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初郊,內侍請以黃金為大裘匣,度所用止數百兩。然議者皆以為郊費大,不應複於故事外妄費。一日,上謂執政曰:“大裘匣是不可邪?”楚公對曰:“大裘尚質,誠不當加飾。”上忽變色,曰:“如此,可便罷之,受不得豐稷煎炒矣。”楚公退謂韓、曾二公曰:“使如相之者,常在經筵,人主豈複有過舉邪!”豐公是時蓋為工部尚書,以本職爭論雲。
元符庚辰夏、秋間,豐清敏公為中丞,楚公權吏部尚書。一日,見曾子宣於西府,色極不樂。“豐相之乃如此不曉事,方幸可回,又壞事矣。近者對,乃論司馬君實、呂晦叔等皆忠賢,豈可因赦敘複,赦但當及有罪耳,無罪何赦也!上問渠:光、公著更改先帝法度,亦無罪邪?渠輒曰:合改,有何罪!其不婉順如此。上不能平,頗疑朝廷皆假建中為說,而意實向元也。奈何。”楚公答曰:“公誤矣,上牽於父子之愛,所謂建中,亦勉從耳。惟間有此等議論到上前,則建中之政可守,但患言路無繼之者耳,不患壞事也。”未幾,清敏竟改尚書,而王明叟為中丞,故群奸尚有所憚。明叟罷,本欲用鄒忠公,以母老力請去,小人乘間得進,事遂大變,識者皆服楚公之先見也。
楚公在海州,和查朝散應辰《雪》詩雲:“無地得施調國手,惟天知有愛民心。”蓋公雖恬於仕進,而誌則常在生民如此。
楚公紹聖中,坐元中修史,奪職守泰州。方在史院時,與諸公不合者實多,至或勸公自辯。公笑不答。到郡,以啟謝執政曰:“論涓塵之小補,或有可矜;責天地之大恩,誠雲不報。”議者謂非獨得近臣之體,亦可見儒者氣象也。
楚公為太學直講累年。既去,而太學獄起,學官多坐廢。元豐中侍經筵,神宗從容曰:“卿在太學久,經行為士人所服,卿去後,學官乃狼藉如此。”公曰:“學官與諸生,乃師弟子。今坐以受所監臨贓,四方實不以為允。龔原、王氵允之等,皆知名士,以受鄉人紙百番、筆十管,斥廢可惜,願陛下終哀憐之。且臣為直講時,有親故來,亦不免與通問,使未去職,亦豈能獨免。昔蘇舜欽監進奏院,以賣故紙錢置酒召客,坐自盜贓除名。當時言者固以為真犯贓矣,今孰不稱其屈,臣恐後人視原、氵允之等,亦如今之視舜欽也。”雖不見聽,然上由是益知公長者。
滿中行為太學官。獄成,獨以不糸圭吏議被賞。楚公歎曰:“此賞豈可愛也。”由是薄中行為人。
楚公自元中出守汝陰,曆紹聖、元符十餘年,常補外,嚐賦《梅花》詩雲:“與春不入都因淡,教雪難如隻為香。”蓋以自況也。
查匪躬崇寧初見楚公於政府。故事:皇子、皇女初生,輔臣皆有進獻。是日適有之。楚公對匪躬喟然太息。匪躬私念泰陵終無嗣,而上多男子,臣民之所共慶,公乃有憂色,何也?因請其故。楚公又歎曰:“祖宗欲大臣亟知宮中事,故立此製,防微之意深矣。然某備位半年,已三進矣。上春秋富,寵嬖已眾,大臣之責也。顧未有以節之,奈何。”匪躬每歎前輩識慮之遠。
元豐中,庚申冬,慈聖光獻太後上仙。明年春,將百日,故事當卒哭。楚公時以集賢校理為崇政殿說書,因對,言:“《禮》,既葬而虞,虞而後卒哭。古者,士,三月而葬,三虞?卒哭,則百日而卒哭者,士禮也。今太皇太後,宜俟山陵複士,九虞禮畢,然後行卒哭之禮。且古者初喪哭無時,卒哭則朝夕哭而已。今俚俗初喪,才明夕哭,卒哭,則並朝夕哭亦廢,非禮也。”神祖好禮,悉如公言行之。
祖宗官製,於流品最精,凡遷、改悉不同製。舉進士、門蔭、流外及曾任清望、曾犯贓罪之類,色色有別。自元豐官製,一切掃去。楚公在後省,嚐建言:曾孝寬比為簽書樞密院官,才起居舍人,而今堂吏乃有至朝請大夫者,非朝廷體。謂宜稍視舊製分流品。神祖以為然,而王相禹玉持立賢無方之說,議遂格。至元,始以左、右字冠階官之上。初議,贓罪人帶左字者降為右,諫官謂:如此,是許帶右字人犯贓,遂命贓罪人並去左、右字。今蓋用元之製,然使公卿子弟與吏胥雜流一等,亦非甄別之意,要當盡仿祖宗舊製為善耳。
建中初,石格為刑部郎官,嚐為長貳詣曾丞相白事。曾怒,長貳皆退,格獨曰:“天下之議以為如彼,相公獨以為如此,格寧得罪於相公,不敢屈天下公議,願相公姑置是怒,以理察之。”卒得直而去。楚公時為執政,深愛歎之,以為可用。會去位,蔡京用事,格遂不複顯,亦可以知其為人矣。
蔡元度解《易》“相見乎離”雲:“刑相出見也。萬物皆相見,亦然。”又解《論語》雲:“四體不勤,墮支體也。五穀不分,黜聰明也。孰為夫子,無我無人也。”龔深甫給事嚐與楚公言及此,大怒,曰;“小子敢爾!蓋聞法吏舞文矣,未聞書生舞經也。”
