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簡稱PE)是一種金融安排,它是股本投資的一種類型。從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角度觀察,企業外部融資是否需要進行股本融資服從於MM定理,並取決於資產負債率。而在特定的曆史時期,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是一定的,從而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在內的股本融資僅是一種正常的金融工具。但是在中國,近年來這種金融工具卻備受青睞,其原因在於中國的具體國情。
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作為社會主義國家,正從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轉軌;作為發展中國家,正從傳統的農業經濟向現代工業經濟轉軌。這種雙重轉軌使得企業麵臨這樣一種局麵:麵對工業化的強勁需求,傳統的國有企業資本投入不足,新興的民營企業需要資本的原始積累,其結果不得不依靠借入資金經營。但是無論是國有企業還是民營企業,在負債率居高不下的情況下,它們對股本的渴求與日俱增,從而不斷推動著中國股本融資市場的發展。除利用上市等公開募集形式外,私募股權投資也成為推動企業改革與發展的一道引人注目的風景線。
早在改革開放初期,私募股權投資已開始萌芽。那時,在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農民集資入股,興辦鄉鎮企業,成為私募股權投資的早期形式。進入20世紀90年代,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海外成立了一係列對華投資的私募股權基金,並成為中國外商直接投資的主力之一。受此鼓勵,國內亦開始探討建立規範的人民幣私募股權基金。但作為一種處於雙重轉軌經濟體中的金融投資工具,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既麵臨深化體製改革的任務,又麵臨促進經濟發展的使命,多重任務與使命使其隻能通過試驗與摸索取得經驗,產業投資基金便是私募發展過程中不斷試驗與摸索的產物,其最早的樣本之一是“青海鹽湖鉀肥產業基金”。1996年原國家體改委研究所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聯合組成課題組,進行方案規劃和設計,期望以此為契機,一方麵推動西部經濟發展,另一方麵通過試驗形成政策和法律規範。雖然,“青海鹽湖鉀肥產業基金”最終不無遺憾地胎死腹中,其項目僅成為柴達木循環經濟實驗區的基礎,但是圍繞這一探討所形成的思路、政策預案及相應的規範條款卻成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鋪路石。
進入21世紀,中國加入了WTO,國內外環境,尤其是金融市場環境有了很大的改善,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條件也逐漸趨於成熟,包括風險投資在內的外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落戶內地,各類型的內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如雨後春筍般紛紛誕生。其中探索多年的產業投資基金因渤海產業基金的呱呱落地而打開僵局,並以此為契機,開創了中國本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今日之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