《福穀傳奇》(1852)以布魯克家場生活為題材,表達了作者對這種社會改良嚐試的失望心情以及對狂熱的改革者的厭惡。皮爾斯當選為美國總統後,霍桑於1853年被任命為駐英國利物浦的領事。1857年後,霍桑僑居意大利,創作了另一部討論善惡問題的長篇小說《玉石雕像》(1860)。1860年霍桑返回美國,在康科德定居,堅持寫作。1864年,霍桑的健康惡化,在赴海外療養時,逝世於旅途的航船之中。

霍桑是一個思想上充滿矛盾的作家,新英格蘭的清教主義傳統對他影響很深。一方麵他反抗這個傳統,抨擊宗教狂熱和狹隘、虛偽的宗教信條;另一方麵他又受這個傳統的束縛,以加爾文教派的善惡觀念來認識整個世界。作家赫·梅爾維爾曾指出,他的作品中滲透著“加爾文教派的‘人性本質’和‘原罪’的觀念”。霍桑思想保守,對生產的發展和技術進步抱有抵觸情緒,對社會改革持懷疑態度,對當時蓬勃開展的廢奴運動不很理解。這些在他的作品中都有所流露。

霍桑的小說具有鮮明的藝術特色,馳騁的想象,神奇的象征,構成了濃厚的浪漫主義色彩。同時,霍桑還善於刻畫和描繪人物的心理狀態,揭示主要人物的病態心理或被抑製的思想感情。因此,霍桑被認為是美國文學史上浪漫主義小說和心理分析小說的開創者。朗費羅

朗費羅,1807年2月27日生於美國東北緬因州的沿海城市波特蘭。他的父親是一個律師,母親是一個詩歌愛好者。1822年,朗費羅進入緬因州的博多因學院讀書,學習希臘文、拉丁文,也學習法、意等現代語。1825年畢業後,受學院委托,赴歐洲學習深造。1829年回國,在博多因學院講授了6年現代語文。1835年,他接受了哈佛大學的聘請,並再度赴歐遊學。1836年在哈佛大學任教。

1839年,朗費羅出版第一部詩集《夜吟》,其中包括著名的《夜的讚歌》、《生命頌》、《群星之光》等音韻優美的抒情詩。1841年再出版詩集《歌謠及其他》,其中有故事詩《鎧甲骷髏》、《金星號遇難》,也有敘事中含有簡樸哲理的《鄉村鐵匠》、《向更高處攀登》等。詩中充溢了淬礪奮發的精神和樂觀情緒。這兩部詩集在大西洋兩岸風靡一時,朗費羅從此以詩人聞名於世。在組詩《奴役篇》(1842)中,他不僅寫了《奴隸的夢》、《奴隸的夜半歌聲》,而且也寫出了《警告》這樣的詩,預言被奴役的黑人終將象《舊約》中備受屈辱的大力士參孫一樣,“舉起手臂,把這個國家製度的基礎動搖”。

朗費羅於1845年發表詩集《布呂赫鍾樓及其他》,因收有《斯普林菲爾德的軍火庫》、《橋》、《努倫堡》和《布呂赫鍾樓》等佳篇而為人稱道。《海邊與爐邊》(1849)包含了詩人向讀者宣告創作意圖的《獻辭》以及通過造船的形象謳歌聯邦的締造的長詩《航船的建造》。

朗費羅的主要詩作包括3首長篇敘事詩,或“通俗史詩”:《伊凡吉林》、《海華沙之歌》和《邁爾斯·斯坦狄什的求婚》。《伊凡吉林》(1847)描寫阿卡迪亞的一個和平的村莊遭到法國殖民者的焚毀,少女伊凡吉林及其未婚夫被迫離開家鄉,流落失散,經過輾轉尋覓,終於在死亡中團聚。這首詩采用六音步無韻詩體,著意描繪寧靜的田園景色和劫後被拆散的戀人的痛苦。

1854年朗費羅辭去哈佛大學教職,專事創作。次年發表《海華沙之歌》。這是采用印第安人傳說而精心構思的4音步揚抑格長詩,寫西風之子即印第安人領袖海華沙·生克敵製勝的英雄業績,以及他結束部落混戰,教人民種植玉米,清理河道,消除疾病等重要貢獻。在美國文學史上這是描寫印第安人的第一部史詩,它的意義不容忽視;但詩的素材主要來源於斯庫爾克拉夫特的著作,作者缺乏直接的生活體驗;詩的韻律完全模仿芬蘭史詩《卡勒瓦拉》,當時雖然受到了讀者的讚賞,卻遭到後代一些評論家的責難。

《邁爾斯·斯坦狄什的求婚》(1858)根據普利茅斯移民的傳說改寫,大意是說一個軍官請好友代自己求婚,結果成全了別人。此詩當時在英美兩國受到熱烈的歡迎。

從1843年起,朗費羅夫婦在幽靜的克雷吉別墅中度過了17年幸福的家庭生活。1861年他的夫人不幸被火燒傷致死,這一直使他無比悲痛。為了擺脫精神上的重負,他投身於但丁的《神曲》的翻譯,還寫了6首關於但丁的十四行詩,是他最佳的詩作。

