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血字!(1 / 2)

浩陽路,事故現場。

當我再次站在這個險些讓我和劉瑩失去生命的事故現場的時候,我並沒有感到一絲的心驚與後怕,反而有種極其想發泄的惱怒。

除了三個月之前的那一連串事件之外(詳見第一部《死亡時鍾》),我這是第二次被視為目標,再一次的與死神擦肩而過,真的以為我是好惹的嗎?

雙拳下意識的發出咯咯咯的骨骼摩擦聲,我的視線緊緊的盯著之前的事故現場,世上沒有十全十美的現場,隻有被忽略的線索。既然已經確定了事故是精心策劃的,那麼就算背後那個人再謹慎,也不可能完完全全的做到天衣無縫。

此刻的事故現場除了那地麵上被撞碎的汽車軀殼之外,劉瑩的紅色寶馬與那輛撞向我們的黑色豐田凱美瑞此時已經被交警大隊的拖車給拖到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我緩慢的走到事故現場,半蹲著身子,視線觀察著現場的地麵。

地麵上,靠我右手邊的地方,有一道明顯的刹車痕跡,這是當時劉瑩的紅色寶馬車所行駛的方向。

而我的左手邊,也就是那輛肇事豐田凱美瑞的行駛方向,地麵上並沒有拖拽的刹車痕跡,而且當時它還是逆向行駛。

隨著視線的轉移,我才突然發現,在當時凱美瑞所在的位置地麵上,竟然有一個下水管道的井蓋。

“老陳,現在帶我去車主的家。”我突然說道。

“宸軒,為什麼你要先來這裏呢?”

“我想多找一些線索。走吧,現在帶我去看看發現車主屍體的現場吧。”

陳明亮打開了警車的車門,然後我和劉瑩紛紛上車,警車發動,朝著距離此處不到500米的肇事車主的家駛去。

盡管肇事車主的家距離事故現場並不是很遠,但是由於地理位置過於偏僻,道路泥濘不堪,因此我們花費了比預計還要長的時間才開到了肇事車主的家中。

肇事車主的家屬於那種農村的拆遷房,家中的生活條件還算可以,據陳明亮所說,家中除了肇事車主之外,還有他的老婆和一個才14歲大的女兒,而當時發現肇事車主屍體的人就是剛從同學家做客回來的女兒。

以下是因我要求,而從陳明亮那拿來的肇事車主的女兒的詢問筆錄:

問:我們是A市公安局的民警(出示證件),現依法對你進行詢問,請你如實回答。對與案件無關的問題,你有拒絕回答的權力,你聽清楚了嗎?

答:我聽清楚了。

問:這是一份《行政案件權利義務告知書》,你看一下,好嗎?

答:好的。(約摸1分鍾後)我看完了。

問:你有什麼要求嗎?

答:沒有。

問:你的姓名等基本情況如何?

答:我叫張明敏,女,漢族,2000年4月12日出生,現在是在校初中生。

問:你為了什麼來報案?

答:我在家發現了我父親的屍體。

問:你父親叫什麼名字?今年多大?

答:張根海。今年37歲。

問:發現屍體的時間和地點?

答:今天下午的12:30左右。在我父母的房間裏。

問:你是怎麼發現屍體的?

答:今天是周末,學校放假,不上課。吃好午飯後我就去一個同學家玩。玩了沒多久,我的那個同學要去親戚家,所以我也就回家了,回到家剛走到屋裏的時候,就聞到了一股味道,之後我才發覺這是血腥味,而血腥味正好是從我父母的房間裏傳出來的,當我走進父母房間後,就發現了我父親的屍體。

問:你同學家距離你的家多遠?路程需要多久?

答:我家和我那個同學家以前都是同一個村子拆遷到這邊來的,距離不是很遠,走路過去的話,大約不到十分鍾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