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二場30頁 裸奔大逃亡(1 / 2)

正文:

那天去收錢,應該是由丁丁在外麵認識的那倆人去收。

那倆人是本地人,一個叫阿東,另一人叫阿武,本名我不知道,就如同他們隻知道我叫阿海是一樣的。

誰知,一次簡單的收錢,就被他們搞砸了。

他們去,正好遇到那裏的一條街的小老大,“梁漂漂”的女人出事了,急需要用錢。

梁漂漂的女人是販毒的,被公安抓了,需要花多多的錢,去走後門,跑關係!

所以,他就和阿東商量,這次的“例錢”拖一下,下次一起補上!

如果是我去收這個例錢的話,我認為,這並沒有什麼!

畢竟,別人是給丁丁的麵子,讓我們收這個例錢,而並不是因為你阿東,又或者我阿海,而給的這個錢!

所以,拖到下次一同給,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然而,阿東卻認為,梁漂漂這是在不給他麵子,為什麼不在上次給我的時候欠,偏偏要等到他去收的時候欠呢??

說白點,不管是你阿東,還是阿武,又或者是我阿海,又哪裏有什麼麵子呢?

別人憑什麼要給你阿東的麵子,如果不是因為丁丁,誰認識你是哪根蔥。

他根本不明白這點。

於是就和那條街的小老大,鬧了起來。

最後還吃了虧。

梁漂漂把阿東給綁了,讓丁丁去領人,並說明了道理。

但是,丁丁是一個非常護短的老大,在他眼裏,自己的兄弟,再錯都是對的。

於是,就把梁漂漂打來跪在了地上。

本來,這次的事,梁漂漂也不敢繼續追究的,被打後,也就白挨打了吧!

但是,丁丁太猖狂了,他不僅把梁漂漂打來跪起,並且放出話去說:哪天把他惹生氣了的話,就把那幾條街的小老大們,全都打來跪排排。

於是,終於引起了公憤。

梁漂漂畢竟是受害者,於是,他再次挑起事端,在一旁煽風點火,生怕事情搞不大。

後來,丁丁知道了這個事情後,自然不可能放過梁漂漂了!

那天下午五點過左右,丁丁就把我們四人叫上,直接帶刀衝進了梁漂漂住的那個小區,去對付梁漂漂。

那裏,畢竟是梁漂漂的地盤!

說心裏話,那時候我們五人的膽子,的確夠大的了,就五個人,就敢衝進別人的窩子裏去,對付別人的老大,現在回想起來,都覺得太冒險,太傻了。

還好,我們運氣不錯,梁漂漂的性格比較懦弱,屬於那種愛玩兒陰招的角色!

硬來,他就怕了,在知道我們去找他後,他就安排了兄弟在外麵喊假口號,我們不明就理,剛進去,就聽到有人在外麵吼!

“快跑,公安來了!”

我們五人剛進去,根本不知道情況,隻知道有公安來了,於是,撒腿就跑!

特別是我,身上帶有槍支,自然更要跑得快了,不然,就隻能把槍支丟掉。

一切順利,我們逃掉了。

當然能夠逃掉了,因為,這一切本來就是假象。

畢竟,丁丁的朋友還是很多的,第三天就有人告訴他‘假口號’的事了!

隻是,明白得有點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