《路畔旅舍的故事》(1863)大體上仿效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第一首詩《保羅·裏維爾的夜奔》描敘獨立戰爭中平民的英雄保羅·裏維爾夜半騎馬奔馳,及時向起義民兵報告英軍偷襲的情報,是一首家喻戶曉的名篇。以《基督》命名的三部曲詩劇,著手於1851年,1872年完成,它的第1部《神聖的悲劇》描寫基督的時代,象征“希望”;第2部《金色的傳說》描寫中世紀,象征“信念”;第3部《新英格蘭悲劇》由殖民時期兩個民間傳說組成,象征“慈善”。

朗費羅晚年創作不輟,備受尊崇,牛津大學和劍橋大學曾分別授予他榮譽博士學位。他75歲生日那一天,美國各地的學校都舉行了慶祝。1882年3月24日朗費羅逝世。倫敦威斯敏斯特教堂詩人之角安放了他的胸像,他是獲得這種尊榮的第一位美國詩人。

朗費羅是19世紀美國傑出的詩人。100多年來,他的詩在美國和歐洲仍有廣大的讀者,獲得很高的聲譽。世界和平理事會把他列為1957年紀念的世界文化名人之一。詩歌技術嫻熟,音韻優美,通俗易懂,雅俗共賞,並被編入教科書譯成多種文字。惠特曼

惠特曼,1819年5月31日出生於美國長島。父親務農兼作木匠,因為不能糊口,五歲那年全家遷往紐約附近的布魯克林。老惠特曼從小就受啟蒙主義思想影響,推崇獨立革命時期的進步思想家托馬斯·潘恩,使惠特曼從小就受到民主主義思想的熏陶。惠特曼為生活所迫,8歲就步入社會,先後做過跑差、藝徒、排字工人、小學教師、記者、編輯、水泥匠等。惠特曼青年時代對民歌產生濃厚興趣、經常學習民歌,並且練習寫作。1846年2月至1848年1月之間,他擔任《布魯克林之鷹》的編輯。1848年去新奧爾良編輯報紙,不久回到布魯克林。此後的五、六年中,他幫助年邁的父親承建房屋。經營小書店、小印刷廠,自由散漫,隨意遊蕩;與少年時一樣,盡情地和船夫、領航員、馬車夫、機械工、漁夫、雜工等結交朋友。

《草葉集》是惠特曼的一部詩歌總集。1853年,《草葉集》第1版問世,收入了《自我之歌》、《大陸之歌》等戰前時期的12首詩。後來,惠特曼又對這部詩集進行多次修訂,至1892年,共出10版,成為包括296首詩的洋洋巨著。這首詩的內容幾乎包括了作者畢生的主要思想,是作者最重要的詩歌之一。詩中多次提到了草葉:草葉象征著一切平凡、普通的東西和平凡的普通人。詩的背景是紐約的街道和長島的海灘,反映了各勞動階層的生活:滿載著稻草的車車、船夫和挖蛤蠣的人、屠夫的小夥計、鐵匠、趕馬車的黑人、木工以及領航員、紡紗女郎、排字工人、築路者、拉纖者、妓女等等。詩人在詩中用十分漫柔的筆觸寫了一個逃亡中的黑奴形象。

《自我之歌》還表達了作者思想的其他重要方麵。他十分重視、而且也經常描寫人們極為自然的性生活,“我是肉體的詩人,也是靈魂的詩人。”他認為人的肉體和性行為沒有絲毫必須鄙視的地方。這在長期以來習慣於清教徒成規的美國體麵人的目光中是駭人聽聞、大逆不道的;當時承繼著新英格蘭文化傳統的著名詩人洛威爾和朗費羅對此都極不以為然,希望詩人把描寫性的部分從詩集中刪去,但是惠特曼卻斷然加以拒絕。

惠特曼自稱是個喜歡戶外生活的人。他虔誠地崇拜自己赤裸裸的、無罪的肉體。他認為性的結合就是肉體和靈魂的結合;靈與肉是人體不可分割的一個東西的兩個方麵。惠特曼思想中也有不少唯心主義和神秘主義的東西,在這裏表現為上帝和“宇宙靈魂”的存在。詩人並不信奉基督教,他有時把上帝叫作長兄或同誌,但有時他又認為有一個象愛默生的“超靈”那樣的上帝存在。這是一個抽象的原則,存在於萬物之中,因此每一個微小的生物或物件都包含著廣闊的世界,都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他自己也和萬物相通,因此“自己”或“自我”也是神聖的,而且每一個男人或女人也都有一個神聖的“自己”。與此相聯係的是他關於“死亡”的看法,他並不認為“死亡”就是一切的消滅,“死亡”恰好是一種屬於精神的、新生命的開始,而且是一種更高的生命。