楚公在史院,一日,呂汲公來,過局,偶問:“皇甫何字持正?”坐客莫能對。楚公曰:“此‘’字。《詩》中有‘其’。”汲公歸府,才下馬,即呼子弟檢《毛詩》,曰:“陸侍郎畏爭名,不肯眾中明言,必是出囗在此。”既檢,果出此句注中。
楚公守蔡,一日,有赦書,蓋哲宗服藥。赦言夙興禦朝、數冒寒氣者。公即日躬往遍禱神,仍於廳事建道場祈福,設次於道場之側,晝夜不入私室。數日間,徽宗即位,赦與哲宗遺詔俱至。公啟緘,即慟哭。公婿龍圖楊公彥章趨出,叩之,見遺詔,亦掩麵哭而入,家人始知其為國恤也。有頃,郡官相繼來,公皆號哭見之。乃宣遺詔。凡不食者終日,食粥者三日。
六叔祖祠部平生喜作詩,日課一首,有故則追補之,至老不廢。年八十餘時,嚐有句雲:“枕上吹齏醒宿酒,窗間秉燭拾殘棋。”又有《聞亂》詩雲:“寧知小兒輩,竟壞好家居。”
崇寧元年正二月間,有一武人調官京師,以相術自名。楚公舊在南陽識之,因其求見,問:“朝士孰再貴?”答曰:“大宗正丞鄭居中極貴,其次,太學博士李夔,法當有貴子。”又曰:“今年廟堂當一新,惟溫右丞不去,然亦不佳。”溫右丞者,益也。是年,自韓丞相忠彥以下悉罷,惟益遷中書侍郎,然未幾卒於位。李夔,蓋建炎丞相綱之父也。武人自先君已不能記其名。其術之妙至此,可謂異矣。
楚公性儉約,尤不喜歡酒。每與弟子諸生語至夜分,不過啜べ豆粉山藥湯一杯,或進桃奴丸一服而已。
李作知剛,楚公之婿,才極高,公愛之。作與馬巨濟善。巨濟在太學有聲,及赴省試,作擬杜子美杜鵑詩體,作詩戲之,曰:“太學有馬涓,南省無馬涓,秋榜有馬涓,春榜無馬涓。”公聞之不樂。作曰:“某與巨濟忘形,故有此戲。”公曰:“與人交當有禮。何謂‘忘形’?凡世之交友卒為仇讎者,皆忘形者也。嚐記熙寧中,與舒信道、彭器資同在景德考試,信道一夕中夜叩器資門,欲有所問,器資已寢,亟起束帶。信道隔門呼曰:‘不必起,止有一語,欲求教耳。’器資不答,束帶竟,開門延坐,然後共語。信道頗不樂,然處朋友間,如器資乃是。”
三十九伯父,字元成。文學早成。在蔡州時,猶未二十,作別友人詩曰:“園花今爛漫,一一手親栽。惟有新離恨,東風吹不開。”楚公見之不懌,曰:“花皆爛漫,而獨言東風吹不開,是兒其不達乎!”伯父果不達早世。
元豐八年,禮部貢院火。試官馬希孟燔死,蔡卞亦幾死。京方知開封,募力士逾牆入,挾卞以出,遂再引試。楚公知舉,取焦蹈為第一。故當時諺雲:“不因試官火,安得狀元焦。”蓋是歲諒陰,無殿試也。蹈答策有曰:“論經不明,不如無經;論史不達,不如無史。”楚公大愛之,以為有揚子雲之風。
韓康公尹大名,有餘行之者上書,其言狂悖,至勸康公為伊、霍之舉。康公得其書,未讀,偶門客取讀之,大驚,徑入臥內白康公,即日捕得行之,械送京師,其實病狂無他也。有司鍛煉,遂以為謀逆,請論如律。楚公時侍邇英,神祖眷待方厚,有嫉公者輒讒公,以為與行之善。上以問公,公曰:“行之嚐官越州,臣越人,實識之,狂易人也。棄妻、子,出遊二十年不歸。其子長大,聞父客京師,來省之,拒不見,子泣而去。觀此,非狂而何!”上惻然,曰:“然則誅及其妻、子,得無濫耶!羈置遠郡足矣。”於是獨誅行之,而妻、子皆得免。其後趙訁念事作,遂得用行之比,自父庭臣及母、妻皆免。吳儲、吳侔之獄,又用訁念比,悉免當從坐者。議者謂由公一言之利雲。
司馬溫公初秉政,一日,謂從官曰:“比年法令滋彰太甚,如三省法,乃至數百策,又多繁詞,不切於用。如其間一條雲‘諸稱省者,謂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豈不可笑邪?”時諸人多與修書者,皆唯唯。楚公獨起,對曰:“三省法所以多,緣並格式在其間。又所謂三百冊,乃進本大者,而進表及元降旨揮、目錄之類,自古卻不少,若作中字,則不過五六十冊,比舊日中書條例,所減乃過半,非滋彰也。至如‘諸稱省謂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者,蓋為內侍省亦稱省,若不明立此條,慮後世闔寺盛,或敢妄自張大故也。”溫公改容,曰:“甚善。”至崇寧後,群閹用事,遂改都知為知內侍省事、同知內侍省事,押班為簽書內侍省事,以僭視樞府,則楚公所論,可謂先見遠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