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迪菲驚愕地看向淩兮,沒想到他居然會答應。
林迪菲本想大說特說,提醒淩兮帶上這人會有多麼不方便,可眼睛瞟到她灰頭土臉、狼狽不堪的樣子,心裏忽又生出許多不忍,硬是把到嘴邊的話咽回肚子去。
那人見自己求救成功,又向淩兮道了幾聲謝,並告訴他自己名叫羅盈,是南陽郡人氏,去齊安是為了投奔親戚。除此之外,她並沒透露其他,淩兮也並不多問。
早在樹林裏拔劍救她的時候,淩兮就已經察覺,她絕對不是個尋常女子,因為那群黑衣人並不是山賊劫匪,而是訓練有素的殺手,而保護她的人,也絕不是一般的護衛家丁。不過淩兮對她的真實身份並不感興趣,帶上她主要是怕她再遭危險,其次,他覺得林迪菲的確需要一個夥伴,如此,她便不會閑得無聊到處惹是生非。
從那個被劈得快散架的馬車裏鑽出來時,羅盈換了一套質地極好的男裝,依舊是青色的,頭發也規整許多,烏黑的長發利落地用一根鑲碧玉的發帶綁著,肩上掛著個錦布包裹。死裏逃生的經曆似乎使她心情大好,臉上掛著淺淺的微笑,本來就生得玲瓏秀氣,這一笑更添了幾分可愛的感覺,路過黑衣人的屍體狠狠踢了幾腳,或許是覺得很解氣,微笑的幅度又擴了一倍。
“磨蹭什麼呀,還不快點!”
林迪菲這話當然又換回兩記眼刀。
一行三人走在郊外。晨光熹微。時值初秋,郊原的景色有一種蒼涼壯闊的美感,極平整的草地被塗抹上毫不均勻的淡黃色,一路延展到極遠處的墨痕似的山下,一輪鮮亮的太陽正從墨痕處一點一點向上拔,發出柔和的光芒。
但是淩兮此時卻沒有什麼心情欣賞眼前的美景,甚至是連抬一抬頭的興趣都沒有——他抱劍走在二人前麵幾步,一臉肅容,眉頭微微皺著,仿佛是在盡力忍受什麼難以忍受的東西。
事實證明——比帶一個麻煩女人上路更麻煩的是,帶兩個麻煩女人上路,而比這還要麻煩的是,這兩個麻煩女人還會一路鬥嘴鬧個不休。
“你剛才說那個什麼‘半壁見海日,空中聞田雞’聽起來似乎有些不通。”
“不是‘田雞’,是‘天雞’好不好,田雞是青蛙,在海拔幾千米的山上能聽見青蛙叫才怪!”
“你說什麼,青蛙是何物,海拔又是何物?”
“你,你們這兒不會連青蛙都沒有吧,就是呱呱叫的,在田裏吃蟲子的,渾身綠皮的玩意兒。”
“喔,居然有這麼奇怪的東西,我也算是見過不少珍禽異獸,不過你說的青蛙,我倒是聞所未聞。”
“都說你頭發長見識短啦!”
“哼!你的見識也不見得比我深多少,這些天你問的還不是些極淺顯的問題,三歲孩子都知道的東西還問得出口!真是笑死人!”
“你!”
“怎麼樣,想比劍嗎,我隨時奉陪!”
“等我的傷徹底好了,一定像上次那樣把你打個落花流水!”
“你還敢提上次!”
“怎麼不提,丟臉的人又不是我,而且也怪你自己太粗心,嗬嗬嗬,那才真是笑死人了。”
“林——迪——菲!”
……
林迪菲覺得有人吵架拌嘴,無疑是旅途上的一樁樂事。如果說打不相識是一種交友原則的話,她無疑是這條原則的奉行者,以前結交的朋友大多都是吵架吵出來的,而跟羅盈的相識則更進一步,是真刀真槍打出來的。雖然嘴上互相貶低,但心裏早已把她當成不錯的朋友。
接下來一個月的旅程與之前在車隊裏擔驚受怕鬱悶無助的日子,對林迪菲而言,差別不啻天壤。盡管知道自己的命掌握在別人手上,並且控製權還被分成兩份,一旦自己完不成其中任何一個人下達的使命,小命就很難保住,盡管知道前途必定波折重重危機四伏,然而林迪菲一向是個缺乏遠見的家夥,隻要刀沒架在脖子上,隻要還沒毒發得遍地打滾,這些都不會成為她鬱悶擔憂的原因。