第1版《草葉集》中有一篇重要的序言,其中誇大了年輕的美利堅共和國的巨大成就,但是作者的堅定的民主思想也表達得很清楚。

這薄薄一冊劃時代的詩集受到了普遍的冷遇。隻有愛默生給詩人寫了一封熱情洋溢的信:

“我認為它是美國從未有過的一部不同尋常的具有才識和智慧的作品……我因它而極為歡欣鼓舞。裏麵有無與倫比的內容,其說法也是無與倫比的……我向你的偉大事業的開端致敬。”

惠特曼從這封信中得到巨大的鼓舞。

1856年,第2版《草葉集》出版,共收詩32首。第1版的序言已為《在藍色的安大略湖畔》所代替。每一首詩也都有了題目,詩集中的佳作之一《給一個遭到挫敗的歐洲革命者》其實是獻給全世界的革命者,詩人鼓勵他們在遭到挫敗後必須再接再厲,因為自由終究要勝利,勝利偉大的,但是失敗也一樣偉大;而他自己則是一個支持“全世界每一個無畏的叛逆”的堅定不移的詩人。

《一路擺過布魯克林渡口》是詩人最優秀的作品之一。詩人寫渡口的繁忙景象,特別寫熙熙攘攘的來擺渡的人群,感到他和他們心心相印,和他們所想、所看到、所感受的完全一樣,和他們渾然一體。他不但在當前和他達到了精神上的一致,即在將來,在數代之後,亦複如此。這裏又表現出了惠特曼哲學思想中的“宇宙靈魂”、“極靈”的存在。

《闊斧之歌》的主人公是闊斧和它所創造的各種形象,它是拓荒者,在創造一個新世界。作品不但歌頌了闊斧的創業精神,也歌頌了“一切有進取心、有膽略的人們的美”,以及有“獨立精神,獨立的出發點,和依靠自己力量的行動的美”。詩中還穿插了一段對“偉大的城市”的描寫:偉大的城市不是一個物資多、數目大、體積和分量重的地方;偉大的城市必須既無奴隸又無主人,必須有最忠誠的朋友在那裏立足,必須是個兩性的白璧無瑕也站住了腳跟的地方。因此闊斧還有一個本來的重要任務,即創造一個理想的、真正民主的世界。

惠特曼在50年代後期和60年代曾草擬過許多演講詞,其中最重要的一篇是《論第十八屆總統選舉》,是在1856年總統大選之年寫成。惠特曼這時脫離了民主黨,支持新成立的反對奴隸製的共和黨及其總統候選人。他在演講詞中指責16、17屆總統完全支持奴隸主的利益,他要求消滅蓄奴製,甚至要求用武器人反對“逃亡奴隸法”,但是他常常把理想的美國描寫成小私有者的國家。他也諷刺了議會中的政客和官僚,要求青年工人進入國家機構。這篇文章直到1928年才出版。

1859年,《星期六周刊》的聖誕專號上刊出了惠特曼的一首優秀抒情詩《從永不休止地擺動者的搖籃裏》,這是一首愛情和死亡的頌歌。在發表這首詩的前後三年中,惠特曼和在紐約百老彙大街普發福餐館集會的一批文人過從甚密,其領袖人物是《星期六周刊》的主編亨利·克萊普。僅在1859至1860年一年之中,這家周刊就刊載了始終受著冷遇的惠特曼的大約25篇作品和評論惠特曼的文章。在餐館集會的全盛時代,惠特曼應波士頓一出版家之請印行了《草葉集》的第3版(1860),這本詩集算是第一次“正式出版”。集中有124首新詩,包括《從永不休止地擺動著的搖籃裏》和3組分別名為《民主之歌》、《亞當的子孫》、《蘆笛》的詩歌。開卷的第一首詩《從鮑瑪諾克開始》是自傳體長詩,詩人在這裏作為西方世界的一個嶄新人物出現。《民主之歌》包括16首新詩,較好的一首是《我聽見美洲在歌唱》。在《亞當的子孫》中,詩人認為失去樂園的不是亞當,而是他的子孫。他們本來是清白的,但卻自以為墮落,其實肉體是無罪的,應把它升華為精神的東西。《亞當的子孫》寫男女之間的情愛是肉體的;而《蘆笛》則寫男子之間的同誌友好關係,是精神的,是民本精神的基礎,同男女之間的情愛比更加熱烈而持久。用詩人自己的話來說,蘆笛是草類中葉片最大、最健壯的,而且清新,有芳香,是在水中成束生長的。“蘆笛”顯然是“草葉”的進一步發展,象征最堅毅、最能耐受風霜……的同誌愛的各種特點。這一組詩因為流露出同性相愛的情緒而受到當時文學界的強烈斥責。

南北戰爭期間,惠特曼作為一個堅定的民主戰士,顯示了他的深刻的人道主義本色。1862年底戰爭激烈進行時,他主動到華盛頓去充當護士,終日盡心護理病的兵士,以致嚴重損害了健康。他的生活十分艱苦,借抄寫度日,把節省下的錢用在傷病員身上。他充當護士將近兩年的時間中,大約接觸了10萬士兵,有許多後來還一直和他保持聯係。

