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二場34頁 成名於東惠城 A(2 / 2)

阿東和阿武二人,心裏就更不高興了,“離心”的種子,就這樣被他種在了心裏,直到梁漂漂的事件,才徹底爆發了出來。

………

接到辦‘本地仔’的這項業務,本來,丁丁打算陪我去辦的,但,卻被我拒絕了。

我當初既然把話說得如此堅決,事後就沒有放空炮的道理。

在我打聽到此業務的難度後,就連秦二娃,我都沒有讓他陪同!

因為,我這次辦的業務,如果辦不好的話,可能會出大事情的,隻因,此事已到了不成功則成仁的地步了!

所以,我不希望秦二娃跟我去出事,主要是,我會用到“手槍”。

所謂,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我告訴大家,給我四天的時間去辦此事!

阿東說:“十天吧!”

“不必。”

我回答阿東的語氣,非常果斷,說完“不必”後,就直接轉身離開!

我想,當時如果不是丁丁在場的話,阿東和阿武二人,恐怕會說幾句風涼話吧?

………

離開大家後,我用了三天的時間,去觀察本地仔的那個老大,出入一切場所的規律,最終,終於讓我找到了一個機會!

這次的事,我回想起來,隻能用一句,“天都在幫我”,來講述此事。

還好,我是一個生麵孔,東惠縣城的混混們,幾乎就沒有認識我的。

我知道,機會隻有一次。

夜!

在沙場我老鄉那裏,把一切準備工作做好後,帶上槍支,出發了!

那個時代的兩廣省,是非常混亂的,大街殺人的事,都經常發生!

丁丁曾告訴我,那段時期,在東惠縣城混,如果沒有基礎,不如偷渡去香港那邊,因為,那邊好混多了,隻是,丁丁在東惠縣城有了基礎,不然,他早就過去了。

那天,我穿的是一身運動裝,槍別在槍套裏,備用彈夾也被我帶上了!

為了安全,我還在自己的臉上顴骨位置,點了一顆大黑痣。

另外,我還帶了一把一尺多長的獵刀,非常鋒利。

我運氣很好,無意中,讓我了解到本地仔的老大,每七天,會在“亂世茶樓”,和幾個有身份的老大,在那裏聚會一次,到底聚會幹什麼,又為什麼會這樣固定,我並不知道,我也沒有必要去知道。

因為,我隻需要知道,他今晚一定會出現在亂世茶樓,而且不會帶多少兄弟,這就足夠了。

陌生的麵孔,給了我很大的便利!

我早早的去了亂世茶樓,要了一杯茶水,坐在自己早就選擇好了的座位上,等待目標的出現。

畢竟,從小我就在江湖中流浪,對於我即將做的事情,心裏並沒有什麼緊張!

——〃——.

【決勝利器,不可示人;戰士的劍隻有在血光中才能看得見,決勝的利器一旦暴露,你將在劍拔出來之前倒下去,永遠倒在悔恨的血泊裏】——亂界點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