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河的汙染(1 / 1)

淮河的汙染

1994年7月23日,淮河下遊發生特大汙染事故。7月上旬至7月中旬,淮河支流沙河、潁河流域普降暴雨。為防止洪災,河南省開閘向下遊放水,由於河南省境內的沙河、潁河汙染嚴重,開閘放水時造成大量汙水下泄,19日洪、汙水到達安徽蚌埠。20日淩晨3時,蚌埠閘開閘下泄汙水2億立方米,在淮河幹流上形成70千米長的汙水團帶。23日下午,汙水前鋒進入江蘇淮陰,造成淮陰市淮河下遊特大汙染事故。這次汙染事故具有汙水量大,流速小和汙染物濃度高,毒性大等特點。汙水所到之處,自來水廠停產,魚類死亡。直接經濟損失達2億元,還使江蘇、安徽150多萬人的飲水發生困難。

淮河汙染已引起了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1994年5月,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在蚌埠市召開沿淮四省人大、政府和國家11個部委負責人的會議。8月,國家環境保護局在淮陰市召開淮河水汙染事故現場會。1995年8月,國務院發布第183號令,由李鵬總理親自簽署。具體包括:杜絕新汙染源的產生,禁止在淮河流域興建化工和造紙企業;在1996年6月底之前,全部關閉5000噸以下的造紙廠;1997年實現全流域工業汙染源達標排放;2000年使淮河變清。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淮河流域內河南、安徽、江蘇、山東四省加強了淮河流域水汙染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明確目標,製定計劃,抓住重點,認真貫徹、落實各項防汙措施,已取得了許多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