戰後惠特曼在內政部的印第安事務局任小職員,不久局長發現他是《草葉集》的作者,把他解職;後來他在司法部長辦公室供職,工作8年。由於在內戰中受到了鍛煉;增加了閱曆,政治思想認識也得到了提高,他的創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1865年,惠特曼在紐約自費印行他在內戰後期寫的詩集《桴鼓集》,其中共收入新詩53首。幾個月之後他又出版了一本續集,其中有悼念林肯的名篇《最近紫丁香在庭院裏開放的時候》。

1867年的《草葉集》第4版隻有8首新詩,都是並不出色的短詩,但是收入了《鼓集》及其續集。值得注意的是1871年發表的長篇文章《民主遠景》,它總結了作者的文藝觀和政治主張。與第1版《草葉集》的序言相比,惠特曼在這篇文章中對於美國的民主製度有了深刻得多的認識。而對勞動人民和普通群眾的熱愛和信任則始終十分堅定,他認為未來的美國文化和民主國家要靠他們來創造,但是當時的狀況卻完全不理想。作者沒有在他的祖國見到真正的民主,他說:“我們經常使用‘民主’這個詞,但是我必須不厭其煩地重複說,這個詞的真實意義還在睡大覺,還絲毫沒有醒過來,雖然筆底和舌尖為了這兩個字發出了隆隆然憤怒的雷聲和風暴。這是個偉大的詞,我認為它的曆史還沒有寫下來,因為這部曆史還沒有上演。”惠特曼的這篇文章表明作者在思想上的成熟,它的風格也很有氣派。

《草葉集》的第5版在1871年和1872年各印刷了一次。第一次增收13首新詩,第二次收入一般評論家公認為詩人最後一首重要的長詩《通向印度之路》和少數幾首新詩,其中有《啊,法蘭西的明星》。惠特曼在這首詩中向以巴黎黎公社為最後高峰的法國革命浪潮致敬。他說:“法蘭西之星不僅僅屬於法國,目前這場戰鬥和大膽進取是為了自由,為了理想,為了四海之內皆變成兄弟,為了使暴君和僧侶膽戰心涼。”巴黎公社隻持續了一周,但是作者認為法蘭西之星十分美麗,明亮,金光閃閃,將永遠放射光輝。《通向印度之路》歌頌了三項剛剛完成的重大工程:蘇伊士運河的鑿通,在水路上貫通了歐亞兩洲;北太平洋鐵路的建成,連接了美國大陸的東西兩端;橫貫太平洋和大西洋的海底電纜的鋪設。這三大工程完全接通了東西半球,顯示了科學技術的威力,具有社會政治意義,而對惠特曼說來還具有哲學意義。長詩描寫現代科學技術把空間縮短了:“遠的變近了,不同的地域焊接在一起了”;也把時間銜接起來了——過去的古老的東方和現代的年輕的西方連接在一起。作者還描寫了由蘇伊士運河開創的海上活動、太平洋鐵路所擔負的運輸和沿路瑰麗的自然環境;歐亞連接在一起實現了當年哥倫布想找一條到達印度的通道卻找到了新大陸時的那種理想。

惠特曼認為,在精神領域裏,詩人也要做工程師們;在物質領域裏的工作,自然與人類不應再有隔閡。“一切分離與空隙必須掛起鉤來,必須連接起來”。詩人和他的靈魂還渴望和上帝合一;他認為能夠航行到的目的地應比印度遙遠得多。“啊,必須朝更遠更遠的方向扯起風帆!”

惠特曼在編印各版《草葉集》時,經常變動詩篇的前後次序。他編排的原則不是按詩篇寫作時間的先後,而是按照它們的內容、主題分類。他還隨時更動某些詩篇或某組詩篇的前後次序。但是按照第5版第一次印刷的內容和編排來看,已經象是最後的一次安排。1873年他身患癱瘓症,後來始終沒有恢複健康,他的寫作能力從此也一蹶不振。但他的樂觀主義,對生活的熱愛和敏感,他的民主理想等還是至死不衰,1884年3月他在卡姆登買下一所小屋,並在那裏終老。他的晚年鬱鬱不得誌,除編印了幾個版本外,偶爾寫些詩文,在英美兩地的報刊發表。

1876年他出版了《草葉集》的第6版,以紀念獨立宣言的一百周年。這是一部包括散文作品在內的兩卷集,第一卷即第5版的內容,第二卷他取名為《兩條小溪》,包括散文、18首新詩、第5版的《通向印度之路》和附詩,詩句趨向於抽象。《草葉集》的第7版(1881~1882),它的文字、每首詩的題目和排列的先後次序,都已最後審定。而惠特曼還是繼續寫詩,直至1892年去世。他最後的詩作被列為“附詩一”(1888~1889)、“附詩二”(1892);他還囑咐他的死後遺作可列為“附詩三”,以使第7版保持原狀,不可更動。第7版《草葉集》的另一個特點是,它是唯一由知名的出版商正式出版的本子。第7版共收20首新詩,都是短詩,沒有佳作。

