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歌
詩歌是最古老的文學體裁,是文學的一大樣式,也是最基本的一種文學體裁。我國古代,把不入樂的稱為詩,入樂的稱為歌。現在統稱為詩歌。《詩經》《楚辭》、漢樂府及其後的唐詩是我國詩歌作品中的精華。著名的古希臘荷馬史詩《伊利亞特》《奧賽羅》是歐洲產生最早的詩歌作品。
詩歌要求內容高度集中、概括,具有強烈的感情和豐富的想象。語言精練、準確、富有表現力,具有鮮明的節奏、和諧的韻律,分行排列。創作上多采用比興、誇張、擬人、反複、比喻等藝術手法。
詩歌種類很多,按形式分,可分為格律詩和自由詩;按內容分,可分為抒情詩和敘述詩;按與其他體裁的結合分,又分為散文詩、寓言詩、童話詩;按時代發展分,又分為古詩、近體詩、新詩。
古詩
廣義的“古詩”是指“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前的一切用古漢語寫成的詩。分“古體詩”和“近體詩”兩大部分。所謂“古”和“近”,是就唐代而言的。唐代形成了一種“格律詩”,當時人稱為“近體”,那麼對唐以前的詩,便稱為“古體”了。狹義的古詩就是指唐以前的詩,這裏的古詩指的是狹義上的古詩。
近體詩
近體詩萌芽於南北朝,形成於唐代的“格律詩”。其特點是:章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聲,平仄、押韻、對仗都有一定的規律。它包括“律詩”、“絕句”、“排律”三種。
律詩
因其格律嚴格而得名。它起源於南北朝,成熟於唐初,每首八句,每句字數五言或七言,簡稱五律、七律。(五律:向月穿針易,臨風整線難。——祖詠《七夕》;七律:無邊落木蕭蕭下,不盡長江滾滾來。——杜甫《登高》)用字講究平仄,雙句押韻,首句可押可不押。一般三、四兩句和五、六兩句必須對仗。十句以上的稱為“排律”或“長律”,如《孔雀東南飛》《長恨歌》等。
絕句
絕句又稱“絕詩”“截句”“斷句”。句數定為四句,等於律詩減半。以五言、七言為主,簡稱五絕、七絕。平仄、押韻也有一定規則。絕句於唐初定型,唐代以前的絕句,雖然也要求押韻,但平仄較自由。為了與近體詩中的絕句相區別,一般稱其為“古絕句”。
如:“家本青山上,好上青山上;青山不可上,一上一惆悵。”近體絕句嚴格講究聲律,如:白日依山盡,黃河入海流。欲窮千裏目,更上一層樓。
新詩
新詩又稱“現代詩”,與舊體詩相對而言,一般指“五四”運動以來產生的新體詩歌,包括現代格律詩、散文詩、自由詩等。特點是衝破了舊體詩格律的限製,采用與口語接近的白話和現代陰韻,在用韻、平仄、對仗、句式上沒有嚴格規定。形式大體整齊、押韻自由、生動活潑,便於表現複雜的現代生活和思想感情。
詞
詞是產生於唐而興盛於宋的一種新詩體。它原是一種按照樂曲節拍創製的、句子長短不齊的歌詞,後來逐漸與音樂脫離,成為一種固定格式的、與詩歌並行的詩歌體。
因為詞本來是配樂演唱的,所以又稱為“曲子詞”“樂府”等,如敦煌石窟發現的《敦煌曲子詞》和蘇軾的《東坡樂府》。因為詞的句子長短不齊,所以又叫“長短句”,如辛棄疾的《稼軒長短句》。
與詩相比,詞有明顯的特點。首先,詞的音樂性比較強,因為它本來就是配樂歌唱的,現在雖然與樂分離,但讀起來仍琅琅上口,與詩有著不同的韻味。其次,詞有固定的詞牌、格律。句數、字數、平仄、押韻等比詩的規定更嚴格,更長於委婉抒情。詞的不同特點和長處,使它成為五七言詩以外另辟蹊徑的一種新詩體。
詞最初是酒筵歌席上歌女唱的小曲。這種小曲,當時稱為令曲。令曲最多不過五六十個字。北宋中期,文人柳永、周邦彥等人創造了長篇的詞調,每首詞多至一百數十字。這種詞,稱為慢詞。慢詞,中間還經過引、近的階段。例如“清波引”“祝英台近”、“臨江仙”、“風入鬆”之類,它們字數比令曲多,比慢詞少,平均每首為七八個字。宋代人把詞分為令、慢兩類,引、近屬於令曲。明代的張挺分為三類:令詞日小令,引、近日中調,慢詞日長調,而且他規定了五十六字以下為小令,五十六字至九十字為中調,九十字以上為長調。從此以後,明清兩代的詞選集,差不多都依此分類。按其風格為婉約派和豪放派。
小說
小說是文學體裁的一大類別,是以人物形象的刻畫為中心,通過完整的故事情節和具體環境的描寫來反映現實生活的敘事作品。人物、情節、環境是小說的三大要素。它不受時間、空間和真人真事的局限,充分運用虛構和想象,以敘述、描寫、抒情、議論等表現手法,細致而多方麵地刻畫人物性格,生動完整地表現錯綜複雜的矛盾衝突,以及社會環境、自然環境。
小說的分類比較複雜,就題材的時代分,有曆史小說、現代小說等。就題材的內容分,有戰爭小說、愛情小說、科學幻想小說、偵探小說等。就文體的區別分,有白話小說、文言小說、日記體小說、章回小說、書信體小說等。通常是根據小說的長短、容量的大小、人物的多少、情節的繁簡,把它分為長篇、中篇、短篇三類。還有一類篇幅更小的微型小說,又稱小小說。
白話小說
宋、元時期,開封、杭州等地“說話”藝術盛行,由此產生“話本小說”。這也是最早的白話小說形式,這種小說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短篇白話故事,篇幅較短,基本用口語敘述,有虛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