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隊裏每周五的下午都是政治思想學習課,大部分時間有連隊的指導員來講課,連隊裏的其他領導也會時而來講課的。
在三樓的大教室裏,裏麵坐滿了軍兵們。指導員站在講台上,背對著軍兵們,正在黑板上寫著上課的大綱。他邊寫邊說到:“今天我們學習我國的《兵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經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2次會議通過,1984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公布;根據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3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決定》第3次修正。《兵役法》分總則、平時征集、士兵的現役和預備役、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軍隊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民兵、預備役人員的軍事訓練、普通高等學校和普通高中學生的軍事訓練、戰時兵員動員、現役軍人的待遇和退出現役的安置、法律責任、附則12章74條,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天的課就上到這裏,下麵我說件事。根據上級領導的安排,明天早晨正常時間出操,大家在樓下集合好了,一起帶到操場上。明天上級領導將親自來檢查我們內務衛生情況。明天大家必須著裝規範,從頭發到腳下的襪子鞋子。還有個人衛生問題,手指甲胡子各個方麵。等會下課後,各班合理的安排人員理發。各班的內務必須整理好,整理不好的班長受罰。班排表現不好的,排長受罰。如果連隊的表現不能讓領導滿意,我和連長受罰。各班長都不是第一次檢查內務了,都知道檢查的標準。嚴格按照內務條令條例,我希望明天我能夠展現我們軍人的風采,表現出我們作為軍人的氣質。今天晚上八點鍾的時候全連集合,我們先自己檢查一遍,大家聽明白了沒有?”
“明白了!”底下的新兵們回答道。
“下課!”
常林和同班的戰友跟著班長李亮回到了班裏,李亮把上課的筆記本放在床頭櫃上:“大家把本子放下,集合下。”走到了房間中央。
“立正,向右看齊,向前看,稍息。剛才指導員也說了,明天領導來檢查個人內務衛生情況。現在我把檢查的標準和大家說下了,我們從頭發開始。內務條令條例規定:軍人的頭發不得超過五公分,我們當然是越短越好了,什麼原因了?當你在戰場上頭部受傷了容易找到傷口好包紮,戰場上可沒有剪刀給你剪頭發了。我們班頭發全部理三公分以下,等下有位你們的班長來給你們理發,他是我去年帶的兵。在當兵之前是著名的發型師,你們可是享受領導們的待遇了,平時他隻是給領導們理發,等下會過來給你們理發,每個人都要去。著裝標準我就不說了,平時說的最多了。手指甲全部剪一遍,任何人不得留有指甲。我這裏有指甲剪,等下我拿給你們。襪子是深綠色襪子,不要穿你們從地方上帶的襪子。鞋,明天全部穿迷彩鞋。內褲也全換成部隊裏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