1882年詩人出版了他的散文集《典型的日子》,其中包括《民主遠景》一文。1888年出版的《十一月枝丫》,收入62首新詩和一些文章,序言題為《回顧曾經走過的道路》,其中的詩篇後來收入《草葉集》的第8版(1889),並成為“附詩一”。1891年費城的出版家出版惠特曼的新作《再見吧,我的幻想》,其小的詩篇成為《草葉集》的“附詩二”;《草葉集》的第9版(1892)包括、“附詩一”、《七十之年》和“附詩二”《再見吧,我的幻想》。詩人去世後的遺詩《老年的回聲》,作為“附詩”,見1897至1898年出版的集子,後來的個集也都收入。現在通用的全集,是所謂“臨終版”,即1892年出版的第9版。

惠特曼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作家,他並不崇拜古老的歐洲文明,而是全心全意為建立美國式的、民主的文學而奮鬥。但是他也不是沙文主義者,他十分關心歐洲的革命運動,曾寫過不少詩歌加以鼓勵和祝賀,他是個熱情的國際主義者。

惠特曼詩歌的藝術風格和傳統的詩體大不相同,他一生熱愛意大利歌劇、演講術和大海的滔滔浪聲,西方學者指出這是惠特曼詩歌的音律的主要來源。他隻寫過極少幾首用傳統詩法的詩歌,如流行的悼念林肯之歌《啊,船長啊,我的船長!》。他的詩行比較接近口語和散文詩的節奏,沒有韻,也沒有極為規律的重音,因而更加接近於他所要表達的思想感情。他的詩歌經得起推敲,而他的散文則常常顯得粗獷、鬆散而龐雜。他的思想感情和泛神論的宇宙觀,不大肯受傳統習慣的約束和限製,但他的詩體仍有規律可尋,一個比較顯著的特點是思想、形象和用詞、造句上的平行法。最淺顯的平行法是兩行或多行的語法結構相同或每行中的思想相類似,甚至詞類也相同。更加常見的是每一句的句首是同一個詞、詞類,或同一個短句,這種形式成為惠特曼常用的列舉法——一連串類似的形象、動作或內容排列在一起,或多或少。詩句沒有傳統的一定數量的重音,但仍有節奏,有如海浪的節奏,口語的節奏,朗誦的節奏。一句詩不一定以重音為單位,而可以用思想、語調、標點符號或停頓為單位;一節詩或整首詩不一定按邏輯構成,而是由弱到強,由少到多,通過累積過程直到高潮。此外,也有整首詩的結構模擬意大利歌劇的形式。但不論是他抒發的思想感情,還是詩體形式,都是“離經叛道”、大膽創新的。

惠特曼的詩歌對我國五四運動以後的新詩創作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郭沫若譯過惠特曼的一些詩,從他的《地球,我的母親》等詩中可以看出受惠特曼影響的痕跡。

惠特曼是19世紀美國傑出的詩人,他的創作具有鮮明的民主色彩和樂觀精神,反映出美國資本主義上升時期廣大人民的情緒和願望。他的詩歌以其民主的內容和革新的形式對美國以至世界的詩壇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惠特曼於1892年逝世。狄更生

狄更生,1830年12月10日出生於馬薩諸塞州阿默斯特鎮一個律師家庭,父親任國會議員。她從小受到正統的宗教的教育,青少年時代的生活單調而平靜,很少外出,僅作過一次旅行。20歲開始寫詩,早期的詩大都已散失。1858年後閉門不出,70年代後幾乎不出房門,文學史上稱她為“阿默斯特的女尼”。研究者至今仍不明白她長期隱居的原因。

她在孤獨中埋頭寫詩,留下詩稿1775首。在她生前隻有7首詩被朋友從她的信件中抄錄出發表。她年輕時曾接觸到愛默生的思想,愛默生反對權威、崇尚直覺的觀點,使她與正統的宗教感情發生衝突,處於對宗教的虔誠與懷疑的矛盾之中。她的詩主要寫高傲的孤獨、對宗教追求的失望、死的安詳等,反映了複雜的心理狀態。她的詩稿沒有注明創作的日期,在隱居寫詩的30年中,詩的風格和題材也沒有明顯的變化,所以她的作品的年代都是編者所加。

據某些研究者估計,在50年代末至60年代上半期她寫了800首詩,她的最佳之作大多出於這個時期。她的詩在形式上富於獨創性,大多使用17世紀英國宗教聖歌作者艾薩克·沃茨的傳統格律形式,但又作了許多變化,例如在詩句中使用許多短破折號,既可代替標點,又使正常的抑揚格音步節奏產生突兀的起伏跳動。她的詩大多押半韻,即聽來似乎有韻,而實際上並不嚴格押相同的韻。形式上這些革新使她的詩避免19世紀維多利亞時期詩的風格中甜膩圓熟的音調,而具有許多現代派詩人所刻意追求的粗糙美。她的詩也擺脫了浪漫主義詩歌的直抒胸臆或感歎,善於用獨特的形象和比喻,以表現複雜的內心活動。

狄更生還寫過許多本書,但大多都於詩的內容一樣,也說她生活的狹隘。

狄更生於1886年5月15日逝世。她的親友於19世紀末發表她的遺詩3集,但卻逐漸為人所遺記。到美國現代詩的興起,她作為現代詩的先驅者得到歡迎,對她的研究也成了美國現代文學批評的熱門。馬克·吐溫

馬克·吐溫,原名塞繆爾·朗赫恩·克萊門斯,1835年11月31日生在密蘇裏州佛羅裏達鎮,長在密西西比河上的小城漢尼拔。父親是個不得意的鄉村律師和店主。1851年他在哥哥歐萊恩開辦的報館中充當排字工人,並開始學習寫作幽默小品。1853年後在美國中西部和東部做排字工人。1856年去新奧爾良,想轉道去巴西,在乘船沿密西西比河南下時遇見老舵手賀拉斯·畢克斯比,拜他為師,18個月出師後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直至內戰爆發,水路交通斷絕,在戰爭中他曾一度參加南軍。

1861年歐萊恩被林肯總統派去西部內華達領地政府任秘書,他隨同前往,試圖在經營木材業與礦業中發財致富,均未成功,便轉而以寫文章為生。1862年馬克·吐溫在內華達弗吉尼亞城一家報館工作。1863年,他開始使用“馬克·吐溫”的筆名。這個詞是密西西比河水手的行話,意思是“12英尺深”,指水的深度足使航船通行無阻。1864年,他在舊金山結識幽默作家阿·沃德和小說家布·哈特,得到他們的鼓勵和幫助,提高了寫作的本領。1865年在紐約一家雜誌發表幽默故事《卡拉韋拉斯縣馳名的跳蛙》。該故事根據一個流行已久的傳說改寫,生動地表現了當時在開發中的美國西部所特有的幽默的風格,加上突出的運用口語的文風,使他一舉聞名。此後馬克·吐溫經常為報刊撰寫幽默文章。1867年馬克·吐溫作為記者乘“桂格城”號輪船隨一批旅遊者去歐洲和巴勒斯坦旅行。他寫的報道後來輯成《傻子國外旅行記》(1869),此書嘲笑了歐洲的封建殘餘和宗教愚昧,也諷刺了富有的美國旅遊者的庸俗無知。

1870年馬克·吐溫與奧莉薇婭·蘭登結婚,她是紐約州一個資本家的女兒。這段婚姻對馬克·吐溫的影響如何,曆來有兩種見解:一種認為他的妻子成了他的作品的檢察官,妨礙他偏於粗獷的才能的發揮;多數人則認為這段婚姻不妨礙他的創作,反而是相輔相成,十分美滿。

馬克·吐溫婚後居住在布法羅,自己編輯發行《快報》,一年後因賠錢過多而出讓。1872年他出版了《艱苦歲月》一書。該書反映了他在西部新開發地區的生活經曆,其中記載了一些奇聞軼事,特別是富有美國西部特色的幽默故事。1873年他同查·沃納合作出版了第一部長篇小說《鍍金時代》。這部小說諷刺了美國內戰後資本主義迅速發展時社會上投機暴發以及政治腐敗的情況。其中描寫了兩個著名的人物:賽勒斯上校彬彬有禮,慷慨好客,雖貧無一文,但充滿輕易致富的幻想;參議員狄爾華綏是政客,滿口仁義道德,其實投機欺詐,無所不為。這兩個人物是“鍍金時代”的精神體現。

1871年馬克·吐溫舉家移居東部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這時他已成為有名的作家和幽默演說家。在以後的20年裏,他常和一些文人來往,也受到了他們的影響,這20年也是他創作的豐收時代。1875年馬克·吐溫應豪威爾斯之約,為《大西洋月刊》撰文。他以早年在密西西比河上做舵手的生活為題材,寫了7篇文章,後彙集成書,名為《密西西比河的往事》。這本書用自傳體的形式,以幽默的筆法,現實主義和浪漫主義結合的風格,把密西西比河和河邊小鎮上的生活寫得生動感人。8年後,他回到家鄉,把這本書擴充成為《密西西比河上》(1883),其中特別有價值的是記載了他早年在船上時與舵手們聯合起來成立協會,為保護自身的經濟利益與船長作鬥爭的事跡。此後密西西比河和在家鄉漢尼拔的童年生活常常成為他的幾本傑作的題材來源。

1876年,長篇小說《湯姆·索耶曆險記》。小說雖然是以密西西比河上某小鎮為背景的少年讀物,但為任何年齡的讀者所喜愛。書中寫淘氣的湯姆和他的夥伴哈克貝裏·費恩以及湯姆的女友貝姬·撒切爾的許多故事,不少是作者的親身經曆,有許多合乎孩子心理的有趣情節。書中也諷刺了宗教的偽善,但結尾寫湯姆和哈克貝裏發現藏金致富,哈克貝裏又被一個有錢的寡婦收為義子,卻落入俗套。

馬克·吐溫的另一部重要的小說《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於1876年開始執筆,1884年出版。這部小說得到批評家的高度評價,深受國內外讀者的歡迎,同時也不斷遭到查禁。英國詩人托·艾略特說,這部小說在英美兩國開創了新文風,是“英語的新發現”。他還認為哈克貝裏·費恩的形象是永恒的,可以同奧德修斯、浮士德、堂吉訶德、唐璜、哈姆雷特等相比。美國小說家海明威說:“全部美國文學起源於馬克·吐溫的一本叫做《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的書。……這是我們所有的書中最好的一本書。”福克納在50年代也表示了類似的意見。

馬克·吐溫1889年出版的《亞瑟王朝廷上的康涅狄格州美國人》和《王子與貧兒》(1881)都是以英國為背景諷刺封建製度和宗教的長篇小說。

1894年,馬克·吐溫出版的《傻瓜威爾遜》,塑造的是一個富有鬥爭性的女黑奴羅克西的形象。在這前後,他的家庭遭到不幸:兩個女兒一病一死,妻子的健康逐漸惡化;他因投資製造自動排字機失敗而破產,為了償還債務,他外出旅行演講,訪問了夏威夷、新西蘭、澳大利亞、印度和南美等地。1897年寫成《赤道旅行記》,諷刺並譴責了帝國主義對殖民地人民的壓迫。反對帝國主義成為他以後創作的中心思想。

1896年出版的《貞德傳》,描寫15世紀法國民族女英雄貞德的一生。馬克·吐溫自稱這是他最好的也是他最喜愛的一本書。在他的筆下,貞德是人民的女英雄,也是理想的美德化身,最後卻被國王查理出賣,喪生於愚昧落後的教會之手。這是馬克·吐溫唯一的一本非幽默作品,他怕讀者誤會他創作的本意,出版時用了別的筆名。

1898年馬克·吐溫還清了全部債務。1900年10月,在離開美國旅居歐洲幾近十年之後,他全家回到美國,受到熱烈歡迎,成為文藝界的領袖。1900年以後發表的許多時論作品,鋒芒仍未稍減。如抨擊帝國主義及其工具傳教士而頌揚中國義和團運動的《給在黑暗中的人》(1901),批判美國鎮壓菲律賓民族獨立運動的《為芬斯頓將軍辯護》(1902),斥責比利時對剛果進行滅絕人性的侵略的《萊奧波爾德國王的獨白》(1905),揭露沙俄侵略的《沙皇的獨白》(1905),反對國內對黑人的歧視和私刑的《私刑合眾國》,反對非正義戰爭的《戰爭祈禱文》等,都是富有戰鬥性的作品。

1904年,妻子奧莉薇婭在意大利逝世。馬克·吐溫也進入了事業的最後階段。他早期作品如《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中已有表現的對“人類”的悲觀情緒,此時成了他一些作品的主調。中篇小說《敗壞了哈德萊堡的人》(1900),散文《人是怎麼回事》(1906),故事《神秘的來客》(1916)等都有反映。晚年最重要的著作是他口授、由他的秘書筆錄的《自傳》。他於1910年4月21日去世。

馬克·吐溫出身寒微,通過寫作而變成富有,享有盛名,他的心卻和普通人民始終在一起。1907年他赴英國接受牛津大學名譽學位時,受到碼頭工人的歡迎,他認為這是一種最可貴的愛,因為它來自“人民”,來自“我自己的階級”。他的作品充滿對人民,尤其是對被壓迫被剝削人民的熱愛和對偽善者、剝削者、壓迫者的憤恨。他的幽默以及作品中使用的語言,是他對美國文學的貢獻,而兩者都紮根於人民。他的最重要的創作源泉是密西西比河和他在河上的生活,因而他被稱為美國“文學中的林肯”。在中國,馬克·吐溫也是深受歡迎的作家。

馬克·吐溫的作品中最受世界人民喜愛的就是《哈克貝裏·費恩曆險記》。這部小說中所描寫的事情發生在美國南北戰爭之前。作者通過一個名叫哈克貝裏的白人孩子幫助黑奴吉姆逃亡的故事,描繪了19世紀中葉美國中西部生活的各個側麵,揭露和諷刺了美國文明社會的醜惡現實,尤其對腐朽的蓄奴製度予以憤怒的譴責和批判。作品的思想傾向集中地體現在主人公哈克貝裏的身上。

哈克貝裏從小就是一個無家可歸的流浪兒,他沒有受過文明的教化,不必到教堂去祈禱,也不必穿上體麵的衣服,學那些文雅的舉止。他喜歡獨立的生活,本是個自由自在的孩子。後來,好心的道格拉斯寡婦收養了他,教他讀書,送他進學校,一心想把他教成一個斯文體麵,循規蹈矩的“模範”兒童,以便他將來能成為一個“文明人”。可是,哈克厭惡小市民呆滯的生活和虛偽的客套,覺得在他的保護人家裏過日子“太悶氣”,簡直是“一天到晚活受罪”。他不斷地逃學,還跑到樹林裏去睡覺,表示隻要能“換換空氣”,寧肯到“地獄”裏去。對於世人所景仰的上流社會,哈克並不以為然。他非但不願做體麵的紳士,就是讓他和“有身份的人”呆在一起,他也會覺得“渾身發癢”。他對周圍的一切保持著一個純潔的兒童所特有的好奇和敏感,憑著自己的親身感受判斷其正確與否,甚至對神聖的宗教信條他也提出了疑問:“要是一個人能禱告什麼就有什麼,那為什麼猶肯·韋恩賣豬肉虧的錢賺不回來呢?為什麼寡婦讓人偷掉的銀鼻煙盒兒求不回來呢?為什麼華傑小姐不能胖起來呢?不,我心想,禱告根本就沒有什麼道理。”哈克終於因為忍受不了死氣沉沉的生活和文明的教化,從那個環境中逃了出來,去尋求自己理想中的自由生活。在馬克·吐溫筆下,哈克與這個呆板的社會規範格格不入,這才使得他免於被環境所敗壞,保持了他淳樸、正直、善良的性格和清醒、敏感的頭腦,出落得更加天真可愛。

但是,作為一個在這樣的社會中長大的十二、三歲的孩子,他不可能不受環境的影響。作者如實地反映了哈克思想中的矛盾,更加強了這個人物的真實性——當哈克與吉姆相遇,並且和他乘著一隻木排在密西西比河上逃亡時,他不得不麵對當時嚴峻的社會道德問題——如何對待種族歧視和蓄奴製度的問題。這時,社會環境所強加給他幼小心靈的傳統觀念與他正直、善良的性格激烈地衝突起來。在這種激烈的思想鬥爭過程中,哈克的叛逆性格才真正成長起來。

吉姆逃亡是為了躲避被賣到南方去的悲慘命運。當時,蓄奴製在美國南部占統治地位,這種統治比中部要殘酷得多。在南方的種植園裏,黑奴被當作牛馬役使,即便是最強壯的勞力,經過七、八年的折磨,也就被榨幹了血汗,淒慘地死去了。正如馬克·吐溫所說:“……無論對於我們白人,還是對於黑人來說,南方的農場都純粹是地獄,再沒有更溫和的字眼可以形容它了。”正是出於憐憫和同情,哈克願意幫助一個將要被拋進“地獄”的人去爭取自由。可是起初他並沒有把吉姆當作一個具有人的尊嚴的同伴來看待,他總是戲弄他,取笑他。後來,他發現吉姆善良,忠厚;對待自己有時象朋友那樣誠懇,有時又象父親那樣關切;發現他“也跟白種人一樣”,“惦記著自己的家裏人”,和白種人一樣具有作為一個真正的人的尊嚴。於是,哈克否定了社會灌輸給他的種族偏見,做出了自己的判斷——吉姆“倒是一個挺好的黑人哩”。有一次,因為惡作劇而受到吉姆的埋怨,哈克自覺慚愧,“簡直恨不得去親親他的腳”。從此,哈克再也沒有取笑吉姆,兩人成了知心朋友。

然而,在快到“自由州”的時候,蓄奴製的觀念又開始一次次地折磨小哈克了。被他稱作“良心”的那種東西在不時地警告他:拐走主人的財產是大逆不道。每當他聽到吉姆為盼望自由而歡呼時,他就感到“渾身連發抖帶發燒。”往日學校的教導也象瘟疫一樣總是纏著他,老是有個什麼東西對他說:“誰要是象你那樣,幹出拐逃黑人的事來,就得到陰間去下油鍋。”在哈克麵前,告發吉姆是一條符合上帝意旨的“正路”,而幫助他逃跑則是一條通向“地獄”的邪路。在這岔路口上,哈克戰栗了。

哈克的這種心理矛盾真實地反映了南北戰爭前奴隸製觀念在一個善良孩子的心靈上所投下的陰影。馬克·吐溫就有過這樣的親身感受。馬克·吐溫6歲那年,他的父親曾以地方法官的身份,參與對三個教唆奴隸逃跑的廢奴主義者的審判。當時有許多本地人在場,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威脅這三個白人,要把他們拉出去吊死。最後,在公眾的歡呼聲中,法官判處他們12年苦役。1895年馬克·吐溫在他的劄記中寫道:

“在過去那些奴隸製的日子裏,全鎮的人都讚許這一件事,那就是奴隸財產的不可侵犯的神聖性。幫助偷一匹馬或一頭牛是一樁低劣的罪行,而幫助一個被追捕的奴隸,……或是在有機會馬上告發他時猶豫不決,則是一樁更卑鄙的罪行,那就帶上了一個汙點,一個洗刷不掉的汙點。追捕奴隸的人持有這種觀點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有可觀的賞金;但是窮苦的人們持有這種觀念,……而且是帶著熱烈的、不妥協的情緒,這是在我們久遠的今天所不能理解的。那時,這種觀念對我來說似乎理所當然;而且哈克……讚同它也是非常自然的,盡管在今天看來是那樣荒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